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稻谷质量标准籼稻谷质量指标(一)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1 79.0 50.02 77.0 50.03 75.0 50.04 73.0 50.05 71.0 50.01.0 13.5 正常注:1、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商品周转粮在安全水分和正常储存条件下的稻谷储存品质还需按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进行判定。2、水分含量大于表(一)中规定的稻谷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际水分(杂质)指标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以标准规定的水分(杂质)指标为基础,每高0.5%,减量 0.75%,高不足 0.5%的,不减量。3
2、、稻谷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以三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五等的为等外稻谷。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中等质量标准以上(含中等) 。4、稻谷中黄粒米不超过 1.0%,谷外糙米不超过 2.0%。5、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籼稻谷储存品质技术要求(二)项 目 宜存 不宜存 陈化色 泽气 味正常正常正常正常明显黄色明显酸味、哈味脂肪酸值(mgKOH/100g) 30 37 37品尝评分值(分) 70 60 60注:1、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均符合表(二) “宜存”判定的,判定为宜存。新收购(轮换)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必须符合“宜存” 。2、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均符合表(二) “不宜存”判定的,判定为不宜存。3、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三项指标中,有一项符合表(二) “陈化”规定的,即可判定为陈化。对判定为陈化的样品,必须在检验报告中报告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三项指标的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