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德育考核加分标准一、思想品德方面:1、在社会上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表现突出者(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等)加 0.5-3 分.2、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劳动积极分子,模范小组长”等,加 2 分.3、被评为省级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及其他省级模范称号者,加 4 分. 二、纪律方面主动遵守学院和班级的纪律,一学期宿舍全体成员无旷课、旷操、旷自习记录的宿舍,全体成员加 1 分。 三、学习方面1、单科成绩第一名加 1 分,累计加分;综合成绩前五名加3 分。2、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者加 3 分,六级者加 4 分,计算机二级者加 3 分。 四、文体活动
2、方面1、在学校举办的文体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第一名加3 分,第二名加 2 分,第三名加 1 分。2、体育竞赛破院纪录者加 2 分,破省纪录者加 4 分。3、特长生能运用其特长积极为班级服务者加 2-3 分。五、卫生劳动方面1、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同学,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同学,被评为模范小组长的同学每人加 1 分。2、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单位组织的劳动,卫生检查中受表扬的班级、组、宿舍,每人每学期加 1 分。六、社会活动方面1、凡担任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宿舍长每学期加 2 分;小班班委每学期加 4 分;大班班委每学期加 6 分。2、在学生会工作为班级取得荣誉、做出贡献者每
3、学期加 1分。3、在校级以上报刊(含校级)投稿并被录用者每次加 1 分。4、在院学生会担任学生会主席每学期加 6 分;副主席每学期加 5 分;学生会各部部长每学期加 4 分;学生会各部副部长每学期加 2 分;学生会干事每学期加 1 分。学生德育考核减分标准一、 思想品德方面:1、参与错误思潮和倾向者减 5-10 分。2、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学习不认真迟到早退者减 1-2 分。3、党团员不参加组织活动者每次减 1-2 分。4、不尊敬师长者每次减 2 分。5、在公共场所不讲文明礼貌;损坏公物者每次减 2 分。二、遵守纪律方面1、迟到早退一次减 1 分,旷课一节者减 2 分,旷早操、晚自习减 1 分
4、。2、每学期事假超过五次后每次扣 1.5 分.3、不参加班会者每次扣 1 分,收假时无故不按时到校者每次扣 2 分.5、私装电器,使用电炉、酒精炉者每次减 5 分。6、扰乱公共秩序,违背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利益者减 1-5 分。7、无故夜不归宿者一次减 5 分,宿舍长,班干部知情不报同夜不归宿者加倍处分扣 10 分。8、不服从各级组织分配任务者减 2 分。9、受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留校查看处分者减 5-25 分。 (注:作弊包括在内!)三、学习方面1、单科成绩最后一名减 1 分,累计扣分;综合成绩最后五名减3 分。2、考试成绩挂一门扣 1 分,累计扣分!四、劳动卫生方面1、不参加集体组织劳动一次,劳动中怠工完成任务不好者每次扣 2 分。2、不爱护公物,不讲卫生者(包括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宿舍)每次扣 2 分。3、教室,环境,宿舍卫生不合格当日值日成员每次扣 2 分。4、乱倒脏水,垃圾,饭菜,随地吐痰者每次扣 3 分。5、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单位组织的劳动,卫生检查中受批评的班级、组、宿舍,每人每学期减 1 分。六、社会活动方面1、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 2-4 分。2、凡担任学生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完成任务者,不予加分,相反减去应加分数。注:以上减分凡是学生干部者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