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 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9 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1.3 实 施生产许 可证管理的家用燃气灶具 产品为 GB 16
2、410家用燃气灶具中规定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包括液化石油气型、天然气型和人工煤气型家用燃气灶具三个单元。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 负责起草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
3、证实施细则;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查;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审查部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 16 号 电 话:02283711026 总机:02283711022、83711023传 真:02283717080 邮政编码:30
4、0384联 系 人:王 启2.4 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32.5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 16 号 电 话:02283711028 总机:02283711118、83711022、83711023 转传 真:02283717080
5、邮政编码:300384联 系 人:刘彤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辽宁省沈阳皇姑区宁山东路 7 号 电 话:024-86226336 024-86222627传 真:024-86226336 邮政编码:110032联 系 人:毕智涛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 227 号电 话:025-6511130传 真:025-6608930 邮政编码:2100294联 系 人:汪东华企业可将所抽、封的样品送上述所批准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任一个检验机构。3 企业取得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
6、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见附件 1);3.3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4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计量和检验手段;3.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 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 人员;3.6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5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4 申请和受理4.1 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
7、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1.3 按照 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 应该做的提供家用燃气灶具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由审查部留存)。4.2 申请和受理程序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 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产品名称” 一栏填写“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 ,“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 格。例如:产品名称: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规格型号:JZ20Y2A、JZ12T2A 和 JZ5R2A 。4.2.2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 4.1 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8、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6业自负。4.2.4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 15 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4.3 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4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4.4.1 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 注各自的生产许
9、可证编号。经济联合体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 须将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在申请时注明,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时,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 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由经济联合体分别和每一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持经济联合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该经济联合体的证明),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由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其全部的分公司及生产厂、点在申请时注明,全部分公司及生产厂、点都必 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
10、方可取证,其 产品可以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4.4.2 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除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外, 还应填写经济联 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见附件 8)。7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1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5.1.2 审查组应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专家组成,并请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参加;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 2-4 人。5.2 现场审查5
11、.2.1 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材料之日起 2 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5.2.2 由审查部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企业。5.2.3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 1-3 天。5.2.4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见附件 5)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5.2.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审查情况。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部提交整改报告。85.2.6 对
12、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应按不合格处理。5.2.7 对 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 2 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6 产品抽样与检验 6.1 对 于生产 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根据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见附件 6)抽样,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审查组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6.2 企业应在
13、封样后 15 日内将样品送(寄)至检验机构。6.3 检验机构在收到企业送交的抽样产品后,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分别由审查中心、 审查部和企业各留存一份。 检验机构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4 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产品检验应按不合格处理。6.5 对 于不合格的企 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9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
