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各位领导:山东电监办于月 16 日至 17 在济南举办了新修订后的两个细则培训班,现将细则中队电厂的考核规定提取汇总,以方便大家交流学习:第一条 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将整改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抄送电力调度机构,电网公司应配合并网发电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的,每项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1%。第二条 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措施,并网发电厂应与电力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
2、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1%。第三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对于未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2%;对于无故不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4%。第四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
3、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5%。(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 以及与电网安全 稳定运行有关的机组调速系统(一次调频)、励磁系统(包括 PSS)、高频切机、低频切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 、AVC 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二)不执行调度指令。(三)不如实反映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四)现场值长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未指定接令者
4、,延误电网事故的处理。(五)不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措施。(六)调度管辖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3 分钟内未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者(可先汇报事故或异常现象,详细情况待查清后汇报)。(七)在调度管辖设备上发生误操作事故,未在 1 小时内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事故经过或造假谎报。(八)其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定属于违反调度纪律的事项。第五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所属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或实时调度曲线)和运行方式的安排。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发电厂发电计划曲线执行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一)考核原则上以机组为单位进行。根据电网运行实际,初期也可按同一电厂内接于同一母线且电价相
5、同的机群为单位进行考核。(二)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编制发电计划,对每台机组每 15分钟给出一个电力计划值,全日共 96 个计划值。两个计划值之间机组发电计划曲线按线性插值法确定,第 秒钟的计划i出力为: 190niPi其中, 为 96 点计划曲线上某 15 分钟整点的发电出力、nP为 96 点计划曲线上的下一 15 分钟整点发电出力、 取值1n i为 0899。(三)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能质量控制、跨区(省)联络线调整以及电力电量平衡的需要,值班调度员有权修改发电计划曲线,修改后的发电计划曲线应提前 15 分钟下达给电厂,不足 15 分钟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自下达时刻起 15 分钟内免除发
6、电计划曲线考核。(四)机组在由电力调度机构 AGC 主站系统远方控制期间,如果机组处于人工设点模式,则超过调整时间后,机组按目标指令接受发电计划曲线考核;如果机组处于自动调节模式的严格跟踪基点子模式,则机组也按目标指令接受发电计划曲线考核。人工设点模式的调整时间为: 15|NSiobjvP调 整 时 间式中,调整时间(分钟);Pobj为设 点目标(MW);PSi为设 点时初始出力(MW);为机组标准调节速率(MW/分钟),具体数值见Nv附件 2。(五)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由于并网电厂自身原因,造成实际发电曲线偏离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偏离量超过允许偏差
7、时,按照偏差量对发电厂进行考核。(六)考核以每 5 分钟为一个时段,全天 288 个时段。电力调度机构 EMS 系 统实时采集发电机出口 电力,累加后得到机组每 5 分钟实际发电量,要求同一时段内实发电量与计划电量之间允许偏差范围标准为:单机容量 100MW(不含100MW)以上的机组允许偏差为 2%,单机容量 100MW 及以下机组,允许偏差为3% 。每 5 分钟实发电量超出相应时段计划电量的允许偏差范围时,超标部分电量绝对值统计为考核电量。(七)电网频率异常时,一次调频动作引起的机组出力调整量不计入考核电量。(八)下列情况下应免于考核:1、根据调度指令,机组被指定以自动调节模式(除严格跟踪
8、基点子模式外)提供 AGC 辅助服务期间。2、机组通过电力调度机构的 AGC 系统直接控制,以人工设点方式进行出力调整,在规定的调整时间内。3、机组被临时指定提供调频(ACE 曲线)、调峰和调压服务而不能按计划曲线运行时。4、当出现系统事故、机组跳闸等紧急情况,机组按照调度指令紧急调整出力时。5、当电网频率高于 50.1Hz 而机组有功出力越下限,或当电网频率低于 49.9Hz 而机组有功出力越上限时。6、机组启动并网,根据机组工况在机组并网后至达到正常参数期间,以及达到正常参数后 1 小时之内;机组停机过程中,从机组降参数至解列期间。7、新投产发电机组在连续满负荷运行试验结束之前的试运期间。
