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16山西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兑.docx

上传人:j35w19 文档编号:9219739 上传时间:2019-07-3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57.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山西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兑.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16山西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兑.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2016 山西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二)办理汇兑的程序1.签发汇兑凭证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8)委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2.银行受理“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3.汇入处理“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1.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2.汇兑的退汇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2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