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讲 煤炭企业税收筹划概述,一、税收筹划及其与避税、偷税的界限,(一)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在国外已相当普遍,在我国正悄然兴起。那么什么是税收筹划呢? 从广义上说税收筹划包括节税、避税、税收转嫁等;从狭义上说税收筹划仅指节税。它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身经营、投资、融资进行合理的安排,从而达到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例1:“转让变投资”如果公司转让土地,在承让方不能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变为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少缴企业所得税,只象征性缴纳土地增值税。按营业税有关规定财税2002191号文、国税函2002165号文: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
2、、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该投资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按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财税字1995048号文:以房地产投资联营,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再转让的缴纳土地增值税。,例2:合理安排奖金发放2010年某职工月工资2200元,6、12月份半年奖各30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本例中半年奖要并入奖金发放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税,则全年应扣税为: (2200-2000)5%10+ (5200 -2000 ) 15%-125) 2=810元 现通过筹划,将半年奖按月平均发放,每月工资和奖金合计2700元,则全年应扣税为: (2700-2000)10%-25 12=540元 此项筹划少扣税
3、270元。当然,财务上要对职工奖金进行预算,如果不能正确预算,则考虑在下一期工资中进行补(扣)。,其特性是合法又合理,税务机关认可,不会受到税务机关处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大胆地去做法律未禁止的事” “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节税”。当然,税收筹划不当会构成偷税。如例1中半年奖事实上没有按月平均发放、例2中没有做到“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二)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融资等进行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义务最少化的经济行为。它主要是利用关联企业转让订价来进行 。,例: 商品低于市价100
4、万 母公司子公司 25% 15% 少交25万元所得税 多交15万元所得税 集团少交10万元所得税 此例可以扩大到劳务提供、借款利息等。,其特性是不违法但不合理,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调整转让订价来调整收入或所得额。征征细51525456但是,如果转让订价不是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者事先与税务部门预约转让订价,则不会被税务机关调整。 征细 当然,避税不当也会构成偷税。,(三)偷税 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或者在账面上多列支出,少列或不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催缴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采用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征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
5、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是偷税。刑其特性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税务机关要处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偷税的处理是: (1)偷税额1万元以下或者偷税比例10%以下的,对纳税人补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纳税人应根据以上规定掌握偷税违法与偷税犯罪的界限。,(四)其它 1、抗税 2、逃避追缴欠税 3、骗税 4、 违反税收征管法,二、税收筹划的原因,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
6、性。如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转化等,2、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反调整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3、税率(负)上的差别性如消费税税率的差别等,4、全额累进临界点的突变性。如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等,5、起征点的诱惑力。如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达到20才缴土地增值税)等,6、各种减免税是税收筹划的温床。如“二手房”的税收优惠等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
7、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三税收筹划的策略,(一)初级税务策略:避免额外税负,企业税务策略的最低标准是避免额外税负。企业额外税负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企业自身税务处理错误造成多缴税款,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而未取得直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2、企业无意中违反税法而招致的税务处理,如未画销印花税票、善意取得第三方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税务机关的非规范化征管导致企业的涉税损失,如税收承包、提前征税等。,(二)中级税务策略:节约税款 纳税人可以通过投融资方案、企业组织形式、地区、行业
8、、财务核算方法等的选择来进行税收筹划,以节约 税款。,例如,企业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即分公司和子公司。 通常的方案是,在开始设置分支机构时选择分公司,以便营运初期发生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扭亏为盈后则应适时转换为子公司,以便享受税收优惠并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三)高级税务策略: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关于企业争取有利税收政策的途径,根据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向税务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和申诉;借助于理论界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开展讨论或呼吁;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由他们将有关提案提交人大讨论。,四税收筹划的技术,从税制要素考虑,税收筹划技术可以归纳为八种:免税技术
