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教育信息化 创 新 应 用示范学校 实 施方案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和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 ,以及我厅“教育信息化十百千万工程 ”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紧 紧 围 绕 教 育 强 省 和 “数 字 湖 南 教 育 ”建 设 目 标 。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方针政策,以创新应用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示范引领为抓手,以促进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与提高信息化管理水
2、平为目标,遴选建设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通过示范带动,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整体水平。二、实施原则1.创 新 引 领 。 积 极 探 索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的 全 面 深 度 融合 , 以 信 息 化 引 领 教 育 理 念 和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创 新 , 充 分 发 挥 教 育信 息 化 在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中 的 支 撑 与 引 领 作 用 。2.应 用 驱 动 。 以 人 才 培 养 、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需 求 为 导 向 , 开 发应 用 优 质 数 字 教 育 资 源 , 构 建 信 息 化 学 习 和 教 学
3、环 境 , 推 进 信 息 化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和 信 息 化 教 学 管 理 , 建 立 政 府 引 导 、 多 方 参 与 、 共 建共 享 的 开 放 合 作 机 制 。3.辐 射 推 广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建 设 期 内 , 要 积 极 开 展 其 成 功 经验 与 创 新 成 果 的 省 域 范 围 的 示 范 带 动 和 辐 射 推 广 , 推 动 全 省 各级各类学校教 育 信 息 化 创 新 应 用 水 平 整 体 提 高 。三、实施目标按照“创新有亮点、成效可考核、经验可推广”的总体思路,2015-2017 年,全省遴选建设 300 所“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
4、、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强、应用机制创新成效突出、应用效果明显、辐射能力强”的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其中,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幼儿园 40 所,普通中小学 150 所(小学 50所、初中 50 所、普通高中 50 所) 、职业院校 80 所(中职 50 所、高职 30 所) 、普通高校 20 所(含普通本、专科) 、终身教育机构10 个(含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 。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形成全省教育信息化“方便用、用得起”的新机制,“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新格局, “大面积、普遍用、经常用”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新局面,真正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四、
5、示范基础1.“三通”工程实施情况。幼儿园具备 10M 以上宽带接入,有线全覆盖,其它学校要求有线和无线全覆盖。其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10 M 以上光纤接入,高职院校、普通本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社区教育学院要求 1G 以上光纤接入;优质资源班班通,每个教学班能应用信息化教学,并与互联网相连;幼儿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每人拥有 1 个教学空间,每个教学班拥有 1 个教学空间,其他学校所有师生每人拥有 1 个教学空间。2.数字(智慧)校园建设情况。建设与学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数字校园基础设施,能实行无纸化办公;高中阶段以上学校建设有数字图书馆、OA 办公系统,教育教学、后勤
6、、安全保卫等管理实现智能化。3.优质资源建设情况。教师参与资源建设面达到 100%,高中阶段以上学校学生参与资源建面设达到 80%,形成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资源建设格局;幼儿园、小学建成 2-3 门特色课程资源库,并与其它学校共享;普通高中建成 3-5 门特色课程资源库,并建设 10 门左右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并与其它学校共享;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形成了与重点建设专业群相适应的专业资源库,建成 1-2 个专业群、职业教育慕课和职业教育专递课堂,建成 10 门左右名师网络课堂,并与其它学校共享;普通本、专科学校建成 5 个左右重点学科教学资源库、10门左右选修课程资源库、15
7、个左右名师网络课堂,并与其它学校共享;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社区教育机构建成有 10 门左右与行业和区域特点相适应的终身教育资源库,并在行业区域内共享,在职职工、社区内居民能实现网上学习的覆盖面达到 60%以上。4.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高中阶段以下学校所有教师取得教育厅和人社厅颁发的相关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高职院校、普通本(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社区教育机构教师取得人社厅颁发的 3 个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1964 年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能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的比例达到100%;60%以上的教师能应用信息技术改革传统教学方法,并取得一定成效。5.教育教学应用情况。所
8、有课程有配套的数字资源、能应用信息技术教学,其中核心课程运用信息技术教学时数比例达到 50%以上。开展了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德育活动的探索。6.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机制与举措。有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建立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组织机构与相关制度,设立了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五、示范内容按照“创新应用、成果导向、示范辐射”的思路,项目学校选择以下一个或几个示范点,形成有示范引领的成果向全省推广,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1.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示范: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体现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不可替代作用,运用信息技术解决传统教学无法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核心问题;充分体
