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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996年至2007年碳排放效应及时空格局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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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 32 卷 第 4 期 2010 年 4 月 2010 , 32 ( 4 ) : 768- 775 Resources Science Vol. 32, No. 4 Apr. , 2010 http:/ 文章编号: 1007- 7588 ( 2010 ) 04 - 0768- 08 江苏省1996 年至2007 年碳排放 效应及时空格局分析 张秀梅, 李升峰, 黄贤金, 李 颖 ( 南京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系 , 南京 210093 ) 摘 要 : 本 文 通 过 对 江 苏 省 1996 年 2007 年 碳 排 放 效 应 分 析 得 出 : 江 苏 省 近 12 年 碳 排 放 总 量

2、 年 均 增 长 14 , 2007 年 达 到 1 4370 万 t , 碳 排 放 增 长 过 快 问 题 突 出 ; 提 出 了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和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两 个 新 指 标 , 并 计 算 得 出 2007 年 全 省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和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分 别 达 到 2. 06 t /hm 2 和 84 . 32 t/hm 2 ; 2007 年 江 苏 全 省 碳 排 放 量 、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和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都 呈 现 苏 南 苏 中 苏 北 的 分 布

3、 格 局 , 13 市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差 异 显 著 , 其 排 放 强 度 总 体 与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呈 正 相 关 ;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对 总 碳 排 放 贡 献 最 大 是 各 地 市 共 同 之 处 ;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强 度 与 人 均 GDP 呈 倒 U 型 曲 线 关 系 , 曲 线 的 拐 点 在 ( 2. 0 2 . 1) 万 元 / 人 附 近 ; 能 源 消 耗 是 碳 排 放 的 主 体 , 建 设 用 地 是 最 主 要 的 碳 源 , 1996 年 2007 年 全 省 虽 然 其 碳 排 放 总 量 呈 上 升 趋 势

4、, 但 全 省 万 元 GDP 碳 排 放 强 度 从 2004 年 开 始 逐 年 下 降 的 , 说 明 江 苏 全 省 碳 减 排 已 取 得 一 定 成 效 , 但 减 排 压 力 仍 然 巨 大 , 减 排 工 作任重道远。 关键词: 碳排放 ; 碳排放强度 ; 空间格局 ; 江苏省 收稿日期 : 2009- 08- 12; 修订日期 : 2009 - 12- 26 基金项目 :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 : “ 江苏省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 ( 编号: 200811033 ) 。 作者简介 : 张秀梅 , 女, 山东菏泽市人 , 硕士生, 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划和环境

5、评价 。E-mail : xx 39116025 163 .com 通讯作者 : 李升峰 ,E-mail : lisf 64yahoo.co 1 引言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及 其 影 响 是 当 前 人 类 面 临 的 最 为 严 重 的 环 境 问 题 之 一 , 其 中 由 于 人 类 活 动 对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碳 库 和 化 石 燃 料 碳 库 改 变 而 引 致 的 碳 循 环 格 局 变 化 是 导 致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的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 也 因 此 目 前 碳 排 放 研 究 已 成 为 一 个 热 点 研 究 问 题 。 综 观 已 有 研 究

6、 成 果 , 目 前 对 碳 排 放 的 研 究 主 要 集 中 在 以 下 四 个 方 面 : 碳 排 放 量 的 测 算 及 其 碳 排 放 因 素 分 解 模 型 实 证 分 析 1 , 2 ; 碳 排 放 与 产 业 发 展 、 能 源 演 变 的 关 系 3 - 5 ; 基 于 特 定 生 态 系 统 的 碳 储 量 研 究 6 , 7 ; 区 域 碳 排 放 研 究 2 , 8 , 9 。 其 中 区 域 碳 排 放 研 究 是 上 述 研 究 成 果 的 应 用 和 扩 展 , 由 于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的 现 实 , 测 算 不 同 国 家 和 地 区 碳 排 放 总 量