9、、减税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分割技术、扣除技术、抵免技术、缓税技术和退税技术。在具体操作中,这八大技术可以综合运用。,(一)免税技术,(二)减税技术如企业所得税中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税负(率)差异技术如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差异等。,(四)分离技术如企业所得税中关联企业交易、个人所得税中工资
10、与股利的转化等。,(五)扣除技术如企业所得税中技术开发费的加扣、个人所得税中费用的报账等。,(六)抵免技术如企业所得税中的投资抵税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100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七)缓税技术如企业所得税中所得税的分季预缴等。,(八)退税技术如增值税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财税2008156号: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
11、于30 %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实行即征即退50 %政策。 财税2008157号: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先征后退 ),五、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一)税收筹划的着眼点,1、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2、从税收优惠入手,3、从纳税人的构成入手,4、从影响税额的主要因素入手,(二)税收筹划的前期准备工作,1、充分研究现行税收政策,2、选择恰当的时机做税收筹划,3、选择合适的人做税收筹划,第三讲 煤炭企业增值税的筹
12、划,一、纳税人的筹划,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这为增值税纳税人通过身份认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1、指标分析 考虑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及其不含税的可抵扣项目购进金额,则有: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17可抵扣项目金额17;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销售收入3。经计算可知,当企业不含税的可抵扣项目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8235时,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负担相等,这一比例越高,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越轻。,在上
13、述的分析中,有一个重要的假设,就是当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其销售和可抵扣项目都可以按照17计算销项税、进项税,但实际中不一定。如企业销售、购进低税率货物要按13计算销项税、进项税;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原材料,即使能够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只能按3计算进项税;企业购买农产品、支付运费分别只能按13和7计算进项税。企业购入的可抵扣项目适用其他税率或征收率的情况,这里不再一一计算,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前面的方法进行具体选择。我的结论是,企业的低税率(征收率)购入项目越多,其税率(征收率)越低,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势就越小,甚至当企业的主要购进项目全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
14、时,无论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均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方式,才可实现税收负担的最小化。,2、创造条件转化通过上述分析后,企业可以基本确定自己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选择。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有些企业明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负担较轻,但按规定只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有的企业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将减轻税负,但实际上却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这就需要纳税人进行更深入的税收筹划。,假设某商业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销售,年销售额150万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的购入项目金额约80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增值税为24万元。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
15、过80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231万元(15017 24)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45万(1503)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该企业节税186万元,占原应交税金的80。同时,采用此种分立,还可能降低两企业的应税所得额,而适用小企业的照顾性税率,实现企业所得税的节税。,与上述相反 ,当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较轻时,企业可以创造条件进行适当的合并增加企业销售额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企业也可以通
16、过与关联企业间平价销售等手段人为增加企业销售额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工业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会计核算健全程度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二、让利促销的税收筹划,目前较常见的让利促销活动主要有打折、赠送(实物或购物券)和返还现金。假设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成本60元的商品售价为10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7折销售;二是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100元者返还30元现金。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对于商家来说以上三种方式的应纳税情况及利润情况如下(计算时未考虑
17、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及期间费用):,1、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销售额和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1)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70(117)1760(117)171.45(元) (2)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应缴企业所得税8.55252.14(元) (3)税后利润8.552.146.41(元),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 (1)增值税: 销售商品应缴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赠送商品应缴增值税30(117)1718(117)171.74 (元) 合计应缴增值税5.811.747.55(元) (2)个
