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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国际老年公寓项目调研报告总报告.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946924 上传时间:2018-05-05 格式:DOC 页数:62 大小:1.6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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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青国际老年公寓项目”调研报告总 报 告2004 年 6 月 10 日2目 录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与数据 . 1二、调查对象的家庭基本状况 3三、城市老年人的生活 11四、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 12五、对老年公寓的购买意愿 15六、养老方式的差异性研究和影响因素分析 19七、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的差异性分析 . 23八、老年公寓的认知、市场容量和主体客群分析 . 29九、老年公寓的市场细分研究 40十、本项目具体测试 345十一、项目调研的结果、结论与建议 . 50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与数据本次调查范围扬州、南京、镇江、泰州四城市的 65 岁以下的已婚者(包括离异或丧偶者) 。为了保证调查的科学性

2、,所做结论的有效性,我们采用了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涉及四个城市城区的 26 条街道,36 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扬州、南京和泰州各抽取了10 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调查 20 户,泰州抽取了 6 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大概调查 37 户。考虑到我们的调查目的,我们这次的调查分两部分,问卷 1 主要在于了解被调查者的基本资料,了解他们的家庭结构,家庭居住状况,他们的养老观念、养老意愿以及对老年公寓的认识情况;问卷 2 主要针对有购买或租住老年公寓意愿的群体,进一步测度他们的具体需求。经过 10 多天的调查,获得有效的问卷数的数量为问卷一 825 份,问卷二 219 份。以下是样本的

3、基本构成情况:(一)性别比例:男:女47.9:52.1;4图 1-1 样 本 性 别 比 例 图47.9%52.1%男 女(二)年龄比例:A:39 岁以下:27.9%B:4055 岁:44.4%C:56 岁以上:27.8%图 1-2 样 本 年 龄 分 布 图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39岁 以 下 40 55岁 56岁 以 上(三)文化程度比例:A:不识字或识字很少:4.6%B:小学: 9.9%C:初中: 26.5%D:高中或中专: 33.0%E:大专: 17.3%F:本科: 7.8%5G:研究生及以上: .8%

4、图 1-3 样 本 文 化 程 度 比 例0.0%5.0%10.0%15.0%20.0%25.0%30.0%35.0%A B C D E F G(注:A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B小学; C初中; D高中或中专;E大专; F本科; G研究生及以上)(四)职业分布情况:A:管理人员: 24.7%B:自谋职业者:10.5%C:普通职工: 23.5%D:离退休人员:27.3%E:无业、下岗人员:12.5%F:其他:1.5%图 1-4 职 业 分 布 情 况24.7%10.5%23.5%27.3%12.5% 1.5%A B C D E F6二、调查对象的家庭基本状况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联系个人与社会的桥

5、梁。家庭的结构与规模影响着家庭的角色关系,这种角色关系,还有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住房等则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我们从家庭的结构、规模、经济收入和住房等几个方面考察了调查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1、家庭的结构与规模从表 2-1 和表 2-2 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在城市家庭 82.2%的家庭人口数在四口以下,两代家庭占了一半(50.5%)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现在的家庭倾向于小型化,以核心家庭为主,主干家庭只占调查样本的 26.3%。表 2-1 家庭人口数及百分比家中人口数 数量 百分比17 2.1%1口人2口人 185 22.4%3口人 357 43.3%4口人 119 14.4%5口

6、人 116 14.1%6口人7口及以上19122.3%1.4%总计 825 100.0%表2-2 家庭代际情况代际 数量 百分比(%)1 185 22.42 417 50.53 217 26.34 4 0.5缺省 2 0.2总计 825 100.02、 居住状况上面我们分析了城市居民家庭人口数和代际关系,那么他们居住的情况怎样呢?调查7发现,可能与我们调查对象有关,与未婚子女住的占了41.8%,独自居住的占26.1%,与已婚子女一起居住的占13.7%,由此也可以看出,城市居民现在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可能随着自己逐渐成家立业,空巢家庭逐渐增多,因此,考虑到年龄的差异,我们进一步对

7、家庭居住情况做交互分析,发现在56岁以上的老年人, (与配偶)单独居住的人数最多43.7%,其次是与已婚子女居住在一起的人数,占42.0%,可见现在城市老年居民的空巢家庭还是较多的。 (见图2-1和表2-3)表2-3 分年龄段城市居民的居住方式39岁以下 40-56岁 56岁以上独自居住 21.0% 24.4% 43.7%与已婚子女居住 1.2% 10.5% 42.0%与未婚子女居住 52.4% 55.7% 9.8%与父母居住 3.6% 2.0% 2.3%三代同堂 21.8% 7.4% 2.3%共计 100.0% 100.0% 100.0%N=778, X2=251.98,df=8,P=0.0

8、00除了人们的实际居住情况外,我们还询问了当他们年老时理想的居住情况。调查发现,四分之三的人们认为,年老时理想的居住方式是和子女分开居住,如图2-2 所示。进一步分析发现,不同年龄段的人在这种选择上没有差异,见表2-4。图 2-1 家 庭 居 住 情 况26.1%13.7%41.8%2.4%10.3%5.7%( 与 配 偶 ) 独 自 居 住 与 已 婚 子 女 住 与 未 婚 子 女 住与 父 母 同 住 三 代 同 堂 其 他图 2-2 年 老 时 理 想 的 居 住 情 况25.30%74.70%和 子 女 住 在 一 起 和 子 女 分 开 居 住8表24 不同年龄段居民的理想居住状况

