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 则第 一 条 机 动 车 第 三 者 责 任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保 险 合 同 ) 由 保险条 款 、 投 保 单 、 保 险 单 、 批 单 和 特 别 约 定 共 同 组 成 。 凡 涉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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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 则第 一 条 机 动 车 第 三 者 责 任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保 险 合 同 ) 由 保险条 款 、 投 保 单 、 保 险 单 、 批 单 和 特 别 约 定 共 同 组 成 。 凡 涉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2、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保险条款(2009 版)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且财务制度健全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 凡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现金、政府债券、支票、现金银行汇票和邮政汇票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政府债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债券,即国库券。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
3、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华农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 二 条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保险标的 第三 条 凡是在陆地上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均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四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在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轮式车辆和农用机械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 保险标的 。 保险责任 第五 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
4、 美 亚财 产保险 有限 公司 仓储 经 营人责任 保险 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 合同 由本 保险 条款 、 投保 单、 保 险单 、 批单 和其 它 约定 书构 成。 凡涉 及本 保 险合 同的 约定, 均 采用 书面 形 式。 保险 合同项 下的 定义词 具 有特 别含 义, 应按 照 本保险条款 明确的 “定 义” 项下 相应 的规定 进行 解释 。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本保 险合 同有 效期 内, 若 被保险人照看、 保管、 控制的 仓储 财产 因承 保风 险导致 直接物 质损 失, 对于 被保险人作为 仓储经 营人 按照 适用的 仓储合同依法 应承担 的 赔偿 责任 , 。
5、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癌症医疗保险 条款 ( 2017版) 注册号 : C00020332512017112302641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 符合本 保险 合同的约定 ,初次投保时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 本 保险 合同的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 续保 的,续保生效日的年龄 最高 不 得 超过一百 零 五 周岁。
6、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合同频道 】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
7、第 1 页 共 5 页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
8、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文件重置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 合同 订立 本附加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 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人主险条款使用。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条款保险期间内 , 被保险人 持有效证件 在中国境外 (含香港、澳门、台湾)旅行期间,其持有之旅行文件遗失、遭窃、被劫、焚毁、水渍或其他类似原因导致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时,并于自知道事故发生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保险人在 本附加条款对应 的保险金额内 ,对 重置旅行文件所发生之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承担。
9、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办公室综合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由财产损失保险、租金损失保险、现金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 保险和通用条款六部分组成。财产损失保险、租金损失保险、现金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 主责任保险部分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 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整个保险合同。 保险人在本 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各相应部分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为限。 第一部分财产损失保险。
10、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2010-02-25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第 3 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 2010 年 1 月 26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主席 吴定富二一年二月五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和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 年 第 3 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 2010 年 1 月 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 4月 1 日起施行。主 席 吴定富二一年二月五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和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12、 制度名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电子文件编码 GLWA301 页码 4-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企业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以利生产和经营的稳定,特举办企业财产保险。 第二条 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都可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下同)投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也可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投。
13、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以确定 您、被保险人和我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标的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可以承保的家庭财产包括被保险人的房屋主体、房屋装修、室内 财产及其他经您申请且经我公司书面同意承保的其他家庭财产。 第三条 请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账册、技术 资料、图表、动植物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
14、产品责任保险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二、责任免除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
15、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表报备单位条款名称编 号 (保险机构简称) (备案)年份 号 经营区域险 别 险 种开办日期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率 免赔(率)额保险期间 无赔款优待备 注公司意见本公司确认已按照监管机关要求报送备案材料,材料完整齐备,请予备案。(印 章)年 月 日监管机关意见全部备案材料已收到,特此回执。(印 章)年 月 日(以下内容报送时可删除,文件来源保监发2005109 号)填写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统一采用 A4纸。2、深色底纹的栏目由监管机关填写。其他栏目均由保险机构填写,不得。
16、安邦双赢(三年)理财型家庭财产保险详细条款2007 年 11 月 22 日产品类型:财产险 所属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保险财产 第二条 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依法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
17、1 / 22北京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一章可保财产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2 / 22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3 / 22第二章不保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
18、智汇资源网 www.76236.com1北京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一章可保财产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智汇资源网 www.76236.com2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第二章不。
19、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样式四)第一章 可保财产第一条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 不保财产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
20、 财 产 保 险 条 款 一, 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 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 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