9、8、在机组进行与出力调整有关的试验期间。9、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导致偏离发电计划曲线时,纳入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免于发电计划曲线考核。10、机组 AGC 退出或控制模式发生变化时,结合机组出力与下一个点的发电计划,根据机组调整速率进行相应的发电计划于免考。11、机组大修开始直至并网后连续运行 24 小时免于发电计划考核。第六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包括基本调峰和有偿调峰,其分类和标准见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机组提供调峰类型的不同,采用如下方式进行考核:(一)当机组不能满足基本调峰要求时,按基本调峰考核(风电等清洁能源、供热火电机组在供热期间按能力提供
10、基本调峰),月最大考核电量不超过机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1%。1、如果电厂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临时改变机组的可调出力上限或下限,当出现机组申报出力上限低于机组铭牌出力上限或机组申报出力下限高于机组基本调峰能力下限的情况,即认定为机组基本调峰能力下降。在机组基本调峰能力下降期间,每天的考核电量为:基 本 调 峰( 小 时 ) 1)(minimaxPP式中: 为机组铭牌出力上限(MW);为机组申报出力上限(MW);max为机组基本调峰能力下限(MW);inP为机组申报出力下限(MW);mi为基本调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2。基 本 调 峰2、如果电厂未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改变机组的可调出力上限或下限,
11、但不能按调度指令提供基本调峰能力时,即当日负荷高峰时段(9-12)、高峰时段(17-21 )机组实际出力最高值低于该时段调度指令最高值,低谷时段(0-7)机组实际出力最低值高于该时段调度指令所要求的基本调峰出力最低值,则当日的考核电量为: 基 本 调 峰( 小 时 ) 24)(21P式中: 为当日调度指令出力最高值(MW);为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高值(MW);1为当日调度指令所要求的基本调峰出力最低值2P(MW);为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低值(MW);2为基本调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2。基 本 调 峰(二)当机组按调度指令执行有偿调峰任务,但未达到指定调整出力时,将受到有偿调峰考核。考核电量为
12、: 有 偿 调 峰0tP式中, 为调度调峰指令出力(MW);P为机组实际出力(MW);0为调度指令时间(小时),其含义为电力调度机t构要求机组进行深度调峰的时间范围;为有偿调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05。有 偿 调 峰(三)启停调峰机组未按计划时间并网或解列,应按非计划停运接受考核。第七条 并网发电厂机组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其一次调频投/退信号应 接入所属电力调度机构。并网发电厂机组一次调频的人工死区、调速系统的速度变化率和一次调频投入的最大调整负荷限幅、调速系统的迟缓率、响应速度等应满足华北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技术管理要求。并网运行的机组必须投入一次调频功能,当电网频率波动时应自动参与
13、一次调频,并网发电厂不得擅自退出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一次调频月投运率应达到 100。一次调频月投运率=(一次调频 月投运时间/机组月并网时间)100%。对并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的考核,分投入情况及性能两个方面,考核方法如下:(一)投入情况考核1、未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停用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发电厂每天的考核电量为:1(小时 ) NP一 次 调 频式中: 为机组容量(MW);NP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 3。一 次 调 频2、一次调频月投运率每月考核电量为: 10(小 时) %10NP一 次 调 频式中: 为一次调频月投运率;为机组容量(MW);N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 3。一 次 调 频(二
14、)性能考核在电网频率越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及发生大扰动期间进行一次调频性能考核时,具体参数以电力调度机构发电机组调节系统运行工况在线上传系统计算结果为准,尚未实施参数上传的电厂暂以 EMS 系统计算结 果为准。1、一次调频正确动作率(1)当某台机组并网运行时,在电网频率越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的一个积分期间,如果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贡献量为正(或者机组的一次调频动作指令表明机组在该期间机组一次调频动作),则统计为该机组一次调频正确动作 1 次,否则,为不正确动作 1 次。每月的正确动作率计算公式为: %0)/(wrongcoretcoretfff作 率机 组 一 次 调 频 月 正 确 动式中,f c
15、orrect为每月正确 动作次数;fwrong为每月错误动作次数。(2)一次调频正确动作率按机组考核。对于一次调频月正确动作率小于 80%的机组,每月考核电量为: 2(小 时) 动 作%80NP一 次 调 频式中: 为机组一次调频月正确动作率;动 作为机组容量(MW);N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 3。一 次 调 频2、机组一次调频性能(1)当电网频率发生较大波动时,计算各机组一次调频考核性能的综合指标 K0,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参见附件 1。对 K0 大于零的机组进 行考核。(2)一次调频性能考核采用定额考核方式,考核电量为:K0 1(小时) NP一 次 调 频式中:K0 为机组一次调频考核的
16、综合指标;为机组容量(MW);NP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 3。一 次 调 频第八条 并网 发电厂单机 200 MW 及以上火电机组和全厂容量 100 MW 及以上水电机组应 具有 AGC 功能。加装AGC 设备的并网发电 厂应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退出并网机组的 AGC 功能。新建的、 应具备 AGC 功能的机组,在投入商业运营前应与电力调度机构的 EMS 系统进行联调,满足电网对机组的调整要求。若 AGC 设备不能与机组同步投产,该机组不能并网运行。对机组 AGC 运行情况采用如下方法进行考核:(一)AGC 考核原则1、对 AGC 机组的考核包括 AGC 可用率考核和 AGC性能考核两
