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1、劳动 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劳动 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分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广义: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等2、劳动 法上之劳动的具备条件 或具有特征A 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B 为基于契 约关系、 C 为有偿的、D 为职业的、E 为在于从属的关系。3、劳动 法的功能:A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B 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C 规范劳动力市
2、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D 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和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4、劳动 法 1994 年 7/5 全国人大八届八次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部劳动法典, 1995/1/1 开始实施,共 13 章107 条 ,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于 08 年 1 月 1 日施行。08 年 5 月 1 日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1 年 7 月 1 日施行社会保险法5、劳动 法的渊源或形式:A、宪法、 B 法律、C 行政法规、D 部门规章、 E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F 国际劳工公约(我国共准 25 个)、 G 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H 其他。6、劳动 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
3、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关系。7、劳动 法的调整对象:以劳动关系 为主要调整对象。以及与 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8、简 述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必须产生劳动过程之中。 (2)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 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E、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9、确定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 关系有密切联系而由劳动法调整的因素有哪些?A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如劳动行政部门。B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
4、保险。第三,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 变更、附带。如 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符合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社会关系均可确定其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历史上最早的是“劳工法规” ,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 19 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历史上最早的劳动法是 1802 年,英国的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是现代意义的 劳动法产生标志*瑞士 1848 年颁布第一个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 德国率 行开始的.*新西兰 1890 年通过立法,第一个开如对劳资纠分实行强制仲裁*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首先开如 于原苏联*北洋政府的劳
5、动立法暂行工厂愿则是我国第一个劳动法,标志中国劳动法的产生。*是最早的革命根据地的劳动法规,*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19 世纪上半叶的欧州。*首倡国际劳动立法的思想家是英国空想主义/欧文、和法国社会活动家/大卫。李格兰*瑞士发起的两个公约关于禁止工厂女工作夜工的公约和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动公约, 标志国际劳动立法的正式开始*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凋整.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或具体表 现:A 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B 增加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 C 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D 有了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
6、律、 E 出了社会保险。F 出现解决劳资纠份的法律。 特点:范围渐广,内容充实,发展进程慢,不平衡,不 稳定,效力有限,实施缺少必要保障。3、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的特点:A 劳资关系相对缓和, B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C 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发展形成冲出和挑战。D 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4、劳动 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 立法的基本形式,它开始于原苏联。5、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经历的几个标志阶段:A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1952 年),B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C19571976 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D 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6、1919 年 6 月 国际劳工组
7、织 成立,主要机构有中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决策机关)、理事会( 执行机关)、国 际劳工局(对理事会负责)7、国际劳工组织的突出特点“ 三方原则”:即指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 关系。8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广义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或的 劳动立法的形式A 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 B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书(立法的最主要形式), C 国际劳工组织的决议和会议结论、D 对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以及公纸的解释和判例法。7、劳动 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执法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在 劳动立法中所体了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
8、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8、劳动 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A 首先是宪法, B 其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劳动法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C 最后,劳动 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理论为依据。9、劳动 法基本原则的内容:A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则,B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C 坚持劳动乾平等竟争与公平保护原则,D 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E 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原则。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1、劳动 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 单位之间,在 实现劳动过 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2、法律关
9、系与劳动关系二者即有 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法是劳关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关的法律外衣,B 劳动法律关系不仅仅反映劳动关系,使其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与不断完善,C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合法的形式 统一。区别:A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 层建筑范畴。B 劳动关系的形成以 劳动为前提, 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 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 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C 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
