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BT2489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编制说明.docx

上传人:oceanpvg 文档编号:9399485 上传时间:2019-08-0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BT2489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编制说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QBT2489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编制说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QBT2489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编制说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QBT2489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编制说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QBT2489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编制说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 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4236 号) , 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列入 2014 年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计划号:2014-2154T-QB,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2、主要工作过程起草阶段: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积极筹备标准制定的前期工作,确定总体工作方案,并于 2016 年 4 月成立了起草工作组,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及相关技术法规,开展多项基础研究工作。2016 年 7 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

2、院拟定标准草稿,下发各工作组成员。根据返回建议情况,提出标准文本讨论一稿。期间针对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产品中乳酸、苹果酸、总蒽醌以及灰分的试验方法,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结合行业情况,通过文献检索和实验室多次试验,建立和完善试验方法。2016 年 7 月下旬开始在行业内征集样品,并根据征集的样品,进行数据测定和分析处理工作。2016 年 10 月,标准起草工作组赴企业现场调研,并召开了起草工作组座谈会,会上针对芦荟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和产品分类,乳酸、苹果酸等新增指标的试验方法以及指标数值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达成一致,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作的工作等本标

3、准由(暂略)等单位共同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为(暂略) 。所做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负责全面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研究方案,以及标准起草和编制说明编写等组织、协调、审核工作。其他起草单位协助搜索技术资料并研究分析,进行样品检测及数据整理,参与研究方案确定,对本标准各版本涵盖的全部内容提出编写和修改意见。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标准编制原则2本标准起草过程中,主要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T/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 、GT/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等要求进行编写。2、标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编写符合 GB

4、/T 1.1-2009 的规定,在 QB/T 24892007(以下简称原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与原标准的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对比表见附表 1。(1)标准名称与原标准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 (Aloe products for food raw material)一致。(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本标准适用于以库拉索芦荟(Aloe vera L.)加工而成的食品原料用芦荟制品的生产和流通。该部分与原标准一致,未进行修改。(3)术语和定义根据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特点,给出了芦荟凝胶产品、芦荟全叶产品、芦荟全叶干粉和芦荟提取物的术语和定义。为

5、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芦荟制品产品的定义,根据各产品的生产工艺特点,增加了芦荟制品产品的术语和定义。(4)分类a)芦荟凝胶产品凝胶芦荟凝胶提取物b)芦荟全叶产品芦荟全叶汁(粉)产品芦荟全叶干粉芦荟全叶提取物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是否去皮分为芦荟凝胶产品和芦荟全叶产品两大类。其中,根据产品的形态或产品加工过程中是否脱色进一步分类,与原标准相比,分类更加精简、3清晰和明确。(5)要求因对分类进行调整,芦荟凝胶清汁对应原标准的去皮芦荟汁;芦荟凝胶清汁粉对应原标准去皮芦荟喷雾干燥粉和去皮芦荟冷冻干燥粉;芦荟全叶粉对应原标准全叶芦荟喷雾干燥粉和冷冻干燥粉;芦荟全叶干粉对应原标准全叶芦荟烘干粉。脱色对应脱色,未脱色对

6、应原色。根据各类产品的实际性状,从色泽及外观、气味三方面给出各产品的感官要求描述。与原标准相比:增加了芦荟凝胶浊汁、芦荟凝胶浊汁粉、芦荟凝胶粒和芦荟提取物的感官要求;因不再按干燥方式分类,删除了去皮芦荟喷雾粉、去皮冷冻粉、全叶冷冻粉和全叶喷雾粉的感官要求;其余感官要求基本与原标准一致,个别指标进行了细微调整。2)理化要求本标准参照国际芦荟标准的理化指标,结合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的质量控制以及产品实测数据,在原标准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理化指标要求。a. 吸光度在特定波长下,溶液的吸光度与溶液的色泽和透明度有关。根据实测数据,国内芦荟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吸光度值都普遍较高,尤其是全叶类未进行脱色处理的产

7、品。对于各类产品,进行脱色处理的,定义其吸光度为0.2;未进行脱色处理的,其中芦荟凝胶未脱色清汁和芦荟全叶未脱色汁粉、芦荟全叶干粉与原标准一致。另外由于芦荟凝胶浊汁和浊汁粉未进行过滤,而芦荟凝胶粒属于粒状产品,因此其吸光度不具有实际参考意义,不规定吸光度指标。b. 可溶性固形物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高低反映了液态芦荟制品的浓缩程度,数值越大,说明浓缩程度越高。本次修订未对于液态产品的可溶性固形物进行修改,与原标准保持一致。c. 多糖芦荟多糖是芦荟制品的特征指标之一,产品中芦荟多糖含量在一定范围内越高,则产品质量越好。如果芦荟多糖含量过低,表明芦荟制品的质量较差。本次修订,原有分类产品的多糖指标均未

8、做修改。多糖的试验方法也与原标准一致。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新增指标的多糖含量。4d. O-乙酰基芦荟多糖分子中任意分布着通过氧原子而与其连接的乙酰基团。研究表明,芦荟活性功能与其分子中乙酰基的含量有关,乙酰基含量越高,活性越强。本次修订,明确了 O-乙酰基的含量以氯化乙酰胆碱计,原有分类产品的 O-乙酰基指标未做修改。O-乙酰基的试验方法与原标准一致。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新增指标的 O-乙酰基含量。e. 苹果酸苹果酸为芦荟本身含有的属性成分,芦荟中苹果酸含量的高低也是评判产品质量的指标之一,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苹果酸指标,并建立和验证了苹果酸的试验方法。根据实测数据,结合行业情况,确定了部分产品的苹