18、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057号文件规定,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顾客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30(120)207.5(元)(3)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117)60(117)18(117)7.511.30(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100(117)60(117) 30(117) 18(117)2511.11(元) (4)税后利润11.30 11.11 0.19(元),3、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1)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100(117) 17 60(117)175.81(元)(2)个人所得税: 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7.5 (元) (同上) (3)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117
19、)60(117)307.53.31(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100(117)60(117)258.55(元)(4)税后利润3.318.5511.86(元),上述三方案中,方案一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故考虑税收因素应选择方案一。此外,工业企业促销活动也可借鉴上例。,三、外设机构的税收筹划,公司下设分支机构是否在当地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其税负是不一样的。,例如,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3个经销处。2010年度,某经销处从厂家提货销售,与厂家结算货款(不含税)5,800,000元,厂家已计销项税,经销处全年实际销售收入额(不含税)6,000,000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2011年1月,
20、当地国税部门稽查人员在对经销处进行税务稽查时,认定该经销处经销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税务稽查人员对经销处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依法征收增值税180,000元(6,000,0003),并课征滞纳金。,作为厂家的分支机构,如果经销处单独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该经销处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这样,该经销处2010年度应计提销项税额1,020,000元(6,000,00017),从厂家提货结算货款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986,000元(5,800,00017),则该经销处本年度应纳增值税为34,000元(1,020,000986,000)。 可见,筹划后该经销处节税146,000元
21、(180,00034,000)。当然,如果进销差价较大,情况就不同了。,四、加工的税收筹划,加工分经销加工与纯粹加工两种。经销加工,指产品和原料均作价结算的加工方式。纯粹加工,指仅结算加工费的加工方式。其选择应主要考虑二因素:一是毛利。即产品销售额减去原料成本的差额,或加工费收入。哪种毛利大,就选择哪种加工方式。二是税收。如果接受原料时,能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且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按加工费计算的应纳税额时,则直选择经销加工方式。当然,两种因素要综合比较后进行选择。,例如:某棉纺厂接受某服装厂委托加工生产棉线4吨,双方商定,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1.2万元,供应棉纱5吨,
22、每吨作价8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支付加工费1800元,供应的棉纱不作价。某棉纺厂电费等可抵扣的税额为500元。 则某棉纺厂分别计算的结果为: 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方式,毛利412000580008000(元),应纳增值税41200017一5007660(元),税后毛利340元。 如果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毛利418007200(元),应纳增值税4180017500=724(元),税后毛利6476元。两者相比,某棉纺厂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划算。当然,如果服装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就不同了。,五、运费的税收筹划,企业采购材料要发生运费,销售产品也
23、伴有运费。而运费收支又跟税收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收取运费应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运费收支状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纳税情况会产生影响,运费的税收筹划便产生了。企业将收取的运费转成代垫运费,能降低自己的税负。,例如,A厂销给B企业某产品件,不含税售价元件,价外运费元件,则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若进项税额为元(其中自营汽车耗用的油料及维修费等抵扣进项税元),则应纳税额元。如果将自营车辆“独立”出来设立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 A厂纳税情况则变为:销项税额元(销项税额中不再包括价外运费计提部分),进项税额元(运输汽车原可以抵扣的元进项税现已不存在了),则应纳增值税额为元;运输子
24、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元。这样A厂总的税收负担为元(),比改变前降低了元(-)。,六、代购代销行为的税收筹划,按规定,代购代销行为属于服务业的代理业;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手续费方式代销再按5征收营业税;对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按5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下面通过模型来分析代销行为税收负担。 纳税人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所代销的货物来自一般纳税人乙,货物适
25、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收到甲交与其的代销清单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甲的代销行为是进销差价式代销,此批货物进价为a,销价为b,则甲在将此批货物销售后,应缴纳增值税b17a17(ba)17。则其税收负担率为(ba)/b17,事实上,其税收负担率为差价率(增值率)与17的乘积。 若甲的代销行为是按手续费方式代销,不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其税收负担率为5。令(ba)/b175,则求出(ba)/b29.41。,由此得出结论,在差价率大于29.41时,进销差价方式代销行为的税负率将高于按手续费方式代销行为;在差价率小于29.41时,进销差价方式代销行为的税负率将低于按手续费方式代销行为。关于代购行为
