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级 动 火 许 可 证单位名称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 花苑三期工程 3 号楼动火部位 地下室设备安装动火时间 12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12 月 13 日 18 时 30 分 动 火 须 知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防火措施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焊、割作业必须遵守焊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清除装过各种可燃物体的容器和可燃物。5监护人员必须摸清焊、割现场及周围情况,协调各工种,暂停油漆等易燃工种作 业,确 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焊割。6监护人员在作业中,应跟班看护;作业后,做好下班前的清理工作,并把焊接设备撤离现场,以防他人动火。焊工姓名、02-98023、02-99041、02-99314监护人姓名 安全科 申请动火人签名:焊工班长:日期:2000 年 12 月 7 日批准人姓名:技术科:安全科:日期:200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