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标准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10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国标委综合(2017)55 号)的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4857.1包装 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计划编号:20170420-T-469)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归口管理,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负责组织修订,并组织相关企业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2 编制过程(1)标准提出背景2015年 5月由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成立了 GB/T 4857.1
2、内部标准工作组。工作组各成员对 GB/T 4857.1、ISTA 3A、 ISTA 3E等相关标准展开了讨论与研究,从标准的框架、内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形成标准草案。(2)形成标准初稿2017 年 3 月份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上报包标委,申请修订 GB/T 4857.1-1992。2018 年 5 月 10 日成立了 GB/T 4857.1标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天津科技大学、安徽繁盛木业包装有限公司。GB/T 4857.1-1992等效采用 ISO 2206:1987,国家标准已经 26年没有修订,随着运输包装件测试技术的成熟和普及,包装件的类型和种类相比 26
3、年前也有了新的发展,并且不同类型的包装件即使在相同的流通环境中,也会遭受不同的机械应力的损坏。所以,非常有必要修订包装件的标示方法,以适应不同的运输包装件测试。在此原则基础上,2018 年 5 月工作组召开标准讨论会,对标准文本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标准初稿。2018 年 6 月,对初稿再次进行了讨论会,形成了标准讨论稿。(3)形成征求意见稿2017年 8月,标准工作组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标准中存在争议的机械因素再次进行讨论,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目前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二、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 制定原则:标准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普遍适用性,完善国家标准某些指标要求的
4、空白或不足,和现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协调一致。 主要内容(1) 标准名称标准名称由包装 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变更为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方法 第 1部分: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此名称与 GB/T 4857系列的名称保持一致。(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包装件(以下简称包装件)在进行试验时标示部位的方法。适用于标示包装件,标示包装容器亦可参照使用。(3)标示方法分为标准六面体包装件、圆柱体包装件、袋、信封、集合包装和其他包装。与 GB/T 4857.1-1992相比,增加了信封和集合包装。三、技术经济论证及预期经济效果虽然 GB/T 4857.1-1992等效采用了 ISO 2
5、206:1987,但是 ISO的标准已经31年没有更新过了。近十年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不同类型包装件的损坏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参考 ISTA 3A 信封型包装件和 ISTA 3E集合包装件的基础上,在维持原 GB/T 4857.1的基础上,增加了这两部分新的标示,以便在此基础标准上更好的制定或修订我国的运输包装测试标准。由于此标准为基础标准,是为了标示包装件的面、角、棱而制定的,它是其他运输包装测试标准的基础,不涉及经济效果,是为了能够有效溯源试验样品的部位,同时也为样品出现损坏时的后期分析提供精确的定位。如果没有标示方法的标准,则无法明确试验样品的受力部位,也无法很好的再次重现试验过程,
6、这对包装件试验后的分析是十分不利的。本标准的制定,可以有力运输包检测装作业的规范化、合理化。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修订的情况采用了 ISTA 3A和 ISTA 3E。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未有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违背的地方。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在起草以及征求意见阶段,均未出现重大分歧。本标准在对征求意见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工作组成员进行了反复讨论、论证,对未采纳的意见与企业也进行了相应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生意见分歧。七、标准性质(强制性、推荐性)的建议标准起草单位、归口单位以及审查专家均认为,此标准应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进行上报。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九、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未有其他予以说明的事项。标准起草工作组2018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