7、 受 到 强 烈 关 注 , 尤 其 是 对 于 我 国 , 作 为 负 责 任 的 碳 排 放 大 国 更 加 关 心 自 身 碳 排 放 的 情 况 , 也 因 此 这 方 面 的 研 究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与 碳 排 放 研 究 也 因 此 成 为 我 国 第 一 批 国 家 级 公 益 性 研 究 项 目 。 目 前 国 内 这 方 面 的 研 究 总 体 上 还 不 多 , 主 要 有 基 于 能 源 消 费 估 算 的 中 国 省 级 区 域 碳 排 放 实 证 分 析 8 、 基 于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的 碳 排 放 效 应 研 究 9 、

8、 区 域 碳 排 放 影 响 因 素 差 异 比 较 研 究 2 、 以 及 区 域 产 业 结 构变化的碳排放研究等 。 之 前 , 已 有 学 者 对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已 从 产 业 结 构 、 影 响 因 素 差 异 比 较 、 主 要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的 碳 排 放 等 方 面 做 了 些 研 究 , 得 出 建 设 用 地 和 耕 地 是 主 要 碳 源 , 林 地 为 主 要 的 碳 汇 , 碳 减 排 应 当 限 制 建 设 用 地 的 过 度 扩 张 ,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 同 时 研 究 表 明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强 度 变 动 由 行

9、业 碳 排 放 强 度 和 行 业 产 出 份 额 共 同 作 用 , 相 对 于 行 业 产 出 份 额 , 行 业 碳 排 放 强 度 对 整 个 社 会 碳 排 放 强 度 变 动 影 响 更 大 ; 区 域 经 济 增 长 、 产 业 结 构 、 经 济 政 策 取 向 、 贸 易 等 因 素 对 碳 排 放 影 响 的 差 异 表 现 为 对 环 境 污 染 作 用 机 理 正 向 的 过 程 。 目 前 , 对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的 研 究 主 要 集 中 在 排 放 总 量 、 边 际 碳 源 / 汇 效 应 、 以 及 碳 排 放 强 度 等 指 标 的 计 算 上 ,

10、并 没 有 更 深 层 次 的 研 究 , 另 外 对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测 算 、 研 究 的 时 间 序 列 较 短 。 为 此 ,2010 年 4 月 张秀梅 等: 江苏省 1996 年至 2007 年碳排放效应及时空格局分析 http:/ 本 文 通 过 综 合 考 虑 耕 地 、 林 地 、 草 地 碳 排 放 系 数 以 及 能 源 消 耗 经 验 参 数 进 而 对 江 苏 省 1996 年 2007 年 的 碳 排 放 量 进 行 了 重 新 测 算 , 同 时 提 出 了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 碳 源 / 碳 汇

11、 等 碳 排 放 新 指 标 并 加 以 计 算 分 析 , 研 究 了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强 度 与 经 济 增 长 的 关 系 , 以 及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的 空 间 格 局 , 为 江 苏 省 碳 减 排 及 后 续 低 碳 经 济 研 究 提 供 参 考 。 2 研究区域概况与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概况 江 苏 省 位 于 我 国 大 陆 东 部 沿 海 中 心 , 地 处 美 丽 富 饶 的 长 江 三 角 州 , 平 原 辽 阔 , 主 要 有 苏 南 平 原 , 江 淮 平 原 、 黄 淮 平 原 和 东 部 滨 海 平 原 , 自 然 条 件 优 越 , 经 济

12、 基 础 较 好 。 全 省 面 积 10. 26 万 km 2 , 占 全 国 总 面 积 的 1. 1% , 其 中 耕 地 面 积 473 万 hm 2 。 2007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2 5560 . 1 亿 元 , 比 上 年 增 长 14. 8 % , 占 全 国 的 10 . 3 % ,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3 3689 元 , 比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高 1 4994 元 , 三 次 产 业 增 加 值 比 例 为 6. 7 55. 9 37 . 4 , 财 政 总 收 入 5591 . 3 亿 元 。 全 省 辖 13 个 地 级 市 , 工

13、 业 化 、 城 市 化 水 平 高 , 2007 年 城 市 化 水 平 达 53. 2% 。 土 地 生 态 系 统 受 到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较 大 , 尤 其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使得碳排放量增长较快 。 2.2 碳排放量测算方法 CO 2 排 放 源 分 为 自 然 排 放 源 和 人 为 排 放 源 两 类 , 自 然 源 主 要 来 自 土 壤 和 海 洋 释 放 , 人 工 源 是 由 人 类 活 动 引 起 的 CO 2 排 放 5 , 后 者 属 于 本 文 研 究 的 对 象 。 鉴 于 江 苏 省 主 要 是 以 燃 煤 作 为 基 本 能 源 , 且 农 村 大 部