10、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定的 权利义务。D 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 围。E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果,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果。 F 劳动法律关系属于形式范围,劳动关系属于内容范畴。3、劳动 法律关系的 法律特征 :*A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 B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 C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D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E 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4、劳 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分三个基本要素:-的主体 第一要素,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11、是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劳动行为和财物):即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辅助客体是劳动待遇和劳动条件-的内容(核心和基础):是指劳动 法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5、动 者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 者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是 劳动者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主体的 前提条件 。6、动 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以自已的行 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享受 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是劳动者作为法律关系产体的 基本条件 。7、劳动 者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 行为能力的条件和特点或表现在哪四个方面:*条件 :达到
12、法定年龄(16 周岁),具有 劳动能力特点 :A-是统一的, B具有不可分割性,C的运用要受到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 D实现劳动权利时 ,已参加一种劳动关系,一般不再参加另一劳动关系。8、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人权利和承担用人义务的资格.9、制约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范 围的主要因素有:A 职工编制定员, B 职工录用基本条件,C 最低工资标准,D工时休假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E 社会保险,F 社会责任。10简述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1)全面履行劳动义务;(2)不断提高劳动技能;(3)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E 法律规
13、定的其他义务。11、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A、就业权(就业自由、就业平等、就 业促进、解雇限制),B、劳动报酬权(分报酬协商权、报酬请求权、报酬支配权,其中: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权是劳动报酬权的核心,是法律保 护的重点) ,C 休息权 D、职业安全权(劳动保护权是最基本人权的体现),E、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F 生活保障权、G 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 J 合法权益保护权。12 动法律事实概念 种类分行为和事件(分自然现象和社会现 象)是指劳动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12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指劳动 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
14、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13: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和消灭需相要具备的主要条件:一是劳动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第三章1、劳动 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2、劳动 就业的特征或就业促进 的权利主体应满足的条件:*A、就业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B、-必须具有劳动能力。C、就业必须是出自就业主体的自愿,D 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E、就业必须使就业主体能够获得一定的报酬或经营收入。*法律允许 的 有益于社会劳动 是就业主体的劳动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客观依据*就业促进的目标: 实现充分就业 ,*
15、充分就业: 消灭了周期性失业、市场分割生失业而存在最优的自然失业率和自原失业的就业状态*自然失业率:由摩擦性失业、结 构性失业引起的失业率称为*非自愿失业包括: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 业、市场分割性失业*就业 促进 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就 业促进。4、就 业促进的义务主体:主要是政符、用人单位、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是:劳动者,包括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或不通过劳动关系获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为目的的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5、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七大点):A 建立就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 B 建
16、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C 建立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府支持体系一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产业政策,二 财政政策,三税收政策,四金融政策,五实行统筹就业政策,六实行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七实行失业保险就业促进政策不。D 维护公平就业,禁止就业岐视。一政府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二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三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四保障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五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六保障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七保障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八劳动者受到岐视时的法律救济途径E 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F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总方
17、针: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 技能,增 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G 实施就业援助6、就业援助的措施:A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 货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以,通过公益性岗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B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 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 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培训、 岗位信息。C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安排在社区公益性 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 规定给予岗痊补贴,D 各级人民政府采
18、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并在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四章1劳动 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简 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3)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5)劳动合同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 ,而不是 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3、简 述劳动合同的作用。A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B-是用人单位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C-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劳动合同法 07/6/29,10 届人大 28 次通过,08
