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台风“麦德姆”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区属学校(单位) 、镇(开发区)中心校:接区防汛办紧急通知,受 10 号台风“麦德姆”外围云系影响,预计 24 日到 25 日,我区将出现一次明显的降水过程,雨量 40-60毫米局部超过 100 毫米,强降水主要集中在 25 日,偏东风 4-5 级,阵风 7-8 级。为做好台风“麦德姆”的防范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1.高度重视此次台风的防范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特别是有在建工程的单位。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天气变化情况,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分工明确。2.各单位要按照淄川区教
2、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川教体安字20121 号)和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川教体安字201217 号)的要求,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3.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师生注意恶劣天气中的安全事项,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注意恶劣天气,注意出行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4.加强校车运营情况调度,对暑期未放假的幼儿园校车运行要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遇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极端性天气,要及早的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停课、督促校车停运等防护措施,确保校车运行安全。5.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大校园内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道畅通,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遇有突发灾害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迅速报告。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4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