14、分 采 用 生 物 质 能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和 维 持 生 计 , 因 此 人 为 活 动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等 温 室 气 体 , 主 要 来 自 化 石 能 源 的 燃 烧 利 用 , 少 部 分 来 自 水 泥 生 产 和 消 费 , 两 者 都 是 工 业 化 和 城 市 化 必 不 可 少 的 物 质 投 入 , 其 中 化 石 燃 料 消 耗 所 排 放 的 CO 2 占 95 % 以 上 。 本 研 究 是 基 于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的 碳 排 放 , 主 要 涉 及 到 耕 地 、 林 地 、 草 地 、 建 设 用 地 , 其 中 建 设 用 地 和

15、耕 地 为 主 要 碳 源 , 林 地 和 草 地 为 碳 汇 。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是 重 要 的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源 , 人 类 必 须 从 事 各 种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使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朝 着 对 人 类 有 益 的 方 向 发 展 。 作 物 及 土 壤 呼 吸 、 灌 溉 过 程 耗 能 、 肥 料 生 产 过 程 、 农 业 机 械 耗 能 等 都 释 放 碳 , 而 农 作 物 生 育 期 可 以 吸 收 碳 。 因 此 ,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也 是 碳 的 输 入 输 出 过 程 。 耕 地 利 用 的 碳 排 放 考 虑 农 业 生 产

16、的 CH 4 排 放 系 数 10 以 及 对 CO 2 的 吸 收 系 数 11 , 其 差 值 可 得 耕 地 的 碳 净 排 放 系 数 ; 建 设 用 地 的 碳 排 放 通 过 其 利 用 过 程 中 能 源 消 耗 的 碳 排 放 系 数 间 接 估 算 12 ; 林 地 和 草 地 的 碳 吸 收 系 数 根 据 前 人 研 究 所 得 经 验 数 据 进 行 测 算 13 。 碳排放测算公式为 : E = ei = Ti i ( 1 ) 式 中E 为 碳 总 排 放 量 ; ei 为 主 要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产 生 的 碳 排 放 量 ; Ti 为 各 土 地 利 用

17、方 式 对 应 的 土 地 面 积; i 为各土地利用方式的碳排放 ( 吸收 ) 系数 。 建设用地碳排放估算公式为 : Et = f Ef + m Em + n En ( 2 ) 式 中Et 为 碳 排 放 量 ; Ef 为 煤 炭 消 耗 标 准 煤 量 , f 为 煤 炭 消 耗 的 碳 排 放 转 换 系 数 ; Em 为 石 油 消 耗 标 准 煤 量 , m 为 石 油 消 耗 的 碳 排 放 转 换 系 数 ; En 为 天 然 气 消 耗 标 准 煤 量 ; n 为 天 然 气 消 耗 的 碳 排 放 转 换 系 数 。 这 里 采 用 的 计 算 公 式 主 要 参 考 了

18、徐 国 泉 等 人 提 出 并 改 进 的 碳 排 放 量 分 解 模 型 中 的 算 法 1 , 有 关 能源消耗的碳排放系数及出处见表 1。 2.3 数据来源 本 文 采 用 江 苏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1996 年 2007 年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数 据 , 主 要 有 耕 地 、 林 地 、 草 地 、 建 设 用 地 四 类 。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部 分 采 用 了 中 国 能 源 统 计 年 鉴 中 江 苏 省 1996 年 2007 年 能 源 消 费 数 据, 以及 江苏省统计年鉴 ( 1997 2008 ) 的数据 。 3 结果及分析 3.1 江苏省199

