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交通运输局关于价格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 号)文件精神,县交运局主要负责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具体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我局对全县农村道路运输价格进行了调研,认为当前价格与秭归经济水平比较相适应,仍然维持原价格没作调整。我局于 2011 年配合县物价局对我县的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整定价,定价办法是:客运车型上限运价(含 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 具体测算办法如下:1、座席客车分为:普通级、中级、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五档。普通级上限价:0146、中级上限价:0.219、高一级上限价:0.292、高二级上限价:0.365、高三级上限价:0.438。2、计费里程:出发地至到达地之间的里程+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城市市区里程(省会城市市区 20 公里、市级市区 6 公里、县城区 3 公里)。3、站务费是指客运站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如厕、卫生等服务向旅客收取的费用。4、每人次车辆通行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通行费总额(客车核定座位数实载率)。实载率按60%计算。5、燃油附加费=燃油价格区间倍数联运系数计费里程(0 号柴油零售价底于 5.49 元及以下的取消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