26、的税收负担,也可建立类似模型加以分析。,七、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可以利用增值税的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优惠来减轻税收负担 。,例如,某集团位于某市村,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产生废煤渣。因为废煤渣的排放未能达标,使周边乡村的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导致附近许多村民经常堵住厂区大门,工厂生产受到很大影响;该集团也因污染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多次警告和罚款。 若该集团投资兴建墙体材料厂,利用废煤渣生产销路较好的 “免烧空心砖”,此方案的好处有: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能获得一定的节税利益。财税字()号和财税字()号明确规定:利用废煤渣等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2、解决了长期以来
27、困扰企业发展的废煤渣所造成的工业污染问题; 3、部分解决了企业的就业压力,使一批待岗职工能重新就业。,八、商业零售企业向供应方收费方式选择的筹划,按国税发2004136号文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28、,由于区分征税的主要依据是该项收入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无必然联系,纳税人就可以以此进行税收筹划。如有些商业企业在可以预计供货方商品销售额的基础上,规定必须缴纳固定数额的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而不可预计的数额范围之外则按销售金额或数量收取变动费用,这样就可以将本应进行增值税进项转出的收入,转而只缴纳营业税,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结果。,例如,某商业企业预计某供货方当月提供的商品货物销售收入将达到100万元以上,原本按照双方约定商业企业应按15收取费用,预计可以收取15万元。为了降低税负,双方约定本月无论销售金额,收取固定费用(可以列明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
29、费等)10万元,其余按5收取比例费用。那么,前后两种方法缴纳税款结果如下(假设增值税税率均为17):,方法一:按销售金额比例向供货方收取费用15万元,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15(1+17)172.18(万元)。即该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15万元费用,应缴纳增值税2.18万元。,方法二:形式上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而收取的固定费用10万元,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应缴纳营业税1050.5(万元)。其余5万元是按销售金额比例向供货方收取的费用,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5(1+17)
30、170.727(万元)。即该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15万元费用,应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1.227万元(0.50.727),比方法一减少税款0.953万元(2.181.227)。,如果将固定费用比例扩大,变动费用比例缩小,其减税效果更加明显。当然,商业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比例的合理性,切不可违反事实,编造虚假的情况,人为调剂收入费用。,九、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筹划,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
31、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里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非应税劳务不到。,纳税人在工商注册时,可以在行业上作出选择,看哪种行业节税。 例如,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主营混合销售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某年建筑材料的购入价是400万元,该公司以560万元的价格销售并代为安装。(均为不含税价)按规定应统缴增值税: 560
32、40027.2(万元)若该公司注册为建筑安装公司,按规定应统缴营业税:560 (1 ) 19.66(万元) 故企业选择统缴增值税合算,可以节税即7.54万元。当然,如果差价较大,情况就不同了。,十、合理推迟销项税的入账时间,以便延期纳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3、,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可见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不同的,这就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纳税人可以利用结算方式选择权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例如,对工商业务往来中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采用委托代销结算
34、方式,待收到货款时出具发票纳税;对长期业务往来客户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防止垫付税款;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十一、销售旧货,合理定价,按财税200229号文规定,销售2009年以前购进的旧货,售价低于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售价高于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计算并减半征收。这为销售旧货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例如,某工业企业以已使用过的2008年购进的小汽车抵债,小汽车原值60万元,己提折旧10万元,过户费等费用1万元。下面从以下几种情况来分析比较收入与收益的关系(本例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
35、附加):,(1)假设按原值作价抵债,按规定不需缴纳增值税,净收益为:605019(万元)。(2)假设以605万元作价抵债,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605(14)42116(万元),净收益为:60550116 1 834(万元)。(3)假设以595万元作价抵债,按规定不需缴纳增值税,净收益为:59550185(万元)。(4)假设以62万元作价抵债,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62(14)4 2119(万元),净收益为:6250119 1 981(万元)。,比较上述4种情况,可以看出,销售旧固定资产的价格,当以等于或低于原值价格出售时,以等于原值的价格出售净收益最大;当以高于原值的价格出售时,净收益未必比以等
36、于或低于原值的价格出售要高,这时需考虑增值税税负的影响。从以下方程式中可计算出此项业务的盈亏平衡点:x501一x1044260501,求出x6118(万元),即当以高于原值的价格出售时,价格必须大于6118万元,净收益才会比以原值价格出售多。,十二、正确处理折扣销售,以避免全额计税或被认定为偷税,按规定,纳税人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故纳税人应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以避免全额计税或者因将折扣额另开发票而差额计税