17、部分;2、未装设 AGC 的机组不参与考核。(二)AGC 考核指标包括可用率指标 KA、调节性能指标K1(调节速率)、K2(调节精度)、K3(响 应时间)。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参见附件 2。(三)实测机组月度可用率 ,则该机组 AGC 可用*AK率指标不满足要求,按 AGC 可用率考核。其中 为可用率*A指标要求,为 98%。AGC 可用率考核采用定额考核方式,被考核机组的AGC 可用率考核电 量为: 1(小时) 。NAPK* AGC,其中, 为 AGC 可用率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1, 为AGC, NP该机组容量(MW)。(四)实测机组月度调节性能指标 K1,K2,K3。采用K1,K2,K3 参
18、数进 行分项单独考核,若参数大于设定值 1,考核电量为 0;若参数小于设定值 1,按参数大小进行考核。调节速率考核电量 1) 1(小时) K1NPK1k小于 1。)0,K1 大于等于 1。调节精度考核电量 1) 1(小时) K2N22k小于 1。)0,K大于等于 1。响应时间考核电量 1) 1(小时) KNPK33k小于 1。)0,K大于等于 1。其中 、 、 为 AGC 性能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2。1k23k对 K3 的每月考核电量不超过当月上网电量的 0.2%。根据分项计算 AGC 性能总考核电量为:AGC 总考核电量调节速率考核电量调节精度考核电量响应时间考核电量。(五)当并网发电机组
19、AGC 装置发生异常而导致 AGC无法正常投入时,隐瞒不报的,或传送虚假投退信号的,一经发现,则当月惩罚电量为:10(小时) 。NP第九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电力调度的指令,在发电机组性能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无功调节,保证母线电压合格。发电机组的进相运行深度应满足所在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并网发电厂采用有偿无功控制时需征得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无功辅助服务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一)电力调度机构按季向直调电厂下发母线电压曲线,并作为无功辅助服务考核的依据。并网发电厂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无功控制。电力调度机构统计计算各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月合格率,月合格率低于 99%的电厂将受到考核,考核电量按如
20、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的最大值不超过接于该母线所有机组当月总上网电量的 0.2%。2*10%9Wu式中, 为母线电压月合格率;W 为接于该 母线所有机组当月总上网电量。(二)若并网发电厂已经按照机组最大无功调节能力提供无偿或有偿无功服务,但母线电压仍然不合格,该时段免于考核。(三)并网发电厂的 AVC 装置投入运行,并与电力调度机构主站 AVC 装置 联合闭环在线运行的电厂不参与无功辅助服务考核。第十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调度运行要求装设自动电压控制(AVC)装置,加 强机组 AVC 装置的 维护,使 AVC 装置各项性能满足电网运行的需要。电力调度机构对已安装 AVC 装置的并网发电厂的机组AV
21、C 投运率和调节 合格率进行考核。1、机组 AVC 投运率考核在并网发电厂机组 AVC 装置同所属电力调度机构主站AVC 闭环运行时, 电力调度机构按月统计每台机组 AVC 投运率。AVC 投运率 计算公式如下:AVC 投运率AVC 投运时间/机组运行 时间100%在计算 AVC 投运率时,扣除因电网原因造成的 AVC 装置退出时间。AVC 投运率以 98%为合格标准,全月 AVC 投运率低于98%的机组考核电量按如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的最大值不超过该机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0.1%。a10%98W投 运式中, 为机组 AVC 投运率;投 运为该机组当月上网电量。a2、机组 AVC 调节合格率考核
22、电力调度机构通过 AVC 系统按月统计考核机组 AVC装置调节合格率。电力调度机构 AVC 主站电压或无功指令下达后,机组 AVC 装置在 2 分钟内调整到位为合格。机组AVC 调节合格率计 算公式为:AVC 调节合格率执行合格点数/ 电力调度机构发令次数100%AVC 调节合格率以 100%为合格标准,全月 AVC 调节合格率低于 100%的机组考核电量按如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的最大值不超过该机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0.1%。a10%10W调 节式中, 为机组 AVC 调节合格率;调 节为该机组当月上网电量。a第十一条 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
23、辖范围可以批准并网发电厂机组利用负荷低谷进行消缺,该机组停运不计作非计划停运考核。但工期超出计划时,超出计划的消缺时间仍计入非计划停运时间。凡并网发电厂因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纳入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范围:1、正常运行的机组发生突然跳闸和被迫停运;2、机组停运前未得到电力调度机构批准;3、备用机组不能按调度指令并网发电。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正常运行的发电机组突然跳闸,每次考核电量为: 非 停5.0tPN式中, 为机组容量(MW);为发电机组停运小时数(小时),计入考核的停t运时间不超过 72 小时;为非计停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2。非 停(二)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后,并网运行的发电机
24、组因电厂自身原因被迫停机,每次考核电量为: 非 停25.0tPN公式中各变量含义与数值与(一)中定义相同。(三)正常备用的发电机组不能按电力调度指令并网发电,每次考核电量为: 非 停1.0tPN式中 为视同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 =机组实际并 t网时间或具备并网条件时间-电力调度机构指定并网时间。计入考核的停运时间不超过 72 小时。其余各变量含义与数值与(一)中定义相同。(四)机组解(并)列时间下达后,电厂应在规定时间完成机组解(并列)操作,允许偏差时间为1 小时。如解(并)列时间超出允许偏差时间,每次考核电量为: 非 停.01tPN式中: 为超出允许偏差时间(小时);其他变量含义与数值与