19、/1/1 执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08/9/18 施行。4、劳动 合同分类:按劳动合同的期限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按用工形式分类:典型劳动合同(如上述期限合同中的项目)、非典型劳动合同(如劳务派遣、非全日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存在形式:分书面合同、口 头劳动合同。5、劳动 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 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 ,从而确定 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6、订 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三项 基本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A 合法原则(一是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二是内容必须合法,三是形式必须合
20、法)B 公平原则, C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7、劳动 合同订立的程序:A 要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B、承诺:是指受要 约人对劳动合同的要约内容表示同意和接受; (当然订立劳动 合同的过程也是要 约邀请-反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 再要约,直至承诺的反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8、劳动 合同订立的形式:A 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采购书面形式B 应该而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分 5 点)C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协议9、劳动 合同的内容:A 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人,二是
21、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三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四是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是 劳动报酬,七是社会保险, 八是劳动保护 和劳动条件、 职业危害防护。九、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B 可备条款:一试用期条款、 二服务期条款、三保密条款、 四补充保险 。 五福利待遇,六竟业限制条款, 七违约金和 赔偿金条款10、劳动合同的成立或具备的三个条件:A 双主当事人作出完整的意思表示,B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劳动合同为目的,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C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一致。11、劳动合同的生效符合的条件:A 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B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C 订立合同的
22、程序必须合法, D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12、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区 别:A 劳动合同成立是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式协商一致, 签订了协议。B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C 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D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准。E 另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需要鉴证或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 规或建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对当事人全部
23、或部分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13、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B 以欺诈、 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C 用人单位免除自已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D 无效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14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A 取销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B 修改部分无效劳动合同,C 赔偿损失。第三节,劳务派遣和非全制用工 1、劳务 派遣的特别规定:A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B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C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D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E 派
24、贵劳动者的权利,F 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G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的连带责任。2、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A 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不得影响先前合同的履行。B 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C 不约定试用期,随时可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D 用工小时计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小时工次标准。E 劳动报酬结算周期不超 15 日。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简述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或劳动合同履行坚持的二个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合法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在劳动
25、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的法律行为。4、劳动 合同的解除分两大类:A、双方解除(协议解除):B、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法定解除):a、即进性辞退:(1)在试用期间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不,拒不改正的, (5)本法 26 条 1 款 1 项规定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预 告辞退:须提 30 日书面通知 劳动本人或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安排工作的。 (2)劳
26、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发生重大变化的,导致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c、经济性裁 员:( 1)用人单位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须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并 报劳动行政部门C、劳动者单方解除(法定解除)a、即时性辞 职:( 1)未按合同约 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本法 26 条 1 款规
27、定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等(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b、预 告辞职(须前 30 日书面通知用人 单位,试用提前 3 天)。5、简述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的,因法律 规定的法律事实产生或出现,从而消灭劳动 合同的权利义务。情行:(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或者被撤 销的;( 4)劳动者退休、退职的;(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6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1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规章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2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团体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规章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3、集休合同的法律特征:A主体具有特定性,B内容 侧重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C具有较强的法定性,D争议类型具有特殊性, E 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联系:都要遵循平等协商,意思表
29、示一致,内容合法等基本原则,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受劳动法调整。区别:A 主体不同,B 内容不同(集体是指一般 劳动条件、集体协商等,而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个人的 劳动条件), C 目的不同(集是平平衡双方的力量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 D 形式不同(集必须书面,劳是书面但非全日例外),E 适用范围不同(集是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劳是本人),F 效力层次不同(集更高), G 争议类型及处理方式不同(集分协商和履行争议,劳动部门需主动介处,劳处理包协商、调解、仲裁、诉讼)。5 集体合同的分类:A 综合性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按合
