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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上传人:myw993772 文档编号:9814847 上传时间:2019-09-07 格式:PPT 页数:96 大小:40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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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摘要: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第一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第三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第一节:海洋货物运输的承保范围,一、货运保险的种类 二、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三、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四、索赔时效,一、货运保险的种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邮包运输保险。,返回,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 -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

2、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风险,风险,1、海上风险,(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

3、失火、爆炸等。,2、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主要包括:偷窃、沾污、渗漏、破碎、串味、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淡水雨淋等。 (2)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主要包括:战争、罢工、船舶被扣、货物没收、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损失,海上损失,1、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1)实际全损,一般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全部不能归还货主所有等情形而言。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保险标的物丧失。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2)推定全损构成情况,(

4、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2)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3)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

5、损。,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如果被保险人未发送委付通知,损失只能被视为部分损失。,案例分析,委付(Abandonment)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向保险人声明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包括财产权及一切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2、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定义 共同海损: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

6、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条件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 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和合理的; 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牺牲或费用,最终必须是有效的,至少有部分船、货获救。,常见的共同海损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或范围:,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 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 造成船或货的损失

7、;,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 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 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2)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P.A.,定义:由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特点: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1)致损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 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者

8、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 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是被保险货物,即保险标的物; 共同海损的损失,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返回,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2)600箱货物被水浇湿;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拖轮费用; (5)额外

9、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从损失的性质上看,上述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案例分析,评析: (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 (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案例思考,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案例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

10、身一侧裂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尔后为了浮起又将甲方笨重货物抛入海中。船体撞裂和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八万美元,那么如何分摊损失? (该船舶价值为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万、万、万美元,待收运费为万美元。),分析 首先要明确上述损失哪些是属于单独海损,哪些是属于共同海损。在上述损失中只有船 休体撞裂引起的乙方万元货物损失为单独海损,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将船只驶上海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确定共同海损分摊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分摊应以实际遭受的合理损失或额外

11、支付的费用为准;二是经分摊后,应使遭受损失的一方与未遭受损失的其他关系方处于均等地们位。由于乙方货物已有万美元损失,在分摊时应予以扣除。(具体分摊情况见下一页),按比例分摊结果如下:,(三)海上费用,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1、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所谓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抢救行为,对于此种救助行为,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获救方应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该项费用被称

12、为救助费用,属于保险赔付范围,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三、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返回,案例 我国某公司按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问这种货损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分析 否。根据中国保险公司条款中的“除外责

13、任”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案例中方贸易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湿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楞纸箱,再装入英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价值达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运输完全属于正常运输。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损是否负责赔偿?()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分析()保

14、险公司不赔,因是商品本身的内在缺陷,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对此不负责。 ()进口商应支付货款,因为是凭单付款,本案的进口商付款后可以凭检验证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出口商应对此负赔偿责任。,四、索赔时效,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或其他运输工具之日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我国海运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s, CIC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一、我国海运保险条款,依据“中国保险条款”(CIC),我国的海洋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15、。 基本险可单独投保,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海运险结构,(一)基本险别,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 具体责任范围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 在平安险的基础上,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All Risks) 在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基础上,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实际上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责任的总和。,1、平安险具体责

16、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货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4)装卸或转船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施救费用。 (6)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批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返回,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水渍险 =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all risk范围并非承保“一切”风 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11个一般

17、附加险),(一)基本险别,适用范围 1、平安险 大宗、低值粗糙的包装货物,如:废钢材、木材、矿砂等。 2、水渍险 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钢管、旧汽车等。 3、一切险 价值较高、可能受损因素较多的货物。,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最小,所缴保险费最少。,案例分析,我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 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案例分析:水渍险不保淡水损失,分析: 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负责。假如该批投保了一切险,便可向保险公司索

18、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进行交涉。,(二)附加险别(Additional Risks),1、一般附加险:承保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 Rain Damage)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钩损险(Hook Damage) 混杂污染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

19、e) 生锈险(Risk of Rust) 串味险(Risk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and Sweating) 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by Breakage of Packing),1、一般附加险,注意: 不能独立投保,只能在FPA or WPA基础上加保; 一切险已经包括一般附加险责任。,2、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1)战争险(War risk) 海运战争险规定自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时为止。 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