25、(一)中定义相同。启停调峰机组解(并)列时间超出允许偏差时间,按照第(二)项标准考核。(五)机组在检修工期内并网试运期间发生非停,不予考核。第十二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厂内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所属电力调度机构批准的检修工期按时保质地完成检修任务,保证设备的正常可靠运行。(一)检修工作的考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每次考核电量为该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每月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当月上网电量的0.1%。1、计划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2、设备检修期间,办理延期申请超过一次。3、设备检修期间现场未及时与电力调度机构沟通,改变工作内容,
26、造成设备恢复送电的复杂性增加。4、因电厂自身原因,使电力调度机构批准的计划检修工作临时取消。(二)重复性检修的考核。由于电厂原因造成电厂输变电设备(出线、开关、联变、母差保护等)重复性检修停电,按以下标准考核:并网电厂原因造成电厂升压站同一出线、开关、联变及母差保护年度停电次数 2 次以上(含 2 次),每次考核电量为该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每月考核电量累计不超过当月上网电量的 0.1%。(三)并网电厂机组检修超期的考核。并网电厂机组检修超期,按以下标准考核:1、机组计划检修超期。超期时间在 5 天及以下者,按如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 检 修 超 期小 时 1.0)(24tPN式中, 为
27、机组容量(MW);为检修超期天数;t为检修超期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1。检 修 超 期超期时间多于 5 天时,按如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检 修 超 期小 时 05.1.05)(24tPN式中, 为机组容量(MW);为检修超期天数;t为检修超期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1。检 修 超 期2、机组临时检修超期。并网电厂每台机组允许每年累计临修时间为 168 小时,机组临修时间超期后按如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 检 修 超 期1.0tPN式中, 为临修超期时间(小时);为机组容量(MW);N为检修超期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1。检 修 超 期第十三条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对并网发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
28、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以下管理要求未能达标者,每项考核电量为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1、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与系统有关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选型须征得电力调度机构同意。3、并网电厂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系统保护配合。在系统状态改变时,应按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按时修改所辖保护的定值及运行状态。4、并网电厂涉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资料
29、送电力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5、并网电厂应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当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不满足运行要求时,并网电厂应积极配合电网进行更新改造。6、并网电厂应于每月 5 日前完成上月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动作统计报告、缺陷及异常处理报告和继电保护校验月报),并上报电力调度机构。第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电厂内继电保护专业的安全运行水平进行考核:1、并网电厂受到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一级告警,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2%,若未按期整改,每次考核电量加扣当月上网电量的 0.1%。2、并网电厂受到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30、二级告警,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若未按期整改,每次考核电量加扣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3、对于并网电厂的主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4、由于并网电厂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异常,造成一次设备被迫停运,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02%。5、一套保护非计划停运时间连续超过 24 小时,每发生一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1%。6、并网发电厂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未投运,导致电网事故扩大或造成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越级动作,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2%。7
31、、并网发电厂不能及时提供完整的故障录波数据影响电网事故调查,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第十五条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对并网发电厂通信专业的工作进行如下考核:1、并网发电厂通信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造成电网事故或造成电网事故处理时间延长、事故范围扩大,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2、并网发电厂通信设备或电源故障,造成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间通信电路或远动自动化信息通道全部中断,影响电网调度和发供电设备运行操作,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3、因电厂自身原因引起通信电路非计划停用,造成
