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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抢答赛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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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黔西县教育系统2017年维权月法律知识抢答赛试题及答案一、(必答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答: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2.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哪“四期”?答: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什么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答:医疗机构的证明。4.“禁止性骚扰”内容首次出现在我国哪部法律中?答:妇女权益保障法 。5.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答:用人单位。6.

2、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该怎么保护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答:预防和制止。7.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用人单位应该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哪方面的查治。答: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8.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哪些原则。答: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9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抚育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多少?答:50% 10.什么是职业病?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3、、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11.劳动合同应如何变更?答: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不能单方面决定,应由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12.家庭暴力有什么特征?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施暴者在主观上出于故意,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13.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增加了一条原则性规定,它是:答:“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

4、尊重” 。14.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多少岁?答:40 周岁以上。15.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什么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答:性别。16.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在哪种情况的空间作业?答:密闭17.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连续几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20公斤的作业?答:6 次 18.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 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多久?答: 2 年 19.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

5、依法采取什么行动,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投诉、举报、申诉20.女职工孕期禁止从事几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答:2 米21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以哪种形式告知女职工。答:书面。2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哪年哪月哪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答:2012 年 4月 28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哪些义务?答: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5条规定:3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4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答:生活费

6、、教育费 、医疗费 25.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答:2005 年 12月 1日。26根据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以委托对方办理吗?答:不可以。27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什么的义务?答:民事责任28.子女放弃继承权,可以适当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吗?答:不可以。29什么是工资?答: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3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劳动违法行为的时效时间是多久?答:二年。31.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具有哪些条件?答:是符合法定的年龄,年满十六

7、周岁(除特种工作外)至法定退休年龄;是具备一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是从事劳动必须合法。32.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有哪些义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3什么是劳动法?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基本法和其他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34.什么是婚姻家庭制度?答: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具体表现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和.35 什么是家庭暴力?答: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

8、、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436.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怎么做?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37.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下生效?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38.在什么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答:一是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是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是拒绝治疗的。39.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是什么关系?答: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

9、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40.什么是劳动合同?答:劳动法第十六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4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哪六种权利?答:政治、文化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42.工会法规定,什么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3.什么是集体合同?答: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44.在文化教育权益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

10、适龄儿童的什么义务?答: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45.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招收未满多少周岁的女工?答:禁止招收未满 16周岁的女工。46.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什么法?答:妇女权益保障法47.什么是劳动争议?答: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产生分歧而发生的争议。48.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如何约定?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5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9.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

11、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答:一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的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与劳动者约定了就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50.可以就那些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答:一是与劳动标准与劳动条件的条款;二是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条款;三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51.劳动争议处理有那些原则?答:(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着重调解原则.52.什么是职业病?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53.我国宪法

12、规定公民有那些基本权利?答:我国宪法赋予我国公民十分广泛的权利。具体可归纳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七个方面。54.在什么条件下,职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答: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经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依法享受伤残待遇。55.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哪几种?答:一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的劳动合同。56 中华人民共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离婚时妇女的住房权具体做出了哪些规定?答:中华人民

13、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48条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57.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答: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6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 (抢答题)1.妇女在政治上与男子享有哪两种权利?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几个子女?答:两个。 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属于什么时间?答:劳动时间。42017 年贵州省婚假产假最新规定:女方产假多少天?男方护理假多少天?答:女方 158天、男方 15天。5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多少公斤的作业?答:25 公斤 。6.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难产的,增加产假多少天?答:15 天。7.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 4个月流产的,享受多少天产假?答:15 天 。8.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满 4个月流产的,享受多少

15、天产假?答:42 天。 9.家庭暴力有哪些危害?答: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10.反家庭暴力法自何时起施行?答:2016 年 3月 1日。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哪些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712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答: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使患

16、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13.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对加害人怎么做?答:出具告诫书。14、家庭暴力告诫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加害人的身份信息; 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15根据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况属婚姻无效?答: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16.什么情况下财产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答: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营取得的收益。17依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哪几类人不准与外国人

17、结婚?答:现役军人和公安人员;外交人员和机要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18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对怀孕 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标准范围,处以多少罚款。答:1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 19依据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多少元的罚款范围;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答:5 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20依据女职工劳

18、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产假多少天假期?答:15 天 。 21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8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多少天的休假?答:1 至 2天 22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方不得在什么情况下提出离婚?答: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 。 2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对怀孕多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答:7 个月。 2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从事立位工作的女职工妊娠满几个月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答:7 个月。

19、25.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什么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答: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多长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答: 1 至 2周 。 27.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多久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个婴儿每天增加多少小时哺乳时间?答:1 小时。28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哪些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答:女职工卫生室、孕

20、妇休息室、哺乳室 29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多久?答:6 个月。 30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什么责任?答:民事责任。31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是否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答:不受。3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是否应该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9答:是。33.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哪些职权?答:根据企业民主主管理条例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

