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1.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2.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3.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4.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进行紧急报告和处理。5.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6.每天对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及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