19、6 年2007 年碳排放测算与分析 作 者 从 碳 源 / 碳 汇 、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 碳 排 放 总 量 等 指 标 对 江 苏 碳 排 放 进 行 了 计 算 分 析 , 其 中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为 单 位 土 地 面 积 的 碳 排 放 量 ,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为 单 位 面 积 建 设 用 地 的 碳 排 放 量 , 两 者 均 可 以 反 映 碳 排 放 强 度 。 建 设 用 地 和 耕 地 为 主 要 碳 源 , 林 地 和 草 地 为 主 要 碳 汇 。 据 上 述 测 算 方 法 和 数 据 资 料 计 算 江 苏 全

20、省 碳 排 放 相 应 指 标 值 , 结 果见表 2 和图 1。 对 表 2 中 测 算 结 果 和 图 1 分 别 从 不 同 指 标 角 度 进行分析 : ( 1 ) 碳 排 放 总 量 。 可 以 看 出 , 江 苏 省 1996 年 2007 年 碳 排 放 总 量 快 速 上 升 , 2007 年 碳 排 放 量 为 1996 年 的 4. 3 倍 , 达 到 1 4370 万 t , 12 年 间 平 均 增 长 率 高 达 14 % , 碳 排 放 增 长 过 快 问 题 突 出 。 尤 其 是 2000 年 之 后 由 于 城 市 化 加 速 , 碳 排 放 量 增 长 速

21、度 加 769第 32 卷 第 4 期 资 源 科 学 http:/ 表1 各类碳源 ( 汇 ) 碳排放 ( 吸收 ) 系数 Table1 Coefficientofcarbonemission(absorbability)ofdifferentcarbonsource(sink) 名称 农作物 C 排放系数 林地 C 吸收系数 草地 C 吸收系数 煤炭消耗 C 排放系数 石油消耗 C 排放系数 天然气消耗 C 排放系数 参数值 0 . 0422 - 5 . 7700 - 0 . 0021 0 . 7560 0 . 7260 0 . 7476 0 . 7020 0 . 5860 0 . 583

22、0 0 . 5825 0 . 4780 0 . 4490 0 . 4090 0 . 4435 0 . 3890 数据来源 Cai Zu-Cong, et al. 10 , 何勇 11 方精云等 13 方精云等 13 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国家科委气候变化项目 徐国泉等 1 DOE/E IA 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国家科委气候变化项目 徐国泉等 1 DOE/E IA 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国家科委气候变化项目 徐国泉等 1 DOE/E IA 平均值 - - - 0 . 7329 0 . 5574 0 . 4226 单位 kg(C )/ ( m 2 a ) kg(C )/ ( m 2 a ) kg(C

23、)/ ( m 2 a ) t(C )/t t(C )/t t(C )/t 表2 江苏省1996 年2007 年碳排放量测算结果 Table2 QuantitiesofcarbonemissioninJiangsuProvinceduring1996-2007 年份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碳源 ( 万 t ) 5172 . 82 5661 . 47 6251 . 00 6370 . 49 7039 . 93 7477 . 77 8385 . 92 9637 . 71 1 1714 . 19 1 35

24、65 . 91 1 4508 . 01 1 6240 . 10 碳汇 ( 万 t ) - 1846 . 27 - 1815 . 92 - 1814 . 53 - 1817 . 37 - 1811 . 68 - 1809 . 36 - 1841 . 94 - 1877 . 50 - 1904 . 30 - 1892 . 62 - 1876 . 57 - 1870 . 14 碳源 / 碳汇 比值 2 . 80 3 . 12 3 . 44 3 . 51 3 . 89 4 . 13 4 . 55 5 . 13 6 . 15 7 . 17 7 . 73 8 . 68 总碳排放量 ( 万 t ) 3326

25、 . 55 3845 . 55 4436 . 46 4553 . 12 5228 . 25 5668 . 42 6543 . 98 7760 . 21 9809 . 89 1 1673 . 29 1 2631 . 44 1 4369 . 96 建设用地 碳排放量 ( 万 t ) 4959 . 07 5448 . 20 6038 . 11 6158 . 00 6828 . 09 7266 . 52 8177 . 56 9430 . 69 1 1510 . 77 1 3363 . 16 1 4306 . 63 1 6038 . 93 地均碳排 放强度 ( t/hm 2 ) 0 . 39 0 . 4

