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学案课型: 审核: 审批:班级: 小组: 姓名: 使用时间 : 月 日 星期 课题: 法不可违(二)犯罪必受惩罚 第 _18_ 课时 累计 18 课时学习过程(定向导学:教材 94 页至 96 页)流程及学习内容 学习要求和方法一、目标解读1知道刑法的含义;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
4.1.8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人教版七年级下册Tag内容描述:
1、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学案课型: 审核: 审批:班级: 小组: 姓名: 使用时间 : 月 日 星期 课题: 法不可违(二)犯罪必受惩罚 第 _18_ 课时 累计 18 课时学习过程(定向导学:教材 94 页至 96 页)流程及学习内容 学习要求和方法一、目标解读1知道刑法的含义;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刑罚的含义及种类。2明白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就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提高守法意识。二、夯实基础犯罪必受惩罚 1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_。 2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_。 3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_。 _。
2、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教案教学依据:1、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 思想品德教材3、搜集部分教学案例及社区课程资源4、七年级学生认知结构特点教学设计:一教 学目标:1让学生认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青少年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能根据案 例判断违法行为的类别,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口头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等。来源:学|科|网3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能分清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二教学方式:1学生学习方式:学生自。
3、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教案一、教材分析本框内容主要讲了我们身边种种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其中突 显法律在生活中的规范、保护作用。本单元为起始课是后面所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二、学情分析正处在青春 期的学生,自我意识增强,开始有主见,但往往过激、偏面,缺乏对“规矩” 、“法律”准确的心理定位。往往只看到其约束自己的一面,而较少认识“规矩” 、“法律”对社会生活秩序正常运行的必要性,从而对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反感,抵触心态,不能自觉遵规守法,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来源:Z.xx.k.Com三、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 目。
4、【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学案【学习目标】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学习重点及难点预测】加强自我防范的能力。 (重点)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难点)【导学流程】预习(5 分钟)学生交流讨论(10 分钟)展示(20 分钟)达标测评(10 分钟)一、预习导航,自主学习1道德水平高低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如何?2为什么说青少年要远离违法犯罪?3怎样理解未成年人犯罪也要受到惩罚?4我国_是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这部法。
5、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学案【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 知道、了解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行为、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2)能力目标 通过典型事例的分析,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行为,学会自觉抵制不良诱惑。(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教学重点】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学会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教学难点】遵守法律与践行道德之间的联系。学习过程一、预习提纲1道德与法律。
6、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教案第一节走近法律教学设计一、教学分析(一)教学内容分析1概括介绍教学内容;本课首先让学生了解什么是规矩,明确在社会生活中要有共同的准则(规矩) ,并且要懂规矩、守规矩,近而把知识引伸到法律的特征,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阐明了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们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2分析教学内容特点;本课针对学生对“规矩” 、 “法律”的认识和态度上的偏差,进行思想上的教育,知识上的认知,初中学生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已经接触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包括法律,但也有不少学生没有真正。
7、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教案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来源:学.科.网2.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能力目标1.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3.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教学重点我们身边的规则、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教学难点法律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教学方法归纳分析法、典型事例分析法。教具准备多媒体课时安排一课时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师我们先来看小故事。
8、感受法律的尊严-防范于未然,展示案例,引入新课,思考:从这个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王某,男,25岁,曾因偷窃两次劳教。1987年6月解除劳教后,从7月开始至1990年8月,王某采取蒙面化妆等手段,先后窜入居民住宅偷窃作案7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多元。1991年3月,王某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拦路抢劫群众财物4次,刺伤3人,其中1人被刺成重伤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王某临刑前写给弟弟的信,令人深思。,犯罪的危害,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97页案例。思考:1。
9、 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一、单项选择题1.在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包括 ( )A. 道德 B.道德和法律 C. 道德、法律、规章 D.道德、法律、纪律和规章 2.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是 ( )A.法律 B.班级纪律 C.道德规范 D.社会舆论3法律的约束对象是 ( )A.违法的人 B.成年人 C.全体社会成员 D.未成年人4法律实施依靠的是 ( )A.国家强制力 B.道德舆论 C.人们内心的信念 D.集体的力量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这就是 ( ) A.没有圆规也能画成圆 B.人人都要按自己的规矩办事C.在社会生活中有无规矩一个样 D.做。