32、远跳及过电压保护、远方切机(切负荷)装置由双通道改为单通道,时间超过 24 小时,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1%。4、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通信有直接关联的通信设施进行重要操作,必须按通信电路检修规定提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并得到许可。未经许可擅自操作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5、因并网发电厂原因造成通信出现下列情形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1%。(1)影响电网调度和发供电设备运行操作的;(2)造成继电保护和安全装置误动、拒动但未造成电网事故或未影响电网事故处理的;(3)并网发电厂通信光缆连续故障时间超过 24
33、小时的;(4)并网发电厂内与系统相连的调度交换机故障全停超过 10 分钟,影响调度运行的;(5)并网发电厂通信设备缺陷造成电网安全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在 48 小时内没有完成消缺的;(6)并网发电厂内录音设备失灵,影响电网事故分析的。第十六条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管辖范围对并网发电厂自动化设备(包括 RTU 或远动工作站、调度数据网络设备、相量测量装置、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电量采集装置和其他应用工作站等)开展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1、并网发电厂自动化设备的设计、选型应符合所属电力调度机构规程规定,采用成熟可靠的产品,并报所属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并网电厂自动化设备必须选用经国家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的、准入
34、的设备,否则电网公司有权不予并网。自动化系统更新、改造关系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应将改造方案报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后方可进行,并按设备停役管理制度履行申请手续。未遵循以上要求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2、并网发电厂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的要求,确保并网发电厂二次系统的安全。纵向未采取加密认证措施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横向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3、并网发电厂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应遵循所属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规程和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要求。并网发电厂自动化设备
35、应能及时、准确、可靠的反映并网发电厂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工况。新建、改造后自动化设备正式投入运行时,要有半年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试运行报告和投入正式运行的申请,证明设备的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经有电力调度机构参加的验收合格,并核准后转入正式运行。未遵循以上要求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4、并网发电厂的自动化设备至调度主站应具有独立的两路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或一路专线一路调度数据网通道。电厂端接入的远动信息应满足电力调度机构对接入信息的要求。并网发电厂自动化设备原则上应采用发电厂直流系统所提供的直流或逆变的交流供电。并网发电厂应在发电机组出口及
36、网厂计量关口点应按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安装关口电能表和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关口电能计量信息应接入相关电网电力调度机构的电能量采集计费系统。未满足要求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5、并网发电厂自动化设备事故或故障时,应按所属电力调度机构自动化设备运行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和抢修。事故处理完成后,并网发电厂应及时提交事故处理报告。未遵循以上要求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6、并网发电厂应配合相关电网公司的技术改造计划,按要求进行自动化设备的改造,电力调度机构应督促并网发电厂按期完成调度管辖范围内有关电厂自动化设备的整改工作。未遵循以上要求的,每次考
37、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7、并网发电厂机组监控系统或 DCS 系统应及时、可靠地执行所属电力调度机构自动化主站下发 AGC/AVC 指令,同时应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对接收的 AGC/AVC 指令进行安全校核,拒绝执行超出机组或电厂规定范围等异常指令。8、自动化系统的图纸、资料应齐全、准确并及时进行更新,保持与实际运行相符。未满足要求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第十七条 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的各项要求。自电监安全200634 号文发布后投入运行的 监控系统,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检测证明。未满足以