26、4 0 . 51 0 . 52 0 . 60 0 . 65 0 . 75 1 . 11 1 . 41 1 . 68 1 . 81 2 . 06 地均建设用地 碳排放强度 ( t/hm 2 ) 31 . 31 33 . 47 36 . 86 37 . 32 41 . 12 43 . 11 47 . 72 54 . 06 63 . 69 72 . 96 76 . 55 84 . 32 图 1 江苏省 1996 年 2007 年地均碳排放强度 Fig. 1 Carbon emiss ions of land area per unit in Jiangs u during 1996- 2007 77

27、02010 年 4 月 张秀梅 等: 江苏省 1996 年至 2007 年碳排放效应及时空格局分析 http:/ 快 。 根 源 在 于 以 工 业 发 展 为 主 导 的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 既 显 著 地 提 高 了 人 均 收 入 和 生 活 水 平 , 又 因 能 源 的 大 量 消 耗 而 使 CO 2 排 放 呈 较 快 增 长 趋 势 。 另 外 据 研 究 表 明 , 中 国 碳 排 放 存 在 显 著 的 东 南 部 低 、 中 北 部 高 、 西 北 部 低 的 空 间 分 布 格 局 , 中 北 部 地 区 的 山 西 、 山 东 、 辽 宁 、 河 南 、 河

28、北 为 碳 排 放 的 高 值 区 域 , 东 、 南 部 沿 海 的 北 京 、 天 津 、 海 南 、 福 建 及 西 部 地 区 的 青 海 、 重 庆 、 广 西 、 新 疆 等 为 碳 排 放 的 低 值 区 域 , 广 东 、 江苏等碳排放处于中游水平 8 。 ( 2 ) 碳 源 / 碳 汇 比 值 。 近 12 年 来 江 苏 全 省 源 汇 比 逐 年 增 大 , 2007 年 该 比 值 达 8. 68 , 为 1996 年 的 3. 1 倍 。 作 为 碳 源 的 建 设 用 地 和 耕 地 的 碳 排 放 量 快 速 增 加 ,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11 % 。 主

29、要 原 因 在 于 消 耗 了 全 省 近 80 % 能 源 的 第 二 产 业 尤 其 是 工 业 比 重 的 上 升 对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扩 展 起 到 了 显 著 的 作 用 。 建 设 用 地 作 为 主 要 的 碳 源 , “ 九 五 ” 期 间 年 均 增 长 8 . 32 % , 而 期间总碳排放量平均增幅为 11 . 97% ; 2001 年2007 年 期 间 ,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量 年 均 增 长 14. 11 % , 江 苏 省 总 碳 排 放 量 年 均 增 长 16 . 77% , 年 均 增 长 也 呈 现 出 加 快 趋 势 。 2000 年

30、之 前 增 幅 之 所 以 较 低 , 源 于 国 家 以 及 各 省 大 力 调 整 能 源 政 策 和 加 强 管 制 , 采 取 关 闭 中 小 型 低 能 效 燃 煤 发 电 厂 等 行 动 致 使 CO 2 排 放 量 增 速 减 缓 , 而 2000 年 以 后 , 曲 线 继 平 缓 发 展 后 上 升 速 度 加 快 , 这 与 经 济 总 量 的 快 速 扩 张 以 及 建 设 用 地 的 增 加 较 快 有 关 。 相 比 碳 源 排 放 量 递 增 速 度 , 碳 汇 能 力 递 增 速 率 平 缓 , 2007 年 碳 汇 比 1996 年 增 加 1 . 3 % ,

31、这 与 江 苏 属 于 平 原 地 区 , 开 发 历 史 长 等 有 密 切 关 系 。 同 时 也 反 映 出 江 苏 在 发 展 经 济 的 同 时 十 分 重 视碳汇能力建设 , 确保碳汇能力不下降 。 ( 3 )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 目 前 碳 排 放 强 度 研 究 基 本 上 是 从 单 位 GDP 碳 排 放 量 角 度 来 分 析 , 区 域 单 位 面 积 碳 排 放 量 方 面 基 本 没 有 得 到 反 映 , 为 此 作 者 提 出 了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指 标 并 加 以 分 析 。 从 图 1 可 以 看 出 , 12 年 间 可 分 为 两