9、年龄 39岁以下 40-56岁 56岁以上与子女住在一起 21.8% 25.6% 29.6%与子女分开住 78.2% 74.4% 70.4%共计 100.0% 100.0% 100.0%N=813, X2=3.544,df=2,P=0.170对那些希望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人们而言,31.0%的人是为了照顾子女或者第三代,29.4%是希望得到子女的照顾,还有25.4%的原因是希望和子女共享天伦之乐。见图23。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会选择和子女分开居住,他们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原因是什么呢?调查发现,42.9%的人选择和子女分开居住是希望生活的更自由自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考虑到生活的习惯的不同,参见表2-5

10、。表2-5 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原因(%)原因 百分比(%)生活习惯不同 28.1住房紧张 5.4与子女关系不好 2.2想生活得更自由自在 42.9不想加重子女的负担 16.8其他 4.6总计 100.0他们到年老时愿意与子女分开住,那么他们理想的居住方式是怎样的呢?分析发现,百分之六十多的人的希望和子女同住在一个城市或者和子女做邻居。当然,也有4.0%的人对子女是否同住在一个城市表示无所谓。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有4.02%的人愿意住老年公寓,选择以养老院等方式的人居住也有3.32%,见图2-4。图 2-4 理 想 的 居 住 方 式17.70%43.20%31.80%4% 3.

11、30%与 子 女 做 邻 居 与 子 女 在 一 个 城 市 无 所 谓 子 女 在 哪 里住 老 年 公 寓 住 敬 老 院 等图 2 3 与 子 女 住 在 一 起 的 原 因31.0%29.4%25.4%照 顾 子 女 或 第 三 代 得 到 子 女 照 顾 共 享 天 伦93、家庭经济收入通过调查发现,个人的月收入在 1000 元以下的占了 72.2%,月收入在 10012000 元的有 19.2%,月收入在 2000 元以上的则较少;从家庭的年收入来看,家庭年收入在 5000元以下的占 11.3%,家庭年收入在 30000 元以上的只有 17.2%,具体情况见表 26。现在存在的一种

12、普遍的现象是人们有一种“哭穷”心理,测量的收入与人们的实际收入之间存在的较大的误差,因此收入只能作为一种参考的变量,而不能作为一种决定因素。表 2-6 个人月收入和家庭年收入(%)月收入 百分比 家庭年收入 百分比500以下 23.3 5000以下 11.3501800 25.7 500110000元 22.88011000 18.2 1000120000元 32.610011500 9.1 2000130000元 16.115012000 10.1 3000150000元 12.620015000 5.9 50001以上 4.65001以上 0.6缺省 7.2总计 100.0(N=825)

13、总计 100.0(N=825)4、家庭住房情况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城市居民住房的性质在一定的时期呈现出多样性,如图2-5 所示。图 2-5 城 市 居 民 的 住 房 性 质43.8%9.5%29.9%8.8% 3.8%1.0%3.3%已 购 公 房 租 住 公 房 商 品 房 自 建 房 租 住 私 房 集 体 住 房 其 他10虽然人们的住房性质呈现出多样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人居住的是自己购买的住房,这也是自90年代中期以来,住房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调查结果还发现,在全部调查对象中,住房属已购公房的比例为43.8%,而已购商品房比例居第二,占29.9%。从这中间可以看出的一个必

14、然趋势就是:将来的人们越来越以购住商品房为主。人们居住的房屋的性质和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政策是有关的。住房的性质的上述规律和趋势,还可以从不同年龄者的住房性质中透析。分析发现,住房的性质跟人们的年龄有关,也就是说人们的年龄不同,其所拥有的住房的性质也可能不同从表 可以看出,年龄越大居住的房子越有可能是已购公房,如56岁以上者 一半居住的是已购公房,而39岁以下者这一比例为34.8%;从表2-7 中还可以看出39岁以下者以居住购买的商品房为最多,而40-56岁的调查对象中还有11.2%人依然租住公房。表 2-7 不同年龄者住房性质比较住房性质已购公房 商品房 租住公房 自建房 其他 总计39岁及以

15、下 34.8% 40.5% 8.0% 6.8% 9.8% 100.0%40-56岁 46.9% 24.3% 11.2% 10.1% 7.6% 100.0%56岁以上 50.3% 26.2% 8.4% 8.9% 6.3% 100.0%总计 43.8% 29.9% 9.5% 8.8% 8.0% 100.0%N=822,X2=27.964,df=8,P=0.000购住公房是制度变革时期的必然产物,购住公房者多数是98年以前在体制内从业的人员,而体制内各企事业单位之间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有的这些必然会影响到不同职业者的住房性质,表2-8 对不同职业者住房性质的比较。表2-8 不同职业者住房性质比较住房性质已购公房 商品房 租住公房 自建房 其他 共计管理人员 50.5% 31.9% 7.8% 3.9% 5.9% 100.0%自谋职业者 23.0% 34.5% 13.8% 13.8% 14.9% 100.0%普通职工 41.7% 37.0% 6.8% 9.4% 5.2% 100.0%离退休人员 50.4% 24.1% 10.3% 8.0% 7.1% 100.0%无业下岗人员 34.0% 23.3% 13.6% 15.5% 13.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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