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 第三节 选择最佳的企业资本结构 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 第五节 企业营业收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2,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
2、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都将构成中国的居民企业。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外资企业可利用好这一政策,选择纳税身份,达到节税的目的。新税法还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3,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有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
3、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会对企业所得税负产生影响。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子公司盈利,母公司亏损,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造成盈亏不能相抵多交企业所得税的结果,若子公司亏损,母公司盈利,也不能盈亏相抵。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盈亏相抵的作用,能降低总公司整体的税负。,4,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案例分析 假设一连锁经营企业,外地有10家营业机构,预计未来有半数盈利800万元,半数亏损500万元。如果将其均设立为独立法人,则按照新税法不可汇总纳税,盈利企业须纳税200万元
4、(80025%),亏损企业待日后弥补;但如果将其设立为分公司,则可依法汇总纳税,实现盈亏互抵,汇总后的应纳税所得为300万元,须缴所得税75万元,减轻税负125万元;即使上述10家机构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问:从上例看,纳税人应该如何选择企业形式以减低税负?,5,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要同时符合六个条件: 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5、 三是从业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五是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 六是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因此,符合以上六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6,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案例】某建筑安装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承包建筑、安装和各种建筑装饰劳务,2008年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和装饰劳务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45万、30万、25万。企业有职工人数100人,资产总额为3000万,则2008年度,该建
6、筑安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应如何税收筹划? 【分析思路】如果一个企业大大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把该企业进行分立,组成几个小型微利企业,每个小型微利企业经营某一方面的专业业务,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负担。,7,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税收筹划方案】把建筑安装公司进行分立,设立甲、乙和丙三个独立的公司,其中甲对乙和丙实行100%控股,三者分别经营建筑、安装和装饰业务。其中甲、乙和丙三个子公司的年职工人数分别50人,30人,20人。资产总额都各自为1000万元。 【税收筹划后的分析】建筑安装公司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25%=50万元。 根据筹划方案,
7、乙和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基于此,甲、乙和丙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4525%=36.25万元,30万20%=6万元,25万20%=5万元,总的税负为36.25万元+ 6万元+ 5万元= 47.25万元,比筹划前节省50万元- 47.25万元=2.75万元。,8,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应注意的问题】要权衡公司分立所花费的各种成本,如注册费、各种管理费用,与节税效益及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战略,慎重决策。 由于企业所得税按月(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预缴时并不能预知全年的实际情况,所以要根据上一年的情况是否认定小型微利企业。尽管预
8、缴时是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预缴,但如果利润多了,或者员工多了,或者资产多了,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就按25%税率汇算清缴。反之,如果预缴时不是小型微利企业,按25%税率预缴,但利润少了,同时员工少了,资产也少了,汇算清缴时也可以按20%优惠税率。企业要安排好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要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的临界点。,9,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一、加计扣除优惠 1、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2、关于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 二、减计收入优惠 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 三、税额抵免优惠 1、对三类固定资产投资的税收优惠(节税、节能、安全生产) 2、
9、对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四、两类优惠利率 1、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利率。 2、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利率。,10,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项目有: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项目有: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
10、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1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4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说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但是,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 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11,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1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4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包括公共污
11、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 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2,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企业可以进行税额抵免的包括以下三个项目: 1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 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所说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的, 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
12、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 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这里所说的减计收入, 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 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这里所说的税额抵免, 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13、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 可以在以后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13,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 万元。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
14、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产品( 服务)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4,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企业利用税额抵免的税收筹划的技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 要充分考虑新税法
15、中关于税额抵免的政策,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 优先考虑能够享受税额抵免的项目, 例如,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时, 应优先考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在投资时, 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另外, 企业还可以考虑积极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 以充分利用税额抵免的规定减轻税负。,15,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亏损的抵免:天恒公司2000年开业,当年发生亏损1400万元。2001年再度发生亏损,亏损额达1000万元,2002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40万元,2003年盈利300万元。 2004年初,公司研究准备上一条新