30、同规定内容分),B 单一层次合同与多层次集体合同(缔约主体的数量分C 纲领性合同和具体性集体合同(合同内容分)D 单层管理合同与多层次集体合同(管理体制分)E、定期、不定期以及完成一定 项目的集体合同(合同期限分)6、集体合同的订立原则:*A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B 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C 诚实 守信,公平合作,D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E 不得采 购过激行为。7、集体合同订立程序:A 确定协商代表,B 集体协商( 20 日内回应)、形成草案,C通过草案,4 集体合同的审查与生效( 签字 10 送,收文 15 日内回复),5 即行生效,公布履行。8、集体合同的效力分三种:力、时
31、间效力、空间的效力。9、集体合同终止:一是合同期满 ,二是 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10简述集体协商的内容。A 劳动报酬,B 工作时间, C 休息休假,D 劳动安全卫生,E 补充保险和福利,F 女职工和未成工保护民,G 职业技能培训,H 劳动合同管理,I 奖惩、J 裁员、K 集体合同期限、L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M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N 违反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11 世界各国集体合同内容的立法例分:列举式、排除式、自由式。12 资本主义国家工会立法经历:禁止阶段,限制 阶段,承 认阶 段。13:工会的性质: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和群众组织14.工会的法
32、律地位:一是工会的唯一性和独立性,二是工会大都具有法人资格,三是工会的永 续 性。15、工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 则16、工会的职能:维权职能、参与职能、组织职能、教育职能17、工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A 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B 参与劳动关系的协商,C 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D 提供法律帮助, E 建设四有职工队伍,F 协助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第六章:1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 规定,在一个昼夜成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2、工作时间特征:A 具有较强的法定性,B 它是履行劳动义务和计发劳动报酬的依据,C 它是实际 工作时间与有关活动时间 的总和。3、公认现代劳动立法开端:180
33、2 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工作时间立法起源 19 世纪工业革命。4工作时间分类:A、标 准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B、非标准工作时间 :分为缩短工作时间、延 长工作时间,不定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5。休息休假的种类:、A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B 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 时间, C 公体日,D 法定节假日,E 探亲假, F 年体假, G 婚丧假。6简 述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 调整的意义。A 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实现其休息权。B 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C 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D 促进企业的现代管理。7简 述不受法律规定的延长工作 时间的长度限
34、制的情形。(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家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 输或者营业的;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8、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怀孕 7 月以下或哺乳期不得延长,未成年禁止延 长 延长每日不超 1 小时,特殊每日不超 3 小 时,每月不超 36 时小时。9、违 法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责 任
35、:每名劳动者延长 1 小时或每月超过 36 小时,均应罚款 100 元以下,哺育未满 1 周岁延长工作的的罚款 3000 以下。第七章:1工资: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 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以 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2简 述工资的特征。第一,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 单位的劳动关系;第二,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约定;第三,工资的形式及支付方式是法定的;第四,工资体现了国家与劳动关系主体之 间的双重性关系确定工资的法津途径:工资基准(法定最低标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 自决工资形式:计时工资(月/日/时工资制三种)、 计件工资、年薪工资构成:基本
36、工资(特点:常规性、固定性、主干性、基准性、等级性)、 奖 金、津贴、补贴。4、最低工资的法律特征及最低工 资特点:一最低工资保障范围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三、-是 劳动者获 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5、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原则:协调 原则、基本生活保障原 则、分级管理原则。6、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维持劳动 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 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其他因素。7、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A 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B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C 劳动生产率,就 业状况,E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8、劳
37、动 者实际工资水平保障:A 就是果处理好工资与物价的关系,一方面,力求把物价上升控制较温和程度,即力求避免物价 剧烈的大幅度上升,B 另一方面,力求不资以至少不低于物价上涨的幅度上升,并尽可能使职工工资的增长率大于物价上涨率。C 处理工资与物价关系的基本方式:工资调整,物价补贴9、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有以下几点:A 加斑加点工资, B 休假期 间的工资,C 停工、停 产期 间的工资, D 依法参加社会活 动期间的工资,E 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检查身体时的工资。10、欠薪支付保障措施:欠薪索 赔优先权、欠薪保障基金、欠薪报告和欠薪预警制度。11、工资集体协商概念及特点:概念: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
38、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 项进行协商,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特点:A 工资集体协商是通过法定的程序确定劳动者一方工资水平的方式,B 工资集体协议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监督,C 工资集体 协商的结果工资集体协议,具有 劳动基准法的效能。12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13工资集体协商: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 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14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 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15
39、,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合格 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16简述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权 利、 义务。权利:(1)协商双方代表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2)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享受正常的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保险福利待遇。 (3)协商代表享有公平对待权,不得岐 视,不得以此 变更或解除其劳动合同。义务:(1)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 职责,(2)保守企业商业秘。 (3)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 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4)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 员对工资
40、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在协商前 5 日内提供协商相关资料,协议签订 7 日内送劳动部门, 5 日内审查,15 日后不回视有效,协商应于 5 日公布于众,期满 60 日内提出协商意见书 ,进行下一轮协商企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由当地政府责令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视欠付工资时间的长短支付赔偿金,欠付1 个月内支付所欠付的 20%赔偿金,3 个月内 50%,3 个月以上 100%.第八章1劳动 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 卫生,我国 过去称为“劳动保 护” ,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2简 述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法律特征。(1)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