32、 个 阶 段 , 2002 年 之 前 地 均 土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增 长 较 缓 , 数 值 较 低 , 6 年 间 排 放 强 度 从 0. 39 t/hm 2 递 增 到 0 . 65 t/hm 2 , 平 均 年 增 长 率 为 10. 76% ; 2002 年 以 后 增 长 趋 势 明 显 加 快 , 6 年 间 排 放 强 度 从 0. 75 t/hm 2 递 增 到 2. 06 t/hm 2 , 增 长 了 约 3 倍 , 平 均 年 增 长 率 22. 39 % 。 2005 年 后 有 变 缓 趋 势 。 总 体上年均增长率达到 16. 33% 。 ( 4 ) 地

33、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 考 虑 到 目 前 碳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建 设 用 地 , 单 位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量 的 大 小 能 更 好 地 反 映 一 个 区 域 第 二 、 第 三 产 业 碳 排 放 的 水 平 以 及 存 在 的 差 距 , 为 此 作 者 同 时 提 出 了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新 指 标 。 从 图 表 结 果 看 , 全 省 该 指 标 1996 年 以 来 始 终 呈 增 长 态 势 , 2007 年 达 84. 32t/hm 2 , 是 1996 年 的 2 . 7 倍 ,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34、9. 45 % 。 据 此 , 最 近 一 个 时 期 经 济 发 展 导 致 建 设 用 地 扩 张 的 同 时 , 很 可 能 带 来 碳 排 放 总 量 的 进 一 步 上 升, 碳减排压力巨大 , 任重道远 。 3.2 江苏省碳排放空间格局分析 本 文 现 选 取 2007 年 江 苏 省 13 地 市 主 要 地 类 面 积 、 经 济 、 能 耗 等 相 关 数 据 资 料 进 行 碳 排 放 量 测 算 及 区 域 差 异 分 析 , 测 算 结 果 见 表 3。 根 据 表 3 测 算 结 果 , 从 不 同 指 标 角 度 对 江 苏 省 碳 排 放 空 间 格 局 进 行分

35、析 : ( 1 ) 碳 排 放 总 量 。 从 表 中 可 以 明 显 看 出 苏 州 、 南 京 、 无 锡 、 徐 州 4 市 的 碳 排 放 总 量 处 于 ( 1150 3500 ) 万 t 之 间 , 明 显 高 于 13 地 市 平 均 值 1105 万 t , 属 碳 排 放 总 量 高 值 区 ; 常 州 、 南 通 、 泰 州 碳 排 放 量 位 于 ( 890 1100 ) 万 t 之 间 , 基 本 与 平 均 值 相 当 , 属 中 值 区 ; 扬 州 、 镇 江 、 盐 城 、 淮 安 、 连 云 港 、 宿 迁 6 市 碳 排 放 明 显 低 于 平 均 值 , 位

36、 于 ( 190 650 ) 万 t 之 间 , 属 低 值 区 。 13 地 市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量 也 具 有 类 似 的 空 间 分 布 特 征 。 江 苏 省 三 大 区 域 横 向 比 较 , 碳 排 放 总 量 排 序 为 , 苏 南 苏 中 苏 北 , 与 人 均 GDP 分 布 现 状 类 似 ;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量 则 呈 现 苏 南 苏 北 苏 中 的 分 布 格 局 , 苏 南 地 区 由 于 第 二 产 业 较 为 发 达 , 城 市 化 水 平 较 高 , 而 能 耗 又 主 要 集 中 在 第 二 产 业 部 门 , 导 致 建 设 用 地

37、碳 排 放 量 明 显 大 于 其 他 地 区 , 占 江 苏 省 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的 63. 6% 。 ( 2 ) 碳 源 / 碳 汇 比 值 。 泰 州 、 南 通 、 苏 州 、 无 锡 、 扬 州 5 市 的 源 汇 比 值 介 于 13 . 00 61 . 00 之 间 , 明 显 高 于 江 苏 省 平 均 值 8 . 68, 属 高 值 区 ; 常 州 、 南 京 、 徐 州 源 汇 比 介 于 5 . 90 8 . 00 之 间 , 基 本 与 平 均 值 相 当 , 属 中 值 区 ; 盐 城 、 镇 江 、 淮 安 、 连 云 港 、 宿 迁 5 市 源 汇 比 明 显

