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照表

#*2017 年 民法总则 与民法通则 修改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通过,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它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特作对照表,供学习使用。1、对照表一为修改前后概述2、对照表二为修改前后具体内容1、对照表一为修改前后概述#*#*#*#*#*

2017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照表Tag内容描述:

1、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

2、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

3、其内容很大程度上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
虽然两法将在最近几年并行,但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条文存在冲突的以民法总则的规定为准。
为更好的学习新法,特作对照表,便于清晰理解。

4、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 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 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 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 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 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 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 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 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 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 定。

5、其内容很大程度上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
虽然两法将在最近几年并行,但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条文存在冲突的以民法总则的规定为准。
为更好的学习新法,特作对照表,便于清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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