9、现信息技术在提高教学效益中的关键作用,运用信息技术教学效率比传统教学高,学生学习能力比传统教学强,教学效果比传统教学好;充分体现信息技术在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革命性作用,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把课堂还给学生。2.“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示范,体现“人人建设、人人共享” 。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建设的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水平高,在为薄弱学校提供优质资源的同时,与区域内同类学校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促进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职业院校建设的名师课堂、专递课堂、职业教育慕课能与行业企业需求对接,建设水平高,为同类学校和行业企业、社
10、会培训机构共享,为探索第二专业辅修、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提供了有效渠道;普通本、专科学校建设的名师课堂、精品网络课程水平高,并在同类学校和区域内共享;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精品网络课程、名师课堂符合行业和区域、职工和居民的学习需求,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3.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示范,体现“大面积用、普遍用、经常用” 。按照“大面积用、普遍用、经常用”的思路,所有课程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的比例、每门课程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的时数有一定上升。幼儿园、普通小学有 1-2 名省级网络教学名师,普通初中有 2-3 名省级网络教学名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有 3-5名省级网络教学名师,高职院校、普通本
11、、专科学校有 10 名左右省级网络教学名师。4.教育信息化应用机制创新示范,体现“方便用、用得起”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信息化的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有效实施;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推进组织机构完善、职责明确,并在信息化应用创新方面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的相关体制机制,针对学校特点,结合区域实际,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示范点的选择有特色、有特点并有效实施;设立了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并做到了专项管理、专款专用。5.提高管理效益的示范,体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管理系统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总体思路,有序推进学校管理信息化,教育教学、后勤、安
12、全保卫实行全方位的智能管理,管理效益有明显提高;根据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提高管理透明度,学校办学中的核心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德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德育活动效果好,充分利用信息化探索教学管理制度、评价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整合学校各类信息化管理资源和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和管理系统全面与“湘教云”对接,形成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新格局。六、实施办法(一)申报与遴选1.申报主体。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由学校申报。2.申报资格。有独立建制、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评估并取得“合格” ,并具备申报基
13、础的学校可以申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近三年有违规办学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的;近三年有套取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或弄虚作假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结论为“不合格”的县(市、区)内的;当前基本办学条件受到教育部红、黄牌警告的。3.申报时间与程序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实行自愿申报,我厅分年度下发当年申报的具体通知,明确具体申报时间和办法,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申报。(二)项目实施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从 2015 年起开始实施,分三年立项,每年立项 100 所左右(幼儿园 14 所左右、小学 17所左右、
14、初中 17 所左右、高中 17 所左右、中职学校 17 所左右、高职院校 10 所左右、普通高校 7 所左右、终身教育机构 4 所左右) ,建设期为三年。项目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我厅负责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三)项目管理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由我厅信息化办负责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设期内,建立专门的管理平台,项目学校半年上传建设成果,我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通过” 、 “暂缓通过” 、 “不通过”三类, “不通过”的停止项目建设, “暂缓通过”的限期整改, “通过”的要将阶段性建设成果向其他学校辐射;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 、 “暂缓通过”
15、 、 “不通过”三类, “不通过”的停止项目建设, “暂缓通过”的限期整改一年, “通过”的要形成系列成果并向全省辐射。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厅信息化办统筹推进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各项目单位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相关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狠抓督导落实。(二)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制度,激发广大教师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建立项目建设事前评估、资金预算、应用绩效等考核评估办法,加强项目的跟踪和考核。保障项目建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三)落实保障经费。省级设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项目建设和奖励补助。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投入。确保项目的正常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