14、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 2 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7 审定与发证7.1 证书填写方式: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7.2 审查 部对 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7.3 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证材料之日起 3 个月内,按全许办200260 号文的有关要求,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份)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 )、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7.4
15、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 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 许可证办公室。7.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定。7.6 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7.7 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 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有10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8.2 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
16、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8.3 在生 产许 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审批并组织补充审查。8.4 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 化的(包括改建、改制、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 3 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审查部,并由审查部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 报全国许可证审查 中心审查合格后, 报全国 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5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 3 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 告、新旧 营业执照复印件、工
17、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 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审批更换证书。8.6 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 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 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7 获得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生产许11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00-005-其中,XK 表示生 产许可证标记, 0
18、0 表示行业编号,005 表示产品编号, 表示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8.8 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 销售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 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 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9 收费办法9.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9.2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 127 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 产品检验费
19、和公告费。9.3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 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 2200 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 440 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129.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 400 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5 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 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9.6 由企业按照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 496 号关于发布
20、 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9.7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10 附则10.1 本 实施细则经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 公室全许办(#)#号文批准正式实施。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行作废。13附件 1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1、产品标准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第一号修改单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第二号修改单2、重要零部件标准在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21、证实施细则的有关附件中所提到的“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电磁阀。钢化玻璃面板:家用燃气灶具用涂层钢化玻璃面板 (报批稿)旋塞阀总成 :CJ/T 3072 1998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 脉冲点火器 :QB/T 2365 98家用燃气用具脉冲点火控制器通用技术要求CJ/T 3074 199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熄火保护装置:CJ 301999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 (原 GB 1220390 同名国家标准)电 磁 阀 :CJ/T 1322001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自动燃气阀 QB/T 2278.29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自吸电磁阀3、专业技术标
22、准GB/T 13611 城市燃气分类GB/T 16411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GB 12202 燃气沸水器CJ 3062 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2206 城市燃气热值测定方法GB 12207 城市燃气相对密度测定方法GB 10410.1 人工煤气组份气相色谱分析法GB 10410.2 天然气常量组份气相色谱分析法GB 10410.3 液化石油气组份气相色谱分析法CJJ 1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GB 16914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 17905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4、相关标准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
23、检查)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14GB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15附件 2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1、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本附件中所提到的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自吸式电磁阀。1.1 钢化玻璃面板应必备磨边设备、钻孔设备、切割设备。1.2 旋塞阀总成旋塞阀总成根据产品功能分为普通型和安全型(带熄火保护功能)两个系列。应必备装配流水线、精密机床、机械加工机床。1.3 脉冲点火器脉冲点火器根据产品功能分为普通型和安全型(与电磁阀或热电偶配套使用)两个系列。应必备焊接设备、切脚设备、
24、产品老化设备、流水生产线。 1.4 熄火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根据产品结构分为单线圈和双线圈两个系列。应必备机械加工机床、研磨设备、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焊接设备、装配流水线、工艺装备(刀具、量具、夹具、辅具)1.5 自吸式电磁阀应必备机械加工机床、研磨设备、热处理设备、自动绕线机、装配流水线、工艺装备(刀具、量具、夹具、辅具)家用燃气灶具生产企业如向供应商采购上述一种或若干种重要零部件,则不需要具有相应重要零部件的必备生产设备。但在选定该供应商作为本企业该种重要零部件的合格供应商时,应要求其具有上述相应重要零部件的必备生产设备。2、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整机生产设备2.1 手动或自动装配