10、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人教版七年级下册一、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实施是由 来保证实现的。A.普法宣传 B.道德约束C.国家强制力 D.自觉遵守1.C2.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未成年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B.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用与法律打交道C.只要自己奉公守法,就与法律没有关系D.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2. D 点拨: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法律的。
11、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12 分)1.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 )。A.民事违法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2.下列属于法律的是( )。A.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C.中国共产党党章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对违法和犯罪关系的正确看法是( )。A.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B.违法必定是犯罪,犯罪不一定是违法C.违法必定是犯罪,犯罪必定是违法 D.犯罪不一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4.材料一:某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因长期。
12、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一、对号入座(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每小题 2 分,共 30分)1.对于酒后驾车这种行为,仅仅靠社会舆论力量的谴责是难以有效制止的。2004 年 5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这种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该法实施后,酒后驾车的现象大为减少。这表明A.社会生活的行为规则主要靠法律的力量来实现B.法律规范人们行为的力度更大C.法律可以代替社会舆论,强制人们做一切事情D.有法可依,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答案:B2.上课要有课堂纪律,比赛要有比赛规则。这说明A.纪律等规则是。
13、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一、填空(每空 1 分,共 23 分)1.我国法律作为 的体现,通过规定 和 ,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2.犯罪是指具有 、 并依法应受 的行为。3.违法行为分为三种: 违法行为,指违反 的行为; 违法行为,指违法 的行为; 违法行为,指违反 的行为。4.刑罚,又叫 、 ,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办法。5.选择下列项目填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在校学生 舆论、习惯和信念自然形成 教育、行政的力量 全国适用教育行政机关制定 普遍适用 国家强制力如何产生 适用范围或对象来源:Zxxk.Com 靠什么发挥作。
14、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一、填空(每空 1 分,共 23 分)1.我国法律作为 的体现,通过规定 和 ,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2.犯罪是指具有 、 并依法应受 的行为。3.违法行为分为三种: 违法行为,指违反 的行为; 违法行为,指违法 的行为; 违法行为,指违反 的行为。4.刑罚,又叫 、 ,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办法。5.选择下列项目填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在校学生 舆论、习惯和信念自然形成 教育、行政的力量 全国适用教育行政机关制定 普遍适用 国家强制力如何产生 适用范围或对象 靠什么发挥作用社会道德学生。
15、4.1.1 感受法律的尊严 课时练一、填空题1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 )A、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B、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C、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D、根除社会上的违法行为2我们出生后,父母就会到派出所给我们上户口;十八岁之前,我们会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成年后,我们将走上工作岗位,又与劳动法紧密相联;到了一定年龄,我们又将依据相关法律退休;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熟悉和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事实说明A.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B.儿童时期与法律无关C.成年人。
16、七年级政治下期法不可违测试题一、选择题:(共 35 分)单项选择题:(把正确的选项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1、中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总是从严重违反课堂纪律,不做作业,贪图享受等开始的。中学生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应该( )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远离具有不良行为的同学 让老师或父母时刻监督自己A、 B、 C、 D、2、对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A、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B、违法必定是犯罪,犯罪不一定是违法C、违法必定是犯罪,犯。
17、考点一:知耻与自尊1 自尊的表现:注意容貌上的修饰、举止方面的文雅以及行为的后果。 2 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 3 一般来说,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4 别人欣赏我们的长处,不耻笑我们的弱点与缺点,这种被尊重更能使我们体验到快乐与感动。自尊与被人尊重都是快乐的。 5 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耻的人。 6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考点二:虚荣与自尊虚荣心:是一种追求表面上的荣耀、光彩的心理。(认识生活中的虚荣心的具体表现)考点三:善于尊重他人1 尊重他人的。
18、个人简介文强,男,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南区人,在职大专学历,一级警监。2003年5月任重庆市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2009年8月,文强因为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罪行 【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1625万余元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四宗罪】强奸罪,法不可违,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原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维护自尊,培养。
19、4.1 感受法律的尊严 学案【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 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犯罪的特征。刑罚的含义、种类,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2)能力目标 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教学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学习过程一、预习提纲1.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不履行 ,或者做出 ,都是违。
20、三、当堂训练(一)单项选择题1近几年来,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一些高级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触犯法律,都依法受到了制裁。这说明 (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A B C D2法律之所以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是因为 ( )法律的制定不同于其他行为规范法律的实施不同于其他行为规范法律的约束力不同于其他行为规范法律之对违法犯罪分子有制裁作用,对其他公民则不起作用A B C D3“由来天网恢恢,何曾漏过阿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