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发表日期: 2006年6月1日 暂无信息 共有 2739 位读者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 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Tag内容描述: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发表日期: 2006年6月1日 暂无信息 共有 2739 位读者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 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 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 目,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名录。

2、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省各类实验室、化验室、试验室(以下称“实验室” )的污染防治,提高实验室对产生污染物的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污染物,是指实验室在开展各类实验。

3、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河南餐饮服务业油烟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污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业油烟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4、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10 号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 2003 年 9 月 29 日市政府第 2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市长 韩正二三年十月十五日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10 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

5、 0 南通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改草案)第一条 为加强对餐饮业的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和县属建制镇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业,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本办法不适用于下列两类场所: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

6、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10 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

7、广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加强对本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的管理 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餐饮场所的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机关团体 企事业。

8、南通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餐饮业的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和县属建制镇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业,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对外开放的食堂和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浴场、歌舞厅、咖啡馆、茶座等单位。第四。

9、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 (2009 年 12 月 22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 5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9 年 12 月 31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213 号公布 自 2010 年3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防治餐饮业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餐饮业环境污。

10、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餐饮业污染环境, 改善环境质量, 保障公众健康, 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县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业, 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 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 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者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夜市摊、食堂、熟食加工点和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浴场、歌舞厅 等综合服务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业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机关、企事业单。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相关DOC文档
标签 > 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编号:90725]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