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转(质)抵押协议书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现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遵守以下条款协议:1、甲方为规避风险,将车主(质)抵押在甲方的 小型汽车转(质)抵押给乙方或使用,车架号为: ,发动机号为: 2、 为本车的真正所有者,甲方转(质)抵押给乙方时提供的手续有:3、甲方承诺此车手续正规,保证此车辆原码原号,手续真实有效,不是盗抢、租赁、走私套牌或牵涉其他刑事案件的车辆,今后如发现此车之前有隐瞒的不良性质显露与乙方无关。4、由于此车找不到原车主,暂时不能提供过户手续,甲方为回笼资金,只能将车继续转(质)抵押给乙方或使用。5、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愿意以人民币 元向甲方转(质)抵押或使
2、用。6、今后如车主或当事人出现,协商后能提供过户手续,乙方再按当时二手车市场价补偿给甲方或车主本人,如车主不愿意提供过户手续,在与第一甲方人签订的转(质)抵押协议逾期后,仍再要将车赎回,经第一甲方人和现在甲乙双方协商,最终必须补偿乙方一定的经济费用。7、乙方在转入转(质)抵押后车辆出现有违章记录、交通事故或再与其他方发生经济纠纷都与甲方无关。8、甲乙双方并非车辆真正拥有者,经双方协商,车辆不管转(质)抵押在谁处,都必须妥善保管和保养此车,同时针对国家机动车有关管理协议条例,双方都有义务对该车进行上保险和年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年检,双方协商,费用由乙方承担。9、本协议签署之前所有与本车有关的不良事宜都由甲方承担。10、本协议本能签订转(质)抵押时间限制,因为车主与第一甲方签订的转(质)抵押协议已经逾期并违约,况且现已联系不到车主本人,所以现在甲乙双方不能签订明确有效日期。11、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