38、低 于 平 均 值 , 介 于 2. 50 5. 00 之 间 , 属 低 值 区 。 苏 州 、 南 京 、 无 锡 碳 源 量 较 高 , 宿 迁 、 连 云 港 、 淮 安 等 较 低 。 碳 汇 方 面 , 南 京 、 徐 州 、 无 锡 三 市 碳 汇 量 较 高 , 泰 州 、 南 通 较 低 。 三 大 区 域 比 较 而 言 , 碳 源 和 碳 汇 的排序皆为苏南 苏北 苏中 。 ( 3 )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 2007 年 江 苏 省 地 均 碳 排 放 平 均 值 为 2. 06 t/hm 2 , 苏 州 、 南 京 、 无 锡 、 常 州 远 超 出 平 均

39、水 平 , 处 于 ( 3. 50 8. 10 ) t/hm 2 之 间 , 为 高 771第 32 卷 第 4 期 资 源 科 学 http:/ 表3 2007 年江苏省13 地市碳排放测算结果 Table3 Quantitiesofcarbonemissionsin13citiesofJiangsuProvincein2007 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无锡市 镇江市 常州市 苏州市 苏南总计 南通市 扬州市 泰州市 苏中总计 盐城市 淮安市 连云港 宿迁市 徐州市 苏北总计 碳源 ( 万 t ) 1 6240 . 10 2654 . 28 2108 . 58 740 . 86 1206 .

40、79 3537 . 77 1 0248 . 28 1070 . 36 682 . 31 909 . 34 2662 . 01 705 . 52 528 . 70 365 . 64 297 . 27 1432 . 68 3329 . 82 碳汇 ( 万 t ) - 1870 . 14 - 421 . 71 - 205 . 16 - 172 . 98 - 157 . 15 - 64 . 16 - 1021 . 17 - 19 . 13 - 49 . 46 - 15 . 03 - 83 . 62 - 142 . 67 - 159 . 12 - 120 . 25 - 103 . 93 - 239 .

41、38 - 765 . 35 源/ 汇比值 8 . 68 6 . 29 10 . 28 4 . 28 7 . 68 55 . 14 10 . 04 55 . 95 13 . 80 60 . 50 31 . 83 4 . 95 3 . 32 3 . 04 2 . 86 5 . 98 4 . 35 建设用地 碳排放 ( 万 t ) 1 6038 . 93 2643 . 96 2102 . 59 733 . 54 1199 . 23 3527 . 78 1 0207 . 10 1050 . 38 669 . 35 895 . 85 2615 . 58 672 . 33 507 . 96 349 . 9

42、7 278 . 63 1407 . 37 3216 . 25 总碳排 放量 ( 万 t ) 1 4369 . 96 2232 . 57 1903 . 42 567 . 88 1049 . 63 3473 . 60 9227 . 10 1051 . 24 632 . 85 894 . 31 2578 . 39 562 . 85 369 . 58 245 . 40 193 . 34 1193 . 30 2564 . 46 地均碳排 放强度 ( t/hm 2 ) 2 . 06 4 . 66 6 . 56 2 . 04 3 . 67 8 . 10 5 . 24 1 . 66 1 . 43 2 . 15

43、 1 . 73 0 . 52 0 . 56 0 . 43 0 . 33 1 . 41 0 . 69 地均建设用地 碳排放强度 ( t/hm 2 ) 84 . 32 162 . 98 171 . 80 88 . 19 120 . 75 192 . 02 156 . 83 60 . 00 56 . 24 92 . 12 66 . 83 29 . 28 36 . 20 22 . 07 23 . 10 66 . 74 37 . 40 单位产值 碳排放 ( t/ 万元 ) 0 . 558 0 . 680 0 . 493 0 . 471 0 . 558 0 . 609 0 . 579 0 . 498 0