16、生产线,预计投产后每年可盈利350万元,建设期为1年。鉴于公司资金比较紧张,财务部建议推迟投资,推迟到2006年左右,这样资金状况压力会小一些。但是税务专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提出用企业的厂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以解决资金问题,并提出两点理由:一是从2004年开始建设,年底即可投产,2005年、2006年两年获得的利润近700万元,正好可以弥补2000、2001两年发生的部分亏损,因而这700万元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新生产线建设推迟到2006年,2007年开始获利,但这时2000、2001两年亏损的弥补期已过,不能再弥补了,新增加的利润就必须依法纳税了。,16,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
17、,显然,从2004年开始建设,通过盈亏互抵,企业可以节省所得税231万元(按33%税率计算)。据测算,该项目投资加上流动资金,预计需贷款800万元左右,每年利息50万元,两年多支付利息100多万元。两者相抵,企业可多获利130多万元。二是利息本身就有节税效果。该项目预计每年需支付利息50万元,两年支付利息100万元。但利息可在税前列支,两年可减少利润100万元。,17,第二节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亏损的抵免技巧: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不足的,可以在5年内用所得税税前利润延续弥补;仍不够弥补的亏损,应该用5年后的税后利润弥补。盈亏抵补筹划主要有
18、以下几点:首先,提前确认收入。企业在有前5年亏损可供抵补的年度,可以提前确认收入。其次,延后列支费用。如呆账、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直接核销法处理,将可列为当期费用的项目予以资本化,或将某些可控费用,如广告费等延后支付。最后,收购、兼并亏损企业。税法规定:企业以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被吸收或兼并企业已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间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弥补。,18,第三节 选择最佳的企业资本结构,企业在筹资时,要充分考虑利息的抵税作用和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的资本结构。例如某企业通过债券筹资,债券票面利率为1
19、2%,企业所得税率25%,则企业实际负担的税后利率为9.0%12%(1-25%),借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可以起到节税作用,而企业普通股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和红利都必须由税后利润承担,实际成本等于其支付额。,19,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扣除的以前年度亏损) 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20,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筹划要点: 1.发生商品购销行为要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 2.费用支出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 3.费用发生及时入账 4.适当缩短摊销期限 5.对于
20、限额列支的费用争取充分列支 6.争取其他部门的配合,21,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存货计价的筹划: 各种存货计价方法,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现行税制和财务制度对存货计价的这些规定,为企业进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减轻所得税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选择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企业计入各期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会忽高忽低,特别是在材料等存货价格差别较大时,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使企业产品成本不致发生较大变化,各期利润比较均衡。,22,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
21、费用,而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才能提高企业本期的销货成本,相对减少企业当期收益,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同理,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则不能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只能选择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新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已经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金的难度甚至可能会使企业在应纳所得税额过高年度因没有足够的现金交纳税收,而陷入财务困境,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23,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
22、,业务招待费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费用扣除规定了限额,企业超标就要进行纳税调整。【筹划技巧】 分设企业,增加所得税扣除限额,减低企业所得税,24,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案例分析】某生产企业某年度实现销售净收入2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0万元。根据税收政
23、策规定的扣除限额计算如下: 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60)=64(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15=500(万元)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4+500)25=141(万元),25,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筹划分析:在这个条件下的节税技巧就是:拆分企业的组织结构也就是通过分设企业来增加扣除限额,从而增加税前的扣除费用,减轻企业所得税。可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费用在两个公司分配: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各分80万元,广告费和业
24、务宣传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2000万元。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因最后对外销售仍是20000万元,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26,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结果如下:生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 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500万元,而扣除限额=1800015=2700(万元)。生产企业就招待费用大于扣除限额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25、。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2000万元,而扣除限额=2000015=3000(万元)。也是招待费用超标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两个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应纳税额为:6425=16(万元)。两个企业比个企业节约企业所得税125万元。,27,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注意】案例中的交易价格会影响两个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即生产企业以多少价款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才能保证两个企业都不亏损?如果一方亏损一方盈利,那亏损一方的亏损额就产生不了抵税作用,盈利的一方则必须多交企业所
26、得税。所以,交易价格一定要仔细核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下简称“广告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比例由15%提高到30%。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28,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业务招待费应与会务费、差旅费分别核算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将产生
27、不利影响。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例如发生会务费时,按照规定应该有详细的会议签到簿、召开会议的文件,否则不能证实会议费的真实性,仍然不得税前扣除。同时,不能故意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务费、差旅费中核算,否则属于偷税。,29,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捐赠支出的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根据该条例
28、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30,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案例分析】2008年大地震发生后,某企业集团决定通过本县民政部门向地震灾区捐款200万元人民币。该集团下属企业中,只有两家公司具备捐赠该项赈灾款项的经济实力。甲、乙两公司预计2008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 000万元和800万元,如何进行捐赠,既能够实现捐赠200万元的目标,又能够把集团费用降到最低,摆在了集团决策者的面前。 【问题】请设计最佳的捐赠方式。,31,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一)甲企业在准予扣除标准范围内捐赠,其余部分由乙企业捐赠
29、1. 甲企业捐赠120万元; 2008年甲企业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12%以内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准予扣除标准为120万元,甲企业实际捐赠12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用缴纳所得税。 2. 乙企业捐赠80万元 2008年乙企业预计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12%以内部分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准予扣除标准为96万元,乙企业实际捐赠8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用缴纳所得税。 由此,除甲、乙两企业共同捐赠200万元外,该集团不需再支付任何额外税款。,32,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二)乙企业在允许扣除标准范围内捐赠,其余部分由甲企业捐赠 1. 乙企业捐赠96万元 2008年乙