38、上各项要求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第十八条 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电厂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指标进行考核。以下要求未能达标者,根据相应考核标准计算考核电量: 1、事故时遥信正确动作率要求 100%。每拒动或误动 1个/次,考核电量为并网 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2、RTU 或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简称远动设备)、调度数据网络设备、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月可用率要求99.5%。并网电厂因 远动设备调度数据网 络设备、纵向加密认证装置引起远东数据中断时间超过 4 小时,考核电量为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1%。如设备故障仍未处理解决,每超过 4 小时,考核电量加扣电厂当
39、月上网电量的 0.002%。以上设备故障计算时间以电力调度机构发出故障通知时刻为起始时间,故障结束时间以电力调度机构相关主站系统接收到正确远动信息时刻为截止时间。3、遥测量准确度误差率要求1.5% 。在并网电厂远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每路遥测数据故障或超差时间超过 4 小时,考核电量为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02%。如故障或超差仍未处理解决,每超过 4 小时,考核电量为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005%。并网电厂遥测数据路数以电力调度机构接收的遥测数量为准,并均列为考核的内容。4、电量采集装置月运行合格率要求 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含不足一个百分点),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40、0.01%。5、当并网电厂接到电力调度机构通知需要新增加或修改遥测、遥信数量内容时,应在电力调度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如未按期完成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1%。6、相量测量装置月可用率要求 99.5 %。设备连续故障(相量数据中断)时间超过 4 小时,考核电量为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1%。如设备故障仍未处理解决,每超过 4 小时,考核电量加扣电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02%。相量测量装置故障计算时间以电力调度机构发出故障通知时刻为起始时间,故障结束时间以电力调度机构 WAMS 主站系统接收到正确远动信息时刻为截止时间。第十九条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对并网发电厂励
41、磁系统和 PSS 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如下考核:1、按要求应配置 PSS 装置的并网发电厂机组未配置PSS 装置,按该并网机 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0.2%考核。2、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和 PSS 装置的可投运率应不小于 100,每降低 1 个百分点(含不足 1 个百分点),按该并网机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0.02%考核,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该并网机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0.2%。3.励磁系统的性能指标应满足国标的要求,否则,按该并网机组当月上网电量的 0.2%考核。第二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对并网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如下考核:1、由于并网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
42、设备原因引起重大电网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以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定义为准),每次按并网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2%考核。2、由于并网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原因引起一般电网事故或一般设备事故(以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定义为准),每次按并网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1%考核。3、并网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主设备(含母线、联变、断路器、隔离开关、PT、CT 、高压电抗器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每次按并网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考核:1)由于电厂自身原因造成升压站电气设备主设备发生非计划停运,累计超过 0.1 次/台的;2)并网发电厂高压侧
43、或升压站电气设备主设备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未及时采取措施或安排检修的;3)并网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主设备由于电厂自身原因未按规定周期或标准进行预试检修,造成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电网安全的。第二十一条 并网发电厂应通过电力调度机构的生产信息系统,按时填报有关机组、设备等运行参数和管理信息,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未按时准确填报的,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 0.05%。附件:山东省调房光华主任在两个细则培训会议上宣布的银东直流极 2调试计划1、 2 月 21 日 14:00 至 24 日早晨银东直流极 1 停电,全省因抗旱保苗,电网负荷较为紧张,要求各厂在此期间要保证机组燃煤煤质,确保机组机组安全可靠运行。2、 2 月 22 日 14:00 至 28 日银东直流极 2 第一步调试。3、 3 月 1 日至 10 日银东直流极 2 第二步调试,极 2 调试期间极 1 低负荷运行。4、 3 月 10 日至 23 日银东直流极 2 调运行。5、 3 月 24 日至 25 日银东直流极 2 停电消缺。房光华主任要求各厂对一次调频引起足够重视,防止银东直流极 1、极 2 闭锁,一次调频动作不及时,引起电网大的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