44、. 482 0 . 744 0 . 557 0 . 410 0 . 483 0 . 397 0 . 357 0 . 710 0 . 515 人均 GDP ( 元) 3 3689 5 3638 8 3923 4 4894 5 2841 9 1911 5 4952 2 7500 2 8585 2 3933 2 8411 1 6987 1 4347 1 2857 1 0217 1 7909 1 6263 值 区 , 其 中 苏 州 最 高 ; 泰 州 、 镇 江 、 南 通 地 均 碳 排 放 介 于 ( 1. 60 2 . 10 ) t/hm 2 之 间 , 与 平 均 值 相 当 , 属 中 值

45、 区 ; 苏 北 五 市 以 及 扬 州 均 在 平 均 值 之 下 , 介 于 ( 0. 30 1. 50 ) t/hm 2 之 间 , 属 低 值 区 ; 三 大 区 域 横 向 比 较 , 苏 南 地 区 地 均 碳 排 放 强 度 高 达 5 . 24 t/hm 2 , 是 全省平均水平的 2. 5 倍 、 苏中的 3 倍 、 苏北的 7 . 6 倍。 ( 4 )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 2007 年 全 省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为 84. 32 t/hm 2 , 苏 州 、 无 锡 、 南 京 、 常 州 4 市 明 显 超 出 平 均

46、 水 平 , 处 于 ( 120 200 ) t/hm 2 之 间 , 属 高 值 区 ; 泰 州 、 镇 江 、 徐 州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处 于 ( 66 95 ) t/hm 2 之 间 , 与 平 均 值 相 当 , 属 中 值 区 ; 南 通 、 扬 州 、 淮 安 、 盐 城 、 宿 迁 、 连 云 港 介 于 ( 22 60 ) t/hm 2 之 间 , 属 低 值 区 。 三 大 区 域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排 序 为 , 苏 南 苏 中 苏 北 , 苏 南 地 区 地 均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强 度 高 达 156. 83t/h

47、m 2 , 是 全 省 平 均 水 平 的 1 . 9 倍 、 苏 中 的 2 . 3 倍 和 苏 北 的 4. 2 倍。 ( 5 ) 单 位 产 值 碳 排 放 强 度 。 2007 年 江 苏 省 平 均 值 为 0 . 558 t/ 万 元 , 泰 州 、 徐 州 、 南 京 和 苏 州 4 市 处 于 ( 0. 60 0. 75 ) t/ 万元 之间 , 属高 值区 , 其中 泰州 和徐 州 超 过 0. 7 t/ 万 元 ; 常 州 、 南 通 、 扬 州 、 无 锡 、 淮 安 5 市 处 于 ( 0. 48 0. 56 ) t/ 万 元 之 间 , 属 中 值 区 ; 镇 江 、

48、 盐 城 、 连 云 港 、 宿 迁 4 市 处 于 ( 0. 35 0 . 47 ) t/ 万 元 之 间 , 属 低 值 区 。 三 大 区 域 比 较 而 言 , 碳 排 放 强 度 差 距 并 不 是 太 大, 苏南的碳排放强度稍高于苏中和苏北 。 ( 6 ) 共 性 与 个 性 分 析 。 在 共 性 方 面 , 无 论 是 13 个 地 市 还 是 三 大 区 域 , 总 体 而 言 建 设 用 地 碳 排 放 量 都 是 最 主 要 的 碳 源 , 对 碳 排 放 贡 献 最 大 , 源 汇 比 值 较 大 , 单 位 产 值 碳 排 放 强 度 较 高 。 个 性 而 言 ,

49、苏 南 的 碳 排 放 量 占 全 省 碳 排 放 量 的 绝 大 部 分 , 苏 南 的 碳 排 放 强 度 和 总 量 都 高 于 苏 中 和 苏 北 ,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长 期 以 来 江 苏 的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就 呈 现 区 域 差 异 性 , 苏 南 在 全 省 经 济 体 系 中 占 重 要 的 地 位 , 从 人 均 GDP 来 看 , 三 大 地 区 差 异 则 更 明 显 , 2007 年 苏 南 分 别 是 苏 中 和 苏 北 的 1 . 93 和 3. 38 倍 。 依 据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理 论 ,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差 异 一 定 程 度 上 决 定 了 区 域 碳 排 放 的 差 异 , 在 其 它 条 件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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