20、,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 如在中途港转船,则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人继续负责。,2、特殊附加险,(2)罢工险(Risk of Strike, 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 SRCC 罢工暴动民变险) 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负责,如由于劳动力短缺或无法使用劳动力,致使堆放码头的货物遭到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而中断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21、,注:罢工险的保险责任期间是“仓至仓”;已投保战争险又加保罢工险时,一般不另行收费。,2、特殊附加险,(3)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T.P.N.D) 被保险货物从装上船开始,6个月仍不能运到原定目的地交货,则不论何种原因,保险公司均按全损赔付。 (4)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承保货物已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仍需按货物的完好状态完税而遭受的损失。 (5)舱面险(On deck risk) (6)拒收险(Rejection risk) (7)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8)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特殊附加险不包括在

22、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三)保险责任的起讫,1、FPA、WPA、All Risks 仓至仓(W/W)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clause 自保险标的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保险责任开始,至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进入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保险责任终止 在运抵目的港前的某一仓库发生分配、分派,则该仓库作为被保险人最后仓库 在保险期限内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则开始转运时保险责任终止 货物卸离海轮满60天,不论是否进入仓库,保险责任都终止,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

23、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限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返回,例:,一百件棉纱从天津出口被运往吉隆坡,海轮于6月1日抵达吉隆坡港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而未运往收货人仓库,那么保险责任到8月2日即告终止。 当然,如果在8月2日前这批棉纱运进了收货人仓库,则不论在哪一天进入该仓库,保险责任也告终止。 如上述保险期限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三)保险责任的起讫,2、战争险 非仓至仓条款,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 案例分

24、析: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的 责任起讫点,CIF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仓至仓 ” FOB、CFR 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船至仓 ”,案例分析:仓至船的风险,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45头银铃牌餐具100箱,投保平安险。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扣而落海。 问:这一损失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按FOB或CFR条件出口又如何?,案例分析:仓至船的风险,答:根据CIC条款,平安险的责任之一是: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

25、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据此CIF条件所述之损失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在按FOB或CFR条件出口的情况下,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风险和损失应由卖方承担。而且买方按FOB或CFR条件在国外进行投保时,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装船前的风险。除非买方应出口方的要求加保“Before loading risk”或者出口方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仓至船”这一段的保险,则又当别论。,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协会货物条款的种类 1、协会货物条款(A):ICC(A) 2、协会货物条款(B):ICC(B) 3、协会货物条款(C):ICC(C) 责任范围: C险 B险 A险 4、协会

26、战争险条款 5、协会罢工险条款 6、恶意损害险条款,除恶意损害险外,其余5种均可单独投保。 若要对恶意损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障,可以投保ICC(A)险,或在投保ICC(B)险或ICC(C)险时加保恶意损害险。,第三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货物运输的保险业务 (一)保险险别的选择 (二)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三)办理保险业务手续 (四)领取保险单据 (五)保险索赔 二、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保险险别的选择,1、考虑货物的性质和特点 2、考虑货物的包装 3、考虑运输路线和船舶停靠港口 4、考虑运输季节,部分商品投保的险别选择,(二)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的定义: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

27、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金的基础。 保险金额一般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在国际贸易中,保险金额通常还需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保险加成。,(二)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CIF (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CIF=CFR/1(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计算题,某批CIF总金额为USD30000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

28、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计算题,解: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30000(1+10%) (0.6%+0.03%)207.9(美元)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为:赔偿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30000(1+10%)33000(美元),练习题,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 问:保险公司应收多少保险费?,练习题,解: 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1000100(1+10%)110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1

29、10000(0.3%0.2%)550(英镑),(三)办理保险业务手续,出口一般采取逐笔投保; 进口一般采取预约保险(装运通知) 预约保险即事先与保险公司签订进口预约保险合同,以后,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无须填制投保单,自动视作办理了保险手续,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负承保责任。,保险单证,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大保单)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小保单):简化的保险单据。 联合凭证( combined certificate ):发票与保险单结合的更简化的单据。 预约保单(open policy):事先订立的保险合同,以简化手续。 批单

30、(endorsement):保险公司出示的经更改、补充的另一种凭证。,(四)领取保险单据,保险单据的主要种类: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也称大保单。是一种最规范、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保险单据。(背面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保险单样本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也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据。(背面不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 注:以上两种单据很少采用,(四)领取保险单据,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又称预约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一般为进口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

31、总合同。在实际业务中,预约保单适用于我国自国外进口的货物。凡属预约保单规定范围内的进口货物,一经起运,我国保险公司即自动按预约保单所订立的条件承保。 批单(Endorsement) 批单是指投保人需补充或更改保险单内容时出具的一种凭证。,批单原则上须粘贴在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章,作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险单的转让:和海运提单一样,货运保险单和保险凭证可以经背书进行转让,而且无须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也无须通知保险人。即使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单据仍可有效转让。 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五)保险索赔,1、损失通知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采取合理的施救、

