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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9947461 上传时间:2019-09-2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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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对教辅后勤人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教辅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一、指导思想:以建设和加强教辅后勤人员管理为途径,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二、实施办法:考核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进行量化考核。三、考核对象:生活指导教师、食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门卫等所有教学辅助人员。四、考核小组成员:A 校长 B 分管校长 C 后勤负责人(每次考核须俩位以上参加)五、考核办法:(一)政治思想(20 分)要求:全体工勤人员政治思想觉悟高,热

2、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爱学生,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参加邪教组织,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无违法犯罪行为。全体工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1)不服从工作分配,每次扣 20 分。(2)服从分配,但有消极怠工现象,每次扣 5 分。(3)学生生病,当日值班生活指导老师未能及时通知值周校委、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而延误治疗,导致严重事故

3、的,每次扣 20。(二)出勤(30 分)要求:工勤人员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有事请假,当班不擅离岗,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1)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会议、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5 分。(2)学校例会,后勤临时会议,集体劳动、活动等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2 分,十分钟以上的按缺席论处,每次扣 10 分。(3)上班期间,不按时签到、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2分;未向处室负责人及校领导请假,擅自离岗的每天扣 20 分(短时按每小时扣分,每时扣 3 分) 。(4)病假、事假超出学校规定时限的,每超一天扣 2

4、分。(5)婚假、丧假按相关文件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超出一天扣 10分。(三)工作业绩(50 分)要求:全体工勤人员能按时保质完成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1)在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内物品摆放杂乱,不统一的,按每舍 2 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分值。(2)在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内务不整洁或未整理的,按每铺 2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值。(3)在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楼道、楼梯及卫生间卫生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的,按每舍 2 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值。(4)当班期间有学生无任何请假手续外出的,按每人次 5 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或门卫管理人员

5、人分值。(5)有学生恶意损坏宿舍楼内公共财物,当班生活指导老师能及时发现并查清原由上报学校的,扣除班主任 5 分每次且不追究当班生活指导老师责任;未能及时发现或未能及时上报的,按每次 5 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分值。(6)发现住宿学生在公共电源处给各种电器充电,立即没收该物件并扣除班主任 5 分每生。(7)由于生活指导老师管理不善,发生学生宿舍间偷盗现象的,每次扣除相关生活指导老师 5 分。(8)餐厅地面和桌面不干净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次 2 分。(9)饭菜不熟或菜、米未洗干净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次 5分。(10)食堂内米、面、油、蔬菜及辅料等物品不能按要求分类上架或摆放杂乱的,扣食堂

6、相关负责人员每次 5 分。(11)被上级检查指名批评的相关人员,扣每人每次 10 分。(12)发生食物中毒较轻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人每次 20 分。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13)食物食品有浪费现象的, 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和生活教师每人每次 10 分。(14)财务人员未能及时上报材料,或上报材料出错的,每次扣10 分。(15)每学期负责把财务材料领回进行校务公开一次,学校购置物品需两人以上,并索取发票。每年度需对学校的整个财务情况进行公示;每学期需对食堂开支情况进行民主理财一次。未能及时公示的每次扣 10 分。(16)食堂人员需对学校的粮油等物资实行出纳准入制,如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扣当班人每

7、次 10 分,如果发现物品有外流现象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17)门卫应及时开锁大门,否则扣 2 分。 (18)门卫应及时做好来客登记。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准入内。否则每次扣 2 分。(19)门卫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未锁好门,且未造成后果的,每次扣 5 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 50 分。有学生从大门逃走的,每次扣 10 分。(20)电工及时维修电路,保证用电正常,否则扣 5 分。 (21)水房管理人员按时供水,检查水房用水是否有浪费情况,否则扣 5 分。 (22)负责监督督促清洁厕所的老师,监督督促值日班级及时清洁厕所,清洁不干净或未清洁厕所,每次扣 3 分。(四)附加分范围(1)服从

8、学校工作需要,能在节假日义务加班且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每人每天加 5 分(半天加 2.5 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加分) 。(2)工作成绩突出或被上级领导口头或书面表扬的,每人每次加10 分。(3)认真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或心得且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参加论文评比获奖的,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8 分,市级加 6 分;县级加 2 分。(4)一学年无病事假的,加 10 分。(五) 有关说明1本细则总分为 100 分。另有附加分。2考核对象有违反条款之外且给学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由考核小组成员另行会办处理。3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9010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606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4.本考核细则由校长室负责最终解释。一学年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能定为优秀等级。(1)思想或工作表现较差者。(2)一学年病、事等假超出学校规定时限,累计 5 天以上者。(3)工作中有擅自离岗者。(4)未能完成岗位任务者。一学年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直接列入不合格等级,作为待岗处理。(1)工作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工者。(2)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损失者。(3)一学年病、事等假超出学校规定时限,累计二十天者(法定假,住院、重大疾病者除外)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造成重大损失者。201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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