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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义第四章(下).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971095 上传时间:2018-05-10 格式:PPT 页数:61 大小:9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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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特征:人资两合性 封闭性 具有灵活性 设立程序简单,封闭性的体现,公司设立,出资总额全部由股东认购,人数不超过50人;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出资不能自由转让(仅指对外);股单不能上市交易;公司财务会计等信息无须向社会公开,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程序,1、发起人发起 4、缴纳出资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5、申请设立登记3、草拟章程 6、登记发照修改前 修改后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 删除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三、股东的权利、义务,1、权利 :

2、 对公司财产的收益权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转让出资的权利 知情权 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薄;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义务: 缴纳出资; 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 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支付出资的股东 补交差额;或由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 担 连带责任; 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由全

3、体股东组成,公司的权力机构。 1、职权:公司法第37条 2、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 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3、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4、行使表决权:由股东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5、议事方式、表决程序: 除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注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的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43条,(二)董事会:公司的执行机构,1、职权:公司法第4

4、6条2、组成:3到13人,包括职工董事 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任期届不超过3年,可以连选连任。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3、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4、会议表决:一人一票5、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 由公司章程规定,(三)经理:,1、含义:是指董事会聘任的主持公司日常 工作的负责人。2、职权:公司法第49条3、与公司的关系:委托代理4、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四)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1、职权:公司法53条2、组成:股东监事、职工监事;不少于三人 职工监事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3注意:股东人数少或者规

5、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 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3、产生: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4、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案例,以下是一个食品有限公司的设立方案:股东为15个自然人,其中12人以现金入股31万元人民币,2个高级技师王某,张某,以自己拥有的特殊劳动技能入股,折合为6万人民币,赵某用自己的一项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技术入股、折合为11万人民币。新公司不设监事。新公司以食品生产为主营业务。该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赵某的专利技术只值5万元人民币。,问题:1、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案中有哪些不

6、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2、专利技术入股办理哪些手续?3、赵某名义上11万元人民币出资,实际上只值5万元人民币,应该如何处理?,五、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一)股东出资转让的一般规则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

7、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中小股东的退出机制,公司法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 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5月6日,阿里巴巴集团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

8、O(首次公开招股)招股书。招股书中首次披露了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 以机构持股来看,日本软银集团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达34.4%。雅虎第二,持股比例为22.5%。二者合计57%。以个人持股来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持股比例仅为8.9%。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持股比例为3.6%,而阿里巴巴CEO陆兆禧、COO张勇等高管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 、概念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 区别?主要有两点:法律性质不同; 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2006年1月1日温州市民王毅诚领到了全国首张个人公司营

9、业执照。为了让他早日开业做生意,温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特事特办,放弃节假日休息为他颁发了执照。,意义:,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战略;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确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的唯一归属者,避免多名投资者的“窝里斗”现象。新公司法既承认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承认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应当强化一人公司及其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二、四项风险防范制度,1、对其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且一次缴足此条款新法中删除。2、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予以公示。3、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

10、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4、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该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2、公司组织的资合性3、公司资本的股份性4、公司经营的独立性5、公司募股的复杂性和公开性6、公司管理的专业性,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

11、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 此条修改前:发起人认购和募集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公司法规定最低值500万,且可分期缴纳。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二)设立方式,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1、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1)出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

12、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顺序:发起人协议、草拟章程、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认购股份、按规定缴纳股款、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申请设立登记、成立。,2、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顺序:发起人协议、草拟章程、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作招股说明书、签定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公开募股、召开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成立。,(二)发起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

13、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4、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94条,(一)股份发行 公平、公正原则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以不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二)股份转让,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2、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14、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三)本公司股票收购,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后,属于的,应当自收购其10日内注销;属于,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

15、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四)上市公司 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法第122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16、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其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目前主要相关的法律是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制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五)独立董事,五、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1、职权:公司法37条2、会议:年会;临时大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决议: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4、表决 (1)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特殊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17、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的表决权制度。其中,每个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并不是每股一票,而是等于待选人数与持有股份数的乘积。,(1)计算方式:S/(D+1)+1 其中,S等于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D等于待选董事人数。(2)意义:更加民主化,允许少数股东参加董事会,允许选出的代表董事来监管公司的多数管理。,(二)董事会,1、职权:公司法46条2、组成:519人;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

18、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4、表决:一人一票5、决议: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三)经理,1、职权:公司法49条2、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3、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 经

19、理。,案例,三友股份有限公司共有董事11人,其中八人在本地,其余三人在外地。1999年5月,该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与该市中山电器厂签订了兼并协议。协议约定:中山电器厂由该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兼并后,中山电器厂的一切财产,由三友股份有限公司接管,人员由其统一安排,全部债权、债务由其清理。兼并协议经该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兼并协议生效后,三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接收了中山电器厂人员出任董事,进入董事会。,2003年3月,三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吕某突然患病住院,自愿辞去董事长职务,并委托副董事长陈某代行其职务。基于此情况,该公司副董事长陈某于2004年1月20日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向全体董事寄出了2

20、004年1月29日召开临时董事会改选董事长的通知。外地董事刘某于2004年1月25日收到了通知,他认为自己肯定当选不了董事长,就没参加此次董事会会议。,原董事长吕某未到会。另有三名董事因故也未到会。于是,该次董事会共有八名董事参加,并以七票赞成、一票弃权通过决议:改选李某为董事长。刘某与李某有矛盾,刘某未想到李某会当选,于是刘某向法院提出起诉,认为:(1)该次董事会不是董事长召集;(2)没有提前10日通知各董事;(3)自己和其他四名董事未参加这次董事会,所以请法院确认这次董事会会议改选无效。问题此次临时董事会召开是否合法?为什么?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四)监事会,1、职权:公司法53

21、、54条2、组成: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3、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开一次会议4、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5、表决: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节 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无论公司是否盈利,都可以要求按照规定给付利息请求权。到了约定期限,必须偿还债权本金。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股票持有人获得清偿的权利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固定不变的,风险小。,三、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参考证劵法第16条规定四、公司债券的转让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六、

22、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就权利主体而言,公司的债权人与公司处于相对的地位,而股份所有人则是公司组织的构成成员。前者享有的是债权,后者享有的是股权。就利益分配而言,不管公司是否有盈余,公司债的债权人都可以向公司请求支付利息,而股东则仅能在公司有充分盈余才能分配股利。公司对债权人必须偿还本金,而股东则只能在公司解散时才可以分配剩余财产。,就清偿顺序而言,公司债的债权人优先于股 东而受清偿,而股东则必须在公司清偿债务后,才可以分配剩余财产或者盈余。就利率而言,公司债的利率是固定不变的,而股份的盈余分配率则取决于公司营业状况而经常变动。,第五节 公司财务会计,一、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23、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应当依法披露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薄外,不得另立会计帐薄。公司应当依法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审查验证。,二、利润分配 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公司应当按照如下的顺序分配利润。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2、缴纳所得税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然存在的亏损4、提取法定公积金5、提取任意公积金6、向股东分配利润,第六节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一、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五种: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

24、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二、公司的清算 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工作程序,三、清算内容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七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发起人或股东的法律责任二、公司的法律责任三、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责任四、清算组的法律责任五、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机构的法律责任六、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2013年公司法

25、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据了解,此次修法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研究并提出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建议,同时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并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和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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