9、果酸指标。芦荟提取物、芦荟全叶干粉和芦荟凝胶粒因加工过程中对苹果酸含量影响较大。f. 乳酸乳酸指标是国际上通行的评价芦荟新鲜度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芦荟植株在生长过程中不产生乳酸,但如果芦荟叶片采收后长时间不加工,芦荟叶片中就会产生乳酸,同时,生产过程中加工温度控制不到位也会产生乳酸。因此,芦荟制品中乳酸的含量反映芦荟制品加工过程中微生物控制情况,也反映芦荟制品品质的变化情况。乳酸含量越高,反映在芦荟制品加工过程中,微生物污染严重,芦荟制品品质越低。国际芦荟科学学会用乳酸含量来判断芦荟制品的新鲜度。乳酸的产生会降解苹果酸等成分,所以本次修订增加乳酸的项目和指标,乳酸指标设置上限。g. 芦荟苷芦荟

10、苷是芦荟制品的特征性指标,芦荟全叶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功能性保健食品的原料,芦荟苷含量的高低可体现其改善肠胃功能等方面的功效,因此设定指标下限值;芦荟凝胶产品主要应用于普通食品,把安全性为首要因素,应控制芦荟苷的含量,因此设定指标上限值。由于脱色与否,对产品中芦荟苷的含量有较大影响,因此分别对脱色产品和未脱色产品进行了规定。本次修订,芦荟全叶汁、芦荟全叶粉和芦荟全叶干粉与原标准中全叶芦荟汁、全叶芦荟粉和全叶芦荟烘干粉的芦荟苷指标保持一致,未作修改。对原有分类指标和新增指标,参考原“卫生部 2008 年第 12 号公告”的要求,结合产品实测数据进行了规定。h. 钙镁钙、镁离子的含量在芦荟凝胶产品中表

11、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在加工过程中,钙、5镁离子的浓度与芦荟产品所含外皮的多少成正比。通过多年的试验结果表明,国内种植的芦荟所加工的制品因地区而异,芦荟植株在生长过程中对土壤里无机物的吸收受到土壤成分、季节、水分、气候、周边环境等的影响。不同季节、地块其钙、镁含量偏差较大。由于钙、镁含量的高低并不是评判芦荟产品品质的指标,同时降低企业检测成本,因此本次修订删除钙镁指标。i. 水分粉状产品经干燥处理后,含有一定量的水分,通过将水分控制在较低水平,可有效延长货架期,降低微生物滋生的可能性。根据产品工艺,结合产品情况和实测结果而确定的其指标要求,本次修订将所有粉类产品的水分值均限定在 8%以内,试验方法

12、按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规定的方法执行。j. 灰分灰分含量是控制食品成品或半成品质量的重要依据,通过灰分含量的测定可体现产品中无机盐或矿物盐的含量,反映了产品的纯度。根据实测数据并结合产品情况确定灰分指标要求,试验方法按 GB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执行。k. pH原标准仅对汁状产品进行了规定,pH 值范围为 3.54.7;本次修订,根据试验结果,对原标准已有分类产品的 pH 值进行了微调,并规定了粉状产品和新增产品的pH。3)卫生要求本次修订,汁状和粉状产品的砷、铅、六六六、滴滴涕、致病菌要求以及与原标准一致,新增的粒状产品执

13、行汁状产品的限量值。调整了大肠菌群的单位,由 MPN/100g 调整为 MPN/g,汁状产品和粉状产品的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指标与原标准一致,新增的粒状产品执行汁状产品的限量值。菌落总数试验方法按 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规定的方法执行。大肠菌群试验方法按 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中的方法执行。霉菌和酵母菌试验方法按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标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中的方法执行。4)食品添加剂6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试验方法1)感官方法与原标准一致。2)吸光度方法与原标准一致。3)可溶性固形物方法与原

14、标准一致,按照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4)多糖采用原标准的方法,为简化操作步骤和计算方法,把方法中将以水为空白修改为以试剂作为空白,同步修改计算公式。原公式为: ,现公式为:01213mDVCX)(。011mDVCX5)乙酰化多糖原标准由于理解问题,把乙酰化多糖用O-乙酰基来表示了,而O- 乙酰基仅仅是乙酰化多糖的一个基团,不是一种成份,因此本次修订将O-乙酰基改为乙酰化多糖,试验方法和计算方法未做调整。6)苹果酸、乳酸本次修订增加了苹果酸和乳酸的指标,并建立了苹果酸和乳酸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方法,方法经过多次验证,稳定性和准确性都很好。7)芦荟苷原标准采用了高效液相色谱法和分光光度

15、计两种方法,本次修订删除了第二法分光光度法。上一版标准修订时,企业实验室还未普及液相色谱仪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企业实验室基本都配备了液相色谱仪器,另外,液相色谱法较分光光度法具备稳定性好,测量准确的优势,且很多文献证明两种方法的试验结果差别较大,因此保留了液相色谱法,删除了分光光度法。8)水分水分的测定与原标准一致,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79)灰分本次修订增加了灰分指标,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10)pHpH的测定与原标准一致,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11)砷砷的测定与原标准一致,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12)铅铅的测定与原标准一致,按G

16、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13)六六六、滴滴涕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与原标准一致,按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14)菌落总数菌落总数的检验与原标准一致,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15)大肠菌群大肠菌群的检验与原标准一致,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16)霉菌和酵母菌霉菌和酵母菌的检验与原标准一致,按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17)沙门氏菌沙门氏菌的检验与原标准一致,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18)志贺氏菌志贺氏菌的检验与原标准一致,按GB 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19)金黄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与原标准一致,按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20)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与原标准描述一致,未做修改。21)附录增加了总蒽醌的测定方法,由于总蒽醌指标非企业必测指标,因此有需要进行总蒽醌测定的企业,可参考本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往来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