30、企业预计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12%以内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准予扣除标准为96万元,乙企业实际捐赠96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用缴纳所得税; 2. 甲企业捐赠104万元 2008年甲企业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12%以内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准予扣除标准为120万元,甲企业实际捐赠10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用缴纳所得税; 由此,除甲、乙两企业共同捐赠200万元外,该集团不需再支付任何额外税款。,33,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三)甲、乙企业在各自允许扣除标准范围内捐赠,且双方捐赠的数额合计为200万元,也不会增加集团的税务负担,道理同上。,34,第四节 选择
31、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增加扣除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规定,为职工安排好福利方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
32、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35,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1.随工资调整而调整。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基础是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支付给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如果工资、薪金不合理,则要纳税调整。同时,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也相应要调整。另外,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
33、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6,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例如:某盈利国有企业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9年发生的工资总额为11000万元,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为9000万元,该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5%计提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为此,该公司在2009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在对工资总额进行纳税调整的同时,也要对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税额(110009000)5%25%250(万元)。,37,第四节 选择合适的企业费用列支方法费用,2.因支付
34、比例而调整。如果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比例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则在年终对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3.2008年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企业为此应进行自查,及时进行调整和补正申报。,38,第五节 企业营业收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1、推迟收入的实现时间,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
35、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使企业既能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能使收入安全地收回。,39,第五节 企业营业收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1、推迟收入的实现时间,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让被投资方推迟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就可以推迟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推迟借债合同中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就可以推迟
36、利息收入确认时间;推迟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就可以推迟租金收入确认时间;推迟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就可以推迟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确认时间;推迟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就可以推迟接受捐赠收入确认时间;推迟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40,第五节 企业营业收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2、减少收入额,以降低计税依据。这主要是充分利用免税收入的规定。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37、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免税收入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一开始就应进行筹划,争取这些免税收入规定。,41,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因此纳税人要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有利方式。,42,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
38、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43,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在筹划时,应关注以下几个
39、问题: 关注一:折旧筹划不一定使某年税款支付最小化 关注二:折旧筹划不一定使用加速折旧方法 关注三:折旧筹划不一定就是尽量缩短折旧年限 关注四:折旧筹划应注意对现行税收政策及运行环境的筹划,44,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应合理低估净残值; 企业应按税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并按税法规定的可缩短折旧年限的最大限额缩短折旧年限; 在确定折旧方法时,若该项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特殊设备,应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减少、以及加速折旧法的应用,使固定资产折旧额在使用前期较多的计提,成
40、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应纳税所得额后移,从而减少前期应纳所得税,提前发挥税收挡板作用,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45,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从而使企业前期折旧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其次,还应估计净残值。我国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下限,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在估计净残值时,应尽量估计低一
41、点,以便企业的折旧总额相对多一些,而各期的折旧额也相对多了,从而使企业在折旧期间少缴纳所得税。,46,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减免税期间) 企业应合理高估固定资产净残值; 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即使该项固定资产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短折旧年限的条件,企业也可以在最低限额的基础上高估其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应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即使该项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的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的特殊资产,也应避免采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的增加以及直线折旧法的采用,减少了固定资产在低税率期内计提的折旧额,低税率期内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越大, 其获得
42、减免税收益越大;同时也使更多的可抵扣金额递延到优惠期结束以后的纳税期间,在税率较高的纳税期间发挥较大的避税效用。,47,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发生后续的维修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48,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发生后续的维修支出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修理活动时,应明确大修理与普通维修的界限,尽量将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确认为普通修理费用,在其发生当期予以扣除。对于无法使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 年以上的修理工程
43、,若其修理支出大于其原值的50%,应将该项维修工程拆分为两期或多期并在不同的会计年度内进行,将每年的维修费用控制在其原值的50% 以内,使其不满足确认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条件,维修费在其所发生的会计年度扣除;与维修费用作为大修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相比,分期维修可以减少维修期间的应纳所得税,使税负向以后纳税期间递延。,49,第六节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固定资产发生后续的维修支出(减免税期间) 企业应尽量将这部分后续支出作为大修理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将可扣除金额递延至正常纳税期间以获得更多的抵税效用,避免因分次修理费用化而使该部分可扣除金额在低税率期内扣除。若该项固定资产每次维修费用均不足其原值的50%,而其累计支出超过50%,企业应将分次修理改为集中大修,使其满足大修理的确认条件,并将相关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期间内均匀扣除。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了维修费用发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使更多的可抵扣金额递延到优惠期结束以后的各个纳税期间,降低了低税率对可扣除项目抵税效用的抵消作用,使更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优惠税率计缴所得税,充分享受优惠税率给企业带来的财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