37、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 此外,按规定,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故纳税人应尽可能不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以避免全额计税或者因按差额计税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十三、正确处理代垫运费,以避免计税或者被认定为偷税,按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并入销售额: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故纳税人应将运费发票原票转交给购货方以避免代垫运费计税或者因未将运费发票原票转交给购货方代垫运费应计税而未计税而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十四、正确处理代收款项,以避免计税或者被认定为偷税,按规定,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的价外费用包括代收款项。故有代收款项的纳税人应开
38、具收款方的发票来代收款,即代开发票收款,以避免代收款项计税或者因自开发票或收据来代收款但未计税而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十五、正确处理所收押金,以便延期纳税,按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逾期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是指超过买卖双方合同或书面约定的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或者超过一年。故如果押金期在一年以内,买卖双方要尽可能延长约定期至一年,以便延期纳税。,十六、正确处理销售退回或者折让,以避免被认定为偷税。,按国税发200615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所称
39、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
40、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故纳税人应在取得退回的符合作废条件的专用发票或者收到通知单后冲减销售额和销项税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十七、正确处理价外费用,以避免被认定为偷税或者多计税,按规定,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故纳税人应正确处理价外费用,以避免因价外费用未计税而被税
41、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者因价外费用计税时未换算而多计税。,十八、正确处理视同销售行为,以避免被认定为偷税或者多计税,按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它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
42、利润率)。故纳税人要避免视同销售行为未计税,还要用好确定其销售额的顺序规定,或者降低采购成本或者减少生产成本,以避免多计税或者因未(少)计税被认定为偷税。,十九、在价格大体一致的情况下尽可能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尽可能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抵扣进项税。,二十、一般纳税人从不同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税收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时为了抵消自己因拿不到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而造成的损失,必然会找供货方-不能出具17%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算账,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求供货的小规模纳税人降价供货。而这种情况下的因“票”降价,折价幅
43、度定多少合适呢?定高了,供货方承受不起,定低了,采购方抵消不了税负上吃亏数额。这里面应当有一个令双方都不吃亏的折价幅度-价格折让临界点。,怎样找到这个临界点?下面以会计学上的现金流量分析原理,并借用数学方法求知。 设任意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某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为Q(适用17%税率)时,该货物的采购情况分别为索取17%、3%专用发票和不索取专用发票,含税购进额分别为A、B、C,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两项按10计算,企业所得税率25%,另外,四种情况的采购费用、供货质量都相同(即不考虑采购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那么,根据现金净流量计算公式,分别求出各采购情况的现金净流量如下:,1、能索取17%专用发
44、票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为: 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入额现金流出额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额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所得税) Q A(Q1.170.17A1.170.17)1.1 Q1.17A1.17(Q1.170.17A1.170.17)0.1 0.250.6301Q0.6301A (1),2、同样的方法不难求出能索取3%专用发票和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0.6301Q0.7254B; (3):0.6301Q0.7500C;,现在,采购企业以(1)式-购销双方互不吃亏状态下的现金净流量为标准,若令(2)式等于(1)式,即索取6%专用发票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跟(1)
45、式这个标准现金净流量相等时,可求出(2)式中的B与(1)式中的A之比为87,也就是说,当采购企业索取3%的专用发票购货时,只要供货方给予含税价13的价格折让,采购企业就不会吃亏。同样的方法,能够计算出采购企业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情况下,售货方的价格折让临界点为16。,二十一、按规定时限抵扣进项税,以避免被认定为偷税或者以后不得抵扣进项税,按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O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故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抵扣进项税,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者以后不得抵扣进项税。,二十二、正确计
46、算进项税额转出,以避免被认定为偷税或者多计税,按规定,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是:(1)购进的货物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非应税项目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2)纳税人发生其他不予抵扣的项目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领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金额税率 (3)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转出需要结合企业有关成本资料进行还原计算。故纳税人应结合上述规定正确计算进项税额转出,以避免少转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者多转出多计税。,二十三、进货退回或者折让按规定冲减进项税,以避免被认定为偷税,按规
47、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故纳税人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应按上述规定冲减进项税,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