41、制性。(2)-以 劳动过 程为其保护范围 。(3)-以改善 劳动 条件和劳动环 境为主要途径,通 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 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3简 述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1)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2)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4对 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 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负有哪些义务和权利?义务(1)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2)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按规定提供劳动 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4)对未成年劳动者和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5)对劳动
42、者进行安全技 术培训,特 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 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劳动。 (6)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权利:(1)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并要求 劳动者必须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3)有权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 规章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劳动者给予纪律处罚。4劳动 安全卫生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安全责任制度。5 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法中的权利和义务:A、获 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B、危险因素和应 急措施的
43、知情权, C、拒绝权,D、监 督权 E 紧急情况下停止作 业和紧急撤离权。6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 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 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 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7伤 亡事故分四种:一般事故(3 人死亡或 10 人重伤或 1 千万损失),较大事故(10 人死亡或 50 人重伤或 5 千万损失),重大事故(30 人死亡或 100 人重伤或 1 亿损失)。特大事故(30 人上死亡或 100 人上重伤或 1 亿上损失).8、劳动 安全基准 制度 的主要内容 :一工厂安全技术制度(分场所或环境机械电气压力容器四个准则;),二建筑安装工程
44、技术准则,三矿山安全法律规范.9、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原则A、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B、事故调查应当及 时、准确、公正(特大的,政府收到 30 日内批得,其它 15 日内批复,特殊可延长,不超 30 日)C 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D 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10、矿山建设 的安全保障要求有:A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施工、同进投入生产和使用。B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经矿管部门批准。C 矿山设计安全方面的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D 每个矿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
45、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E 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11、矿山 开采的安全保障要求有:A 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B 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 规定的期限内, 应当保护,不得开采或毁坏。C 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 业安全标淮。D 矿山企业必须有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E 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检测,保证符合安全。F 矿山企业必须对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G 矿山
46、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 场、矸石山、尾矿山、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采取 预防措施12、劳动卫生基准的概念:是指国家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 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范总称13、劳动卫生基准的主要内容:A 防止粉尘危害的法律规定,B 防止职业中毒的法律规定,C 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的法律规定,D 防暑防温和防冻取暖的法律规定(+35 及5),E 工作场所通风照明的法律规定,F 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的法律规定,G 职业病防治及处理的法律规定。1412 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指在生 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
47、营活动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产确认资 格可条件的制度15、对未成年工(潢 16 不潢 18 周岁)的特殊保护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A 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B 规定了未成年工患有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的劳动范围,C 规定了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D 实行未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E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用人 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提费用。16、简述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劳动保护)的意义。A 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平和人的权利得
48、到充分保护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B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九章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涵盖: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工 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个人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政府 补贴、保险金的收入和罚款四部分*社会保险法(2011.7.1 实施)的调整对象是:社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于 2011.1.1 施行。*1905 年法国率先颁布了失业保险法。一、社会险保险制度的作用:*1、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2、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3、对 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4 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二、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原则。(2)社会保险一体化
49、和社会化相统一的原则。(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1.3 我国现阶段各种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A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成乡全体居民B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C 补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D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 质补偿 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德国 1889 的为养老保险法的诞生标志2.1 养老保险的特点:强制性、补偿 性、广泛性、社会性2.2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称第一层,或最高层次)、企业补 充养老保 险(第二层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2.3 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财政补贴(为辅)、用人单位(或雇主,缴费 不超 总工资 20%)、劳动者(不超工资 8%)2.4 养老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