32、整理措施 4、备妥索赔单证 5、代位追偿 含义: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损失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代为追偿权,或称为代位权。在实际业务中,保险人需首先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CIC规定,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以F组、E组和C组中的CFR和CPT等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 “保险由买方自理”(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以D组

33、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 “保险由卖方自理”(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以CIF或CIP术语成交的合同,若在海洋运输下,其保险条款可订立为: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as per and subject to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e dated “保险

34、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 %投保 险、 险,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年 月 日的有关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内容: 投保金额(即明确投保加成率)、 险别、 保险条款的选择(加注生效日期)、 由谁办理保险。 2避免使用“通常险”、“惯常险”表述。,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本章重点:保险险别的选择海运货物保险,本章思考题,1、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2、什么是“仓至仓条款”?贸易术语如何影响仓至仓的起讫点? 3、我国海运基本险有哪些?它们的责任范围有什么关系? 4、如何进行投保险别的选择? 5、保险

35、金额如何确定?,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条款的撰写 保险单的填制 案例分析,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出口:保险金额=CIF (1+投保加成率)投保加成率一般以CIF或CIP为基础加一成 CIF=CFR/1(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 CIF=CFR/(1-1.1R),进口:一般以CIF价为基础,不另外加成。 保险金额=CIF价 保险金额=FOB(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FR/(1平均保险费率),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例题讲解,例:大连某贸易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水果,发票总金额为USD15000,加一

36、成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7%和0.3%。 请计算投保金额和保险费。,例题讲解,解: 投保金额CIF价 (1+投保加成率)USD15000 (1+10%)USD16500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USD16500 (0.7%+0.3%)USD165,课堂练习,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售商品一批,报价CIF London23500欧元,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7%,现客户要求改报CFR价。 问:在不影响收汇额的前提下,我方应报价多少?,课堂练习,解: 投保金额CIF价 (1+投保加成率)23500 (1+10%)25850(欧元)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25

37、8500.7%180.95 (欧元) CFR价CIF价保险费23500180.9523319.05 (欧元),保险条款的撰写,以F组、E组和C组中的CFR和CPT等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 “保险由买方自理”(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以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 “保险由卖方自理”(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以CIF或CIP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投保人、保险金额、保险险别、适用保险条款等。,例题讲解,例:有一根据CIF条件成交的销售合同,发票金额为USD27

38、600,保险要求为: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例题讲解,CIF术语下,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 条款: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 1981.,保险单的填制,合同条款,案例分析,1、我国某外贸公

39、司与德国某进口商达成一项皮衣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 Hamburg,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皮衣的湿度降低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再装入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USD80000。据分析,该批货物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不异常冷,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案例分析,(1)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不赔。因为该项损失造成的原因是由于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将湿度降低或包装不合格所造成的,

40、属于发货人的过失,是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2)进口商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因为导致损失的原因在装船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是卖方应承担的风险。,案例分析,2、我方按CIF New York 出口冷冻羊肉一批,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纽约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货物因港口无法作业不能卸载。第二天,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第五天罢工结束,该批羊肉已变质。 问: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合理?,案例分析,进口商不可以向保险索赔。 因为损失的原因不是罢工所导致的直接损失,而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不赔。,案例分析,1、我国某公司以CFR shanghai 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并据

41、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该公司通知承运人货物改卸黄埔港。在货物由黄埔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该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拒绝。 问:(1)保险公司拒赔有无道理?(2)如海轮正常于6月1日抵达上海港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中而未运往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于何日中止?,案例分析,(1)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货物发生了非正常运输中的转运,保险责任自转运起终止。 (2)保险责任于8月2日终止。,案例分析,某年6月6日,提单持有人某进口公司就其从乌克兰进口的2161捆,计9964.139吨螺纹钢,向中国太平洋保险

42、公司投保,保险代理人代为保险人签发了日期为5月29日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保单载明:承保险别为平安险加短量险,保险责任起讫为“仓至仓”责任,开航日期为5月29日。6月26日,进口公司据其通过银行转账向保险代理交付3593.54元保费。7月15日,进口公司投保货物在海口港卸船,经理货公司理货和商检局检验,货物短少41捆,短少量重量184.29吨,货损金额为USD52659.214. 8月7日,进口公司将有关单证及权益转让证书等全套索赔单证交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则以保单倒签为由拒赔。,案例分析,“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行为及合同为无效。 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仅是保单时间上的倒签,不属于合同无效的范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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