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案卷编号: ZK2015TJ0077 申请单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项目地点:陈江ZKB-028-17-01地块 发卷日期: 主管部门: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2 页 共 5 页编制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0 页 共 5 页目 录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用地现状情况第三章 规划设计要求第四章 其他要求第五章 附则图则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
2、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1 页 共 5 页文 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应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的申请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出具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一宗用地的函 (惠仲国土资函2015727 号) ,结合用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下称告知书 ) 。第二条 本告知书 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本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本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第三条 本告知书 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对本用地进行项目策划、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规划验收等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本告知书 。本告知书包括文本及图则两部分,必须同时使用。第四条 编制本告知书的依据中华
3、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7 年版)第五条 本告知书未明确的相关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用地现状情况第六条 本用地位于陈江街道,地块编号为 ZKB-028-17-01,其具体位置详见图则 。第七条 本用地周边情况:东南侧为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30 米的城市道路;西南侧为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8 米的城市道路;西北侧现状为空地;东北侧现状为工业厂房。第三章 规划设计要求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
4、书第 2 页 共 5 页第八条 用地规划要求本用地须按计算指标用地界线所划定的范围整体规划、统一开发建设。本告知书采用“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即计算指标用地界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本用地的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和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第九条 用地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第十条 开发强度要求:本用地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控制详见图则 。开发强度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中,容积率、建筑系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取值均为下限。建筑架空层如为公共停车或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须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指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如为停车、人防和配套的设备用房不计入容积率指
5、标。第十一条 配套设施要求 本用地需按惠州市有关规定设置工业“三废”处理装置和无动力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且纳入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规划须与总平面规划设计同步进行、同步报审。“三废”处理装置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规划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要求(一) 出入口控制:本用地出入口位置及有关限制详见图则 。(二) 宜优先采用客货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第十三条 建筑间距要求本用地内其它建筑间距及本用地与周边用地其它建筑物的间距须符合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7 版)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第十四条 建筑红线要求:详见图则 。第十五条 总平面规划要求功能布局: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并与周
6、边环境相协调。 第十六条 建筑设计要求(一)建筑造型:应和谐、美观,在整体上应与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二)建筑色彩:应注重与周边建筑色彩相协调。(三)建筑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节能系统须与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同步报审,同步验收。(四)建筑首层所有出入口及其他层联系屋面公共平台出入口的上方均须设置雨篷,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3 页 共 5 页并作标识装饰处理。第十七条 环境设计与建设要求(一)绿化:应结合总平面规划预留足够的绿化空间,因地制宜,营造良好的绿化景观效果。 (二)铺装:尽量减少大面积的硬质铺
7、装,必要的硬质铺装应尽量采用可渗透式的材料与工艺。地面停车应采用绿化式停车位。(三)标识:须注重标识的设计,做到清晰、规范、明确,并且提供夜间照明。(四)排水方式须采用雨、污分流制,有条件时应考虑中水利用。第四章 其他要求第十八条 本项目涉及人防、消防、环卫、供电、燃气、供水、排水、电信、广播电视、抗震设防等问题时,应到对应的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规划设计要求(一)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总平面规划和建筑设计,承担本用地规划设计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告知书 。所有方案图纸必须由设计单位按规定签字、盖章。(二)本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图纸
8、和电子文件必须分别绘制在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道路、建筑红线图纸和相应的电子文件上,并符合本告知书要求。(三)主要图纸要求:总平面图、管线综合规划图(含工业“三废” 、无动力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整体效果图等。(四)编制规划设计说明书。第二十条 项目报审要求:有关的规划设计图纸和相应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上报,否则不予受理。第二十一条 本告知书一式 6 份,发申请单位 3 份,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存 3 份,项目报审时必须附本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书的解释权归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4 页 共 5 页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书自发卷日期起计有效期一年,逾期应申请延期或重新办理。 编制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 2016 年 月 日 设计: 2016 年 月 日制图: 2016 年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5 页 共 5 页月 日审核: 2016 年 月 日 校对: 2016 年 月 日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ZK2015TJ0077 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第 0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