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环节交接程序为了保障输血科工作过程的连贯性,保证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特制定本程序。1. 血液入库交接1) 血液从血站送至输血科时,工作人员与血站工作人员双方必须仔细核对血液品种、数量及运输过程中的运输条件。如品种、数量与预约单有出入则应与血站重新仔细核对,运输条件不符合“冷链”保护要求的拒绝接受。2) 仔细检查血液及其成分的物理外观、血袋密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合格及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姓名或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有效期、血袋编号/条形码、贮存条件)等。3) 对验收合格的血液核对无误后,输血科工作人员与血站工
2、作人员双方签名确认,工作人员认真作好入库登记,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2. 患者血标本交接1) 工作人员要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 、受血者血标本标签,包括患者姓名、病室、床号、病案号、采集日期等资料,采用血标本专用试管采集血标本的,应核对试管上的号码条与输血申请单上的号码条是否一致。2)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或者能代表患者当前免疫学状态,并不得有溶血现象(溶血患者血标本除外) 。3) 血标本符合要求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与送检医护人员双方签名确认。3. 血液发放交接1) 配血合格后,由输血科通知各临床科室派专人到输血科取血。2)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号、科室、床号、血型、献血者编号或条形码、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血液及其成分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名后方可发出,同时要在出库登记本和血液发放目检登记表上签字。4. 不同班工作人员交接对当班工作中没有完成的任务,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应向下一班工作人员详细交待。重要的事项应在交接班记录上记录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