21、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和政策的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职权:一是知情权; 二是共决权; 三是选举权;四是监督权。34.劳动争议调整组织有那几种?答: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35.法律对劳动者的就业年龄有何规定?答: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6.什么人可以加入和组织工会?答: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22、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37哪些情况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答:根据婚姻法第 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的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 (风险题)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10 分)答: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 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公斤的作业。2.公民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民族团结的义务是什么?( 10分 )答: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是指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维护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指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要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行作斗争。3.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应当如何处理?(1010分)答: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4结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0 分)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 22周岁,女不得早于

24、20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不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5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哪些?(10 分)答: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可分为约定共同财产和法定的共同财产两大类。法定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人的财产。6.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0 分)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

25、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7.什么是监督权?(10 分)答:监督权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的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和取得赔偿权。8.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10 分)答: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是违反

26、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9.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0 分)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0.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是:(10 分)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及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实行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的生育观。11.妇女享有哪些劳动权益?(10 分)答:平等就业权利。 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27、。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12.在参与职工因工伤事故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时,工会有哪些权利?(10 分)答:根据工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参与职工因工伤事故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参与过程中,工会不仅要行使调查权,还要发表明确的处理意见。对工会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并给予正式答复。13.什么是带薪年休假制度?(20 分)答: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定年限以后,每年可享受相应天数的假期,休假期间劳动报酬照常计发的制度。

28、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进一步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连续工作一年” ,不仅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还包括之前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14.女职工产假满后享有什么特殊权益保护?( 20 分)答: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婴儿在一周岁之前,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

29、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内请12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延长请假期,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十八个月。经批准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职工,其工资由所在单位按其标准工资的 75%左右发给,若发给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生活费的,按最低生活费发给。15.什么单位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20 分)答:工会法第十条明确了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条件。企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含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既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还可以选举组织会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此外, 工会法规定,对于一些企业职工较多

30、的乡镇、城市街道,也可以建立工会或者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16.全国人大代表有哪些权利和义务?(20 分)答: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

31、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17. 知识产权被侵犯,如何维权?(20 分)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18.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20分)答: 在有下列侵害劳动

32、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1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19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20 分)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冷水

33、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20.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20 分)答: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21.教师法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20 分)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

34、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22.家庭暴力的形成原因有哪些?(20 分)14传统男权文化的影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家庭成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成员成为家庭

35、矛盾发泄的对象。生活压力大,心理负担重,长期积聚得不到释放,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以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处理。23.什么是男女平等原则?为什么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0 分) 答:男女权利平等的基本含义是: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婚姻家庭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而有所歧视,尤其是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对妇女进行歧视。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的政策进入法律,可以运用法律的强制性来保证政策的

36、贯彻实施。因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灭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24.法律对用人单位保障职业病病人享受职业病待遇有哪些具体规定?(20 分)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以下职业病待遇: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由于相当一部分职业病的治疗需要较长的过程,许多职业病还具有不可逆性,其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涉及的费用等问题,需要由用人单位予以承担。二是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将其调离原岗位,防止其继续遭受危害,同时要予

37、以妥善安置。三是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资,而是在普通工资的基础上,针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提供的具有特殊补偿性质的劳务报酬。25.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哪些待遇?(30 分)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指的是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病情稳定或者痊愈后,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的病情再次发作的情形。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

38、力鉴定委员会15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待遇。26.用人单位需裁减人员,应按哪些程序进行:(30 分)答:提前 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

39、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27.妇联、工会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30分)答:妇女联合会是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国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各级妇联的根本宗旨。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工会法第 22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女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

40、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因此,工会有责任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28.什么是人身权利?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30 分) 答:人身权,是指人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身权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监护权、代理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权、知识产权、环境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等。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不可转让性、法定性等特征。 妇女权益保

41、障法第 36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其内容主要是:法律确定妇女人格独立,具有与男子平等的主体资格;法律确认妇女享有与男子相16同的人身权利;法律对妇女的人身权利与男子的人身权利给予平等的保护。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是对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和制度的彻底否定,是男女平等在人身权利方面的体现。29.什么是人身自由?(30 分)答: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

42、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30.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3 0 分)答: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九项,分别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43、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1.怎样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30 分)答:决定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要实现这一目标,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加强法治教育。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第二,加强普法工

44、作。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17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第三,加强诚信建设。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第四,加强道德建

45、设。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32.什么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0分 )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3家庭暴力该负什么责任? (30 分)答: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18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伤害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

47、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医院医疗证明,或司法部门的伤情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家暴所付出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应当由过错方赔偿,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民事赔偿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或全部。34.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

48、,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在岗时有争议的,如何处理?(30 分)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3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30 分)答: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可以解除,法定情形分两类,第一类是指劳动者有过失或过错的,包括:(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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