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暨实施计划为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特签订 2015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主要安全指标:1、杜绝因工死亡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2、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3、因工重伤责任事故为 0。4、职业病发生率为 0。5、年百人因工轻伤事故率在 2%以内。6、事故损失控制在本单位总产值的 2以内。二、责任目标实施计划: 1、决定执行到位率
2、 100%,职业健康体检参检率 100%。2、对于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率为 100%。3、上岗证持证率 100%。4、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 100%。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无力整改的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设立符合规定要求。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及职业病的治疗、疗养等工作。6、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保证安全费用的开支。7、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当发生事故时,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合格率 100%。8、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开展安全活动,频次达到规定要求。9、布置工作的同时,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
3、作,并做好记录。三、考核与奖惩:1、部门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并纳入当月部门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2、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对预防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部门对有以上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8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 责任单位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2015 年 1 月 8 日 201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