25、流水生产线2.2 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燃气供应,并且能够满足生产所需供气量要求。2.3 企业必须具有成品抽样检验所需要使用的燃气供应装置配气装置。液化石油气可由当地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必须由配气装置进行配气;检验用气必须保证一定的精度(配制燃气与标准燃气的华白数、燃烧势偏差 5%) ,并且必须能够满足检验能力的要求;企业应具有界限气的配制能力。16附件 3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1、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装配前检验用仪器所需检验仪器设备重要零部件名称 检验项目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 准确度塞尺 游标卡尺 0300mm 0.02mm结构
26、尺寸钢板尺 01000mm 0.5mm金属块 1800g 耐重力冲击耐重力冲击试验装置 钢化玻璃面板耐热冲击 金属锡500g 、232熔化旋塞阀总成 气密性 气密检漏仪 满足需要 毫安表 精度 0.5 级脉冲点火器 基本参数 直流电压表 精度 0.5 级气密性 气密检漏仪 满足需要 熄火保护装置 开、闭阀时间 秒表 30min 0.2s气密性 气密检漏仪 满足要求 自吸式电磁阀开阀电压、开阀保持电压、释放电压自吸阀性能测试仪 满足要求 2、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抽样检验用仪器种 类 及 规 格序号用 途(检验项目) 仪器设备名称 种 类 规格、量程 准确度室温和燃气温度 050 0.51
27、水 温温度计 0100 0.217序号用 途(检验项目) 仪器设备名称种 类 及 规 格种 类 规格、量程 准确度2 大气压力测定 大气压计动、定槽式水银气压计或:空盒式气压计81kPa107kPa 0.1 kPa3 燃气压力U 型压力计或压力表 05000Pa 10Pa4 时 间 秒表 01s5 质量 衡 器 015kg 10g6 燃气流量 气体流量计 湿式或干式 满足实际使用需要 0.10.2 L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 7 燃气参数 或,热量计和燃气相对密度仪水流式热量计 8 基本设备 试验锅具铝制标准试验锅具(包括试验锅、搅拌器和环形烟气取样器) ,试验锅直径规格为 22mm36mm9
28、噪 声 声级计 40120dB 1 dB10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CO(CO 2、O2)浓度测定仪红外气体分析仪或燃烧效率测定仪CO 02000ppmCO2 015O2 02110ppm0.010.0111 气密性试验 气体检漏仪 金属锡 232熔化 500g 12玻璃面板耐热、耐重力冲击试验 圆钢饼 质量 1800g,直径 120mm,底部圆角 R10,表面光滑18附件 4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项目要求1、重要零部件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在本附件中所提到的“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自吸式电磁阀。1.1 钢化玻璃面板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检验项目
29、技术要求 逐件检验产品标识 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 耐热冲击 应无破裂 抽检耐重力冲击 应无破裂 抽检耐温差 应无破裂,涂层面不变色、不脱落破碎状态1、 面板破碎后,整体基本无散落,目测无飞溅,碎片长度不得超过 75mm;2、 用 5050mm 计数框计算碎片数应大于 40 块,碎片边缘应无刀刃状。外观 1、表面应无明显的划伤、爆边、色差、色斑、霉斑和针孔;2、印刷图案应字样清晰,不应有断线、毛边及锯齿形。 结构尺寸1、 长、宽、孔径、孔距、对角线等外形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2、 弯曲度应符合标准规定。抽检耐酸 涂层面不变色、不脱落耐碱 涂层面不变色、
30、不脱落1.2 旋塞阀总成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19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逐只检 验产品标识 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 旋塞阀 旋塞阀主体在 4.2kPa 压力下的内漏量和外漏量:5Hz放电频率 0.7 倍额定电压 2Hz热电偶式 715s开阀延时时间 电磁阀式 510s2基本参数安全闭阀时间 10s点火器工作时不得从其外壳向外放电 点火器工作时,高压放电电极对各输入、输出端子放点 5秒,应无损坏采用火焰离子检测方式的点火器,当火焰检测电极短路、开路、漏电时,不产生影响安全性能的误动作3 结构点火器装配牢固,组件齐全,可触及部位不得有容易引起伤害的毛刺。 4
31、振动试验 满足基本参数要求5 冲击试验 满足基本参数要求紧固强度 连接部分及外壳无裂纹及损伤6 强度试验导线连接强度 满足基本参数要求7 耐久试验 满足基本参数要求8 温度试验 满足基本参数要求9 湿热试验 满足基本参数要求1.4 熄火保护装置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21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逐只检验产品标识 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 外观 保护装置各焊点应牢固、整洁、美观,用手按动电 磁阀的阀轴,不应有明显的摩擦阻力感 开阀时间 5s 闭阀时间 30s 开阀时间 5s耐久后 闭阀时间 30s开阀时间 5s闭阀时间 30s低温试验 气密性 在 10kPa 的气
32、压下,泄漏量应0.1V 动作线圈 说明书规定值的105范围内线圈电阻 保持线圈 说明书规定值的105范围内保持电磁吸力 应160g(去掉弹簧及密封垫)工作行程 说明书规定值的0.2mm22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逐只检验绝缘性能 5M耐湿绝缘性能 在 402 9095RH 环境中放置 72h 后,绝缘电阻不小于 1 M 应耐用性(30 万次) 内泄漏 0.3L/h,其它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耐热性 内泄漏 0.3L/h,其它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耐寒性 内泄漏 0.3L/h,其它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每个部件在装配前必须进行规定项目的逐件(只)检验;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对某些项目进行抽样检验。部件在初次
33、选用前必须进行型式检验。2、在制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项目要求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在包装前应逐台检验下列各项:a、燃气管路系统气密性;b、各部件操作灵活性能;c、点火性能;d、燃烧稳定性能;e、外观及铭牌。3、成品抽样检验项目要求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在销售前应抽样检验下列各项:a、燃气通路气密性;b、燃气消耗量(热流量) ;c、干烟气中 CO 浓度;d、燃烧、熄火噪声;e、电点火器(着火率及性能) ;f、熄火保护装置性能;g、热效率;h、玻璃面板耐热、耐重力冲击试验;i、包装。家用燃气灶具应按照 GB/T 2828 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合格质量水平 AQL 为 4.0,检查水平取 S1,按正常检查
34、一次抽样方案检验。234、型式检验项目要求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及其第一、二号修改单上的全部检验项目。18附件 5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说 明1本办法适用于申领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技术文件管理,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文明安全生产,八、为顾客服务 共 8 章 25 条 45 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按“合格” 、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并是性
35、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审查后,要填写本办法后面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表一) ,并对审查出的全部不合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再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 (表二) ,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查结论的确定原则是:2.1 生产设施、2.2 设备工装、2.3 测量设备、6.3 出厂检验共 4 条 6 款为否决项目,不允许有严重不合格;同时,其它非否决项目(共 21 条 39 款)中(1)若无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 8 款;(2)或者若存在 1 款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
36、超过 5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审查结论为不合格。19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1 企业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企业最高领导层应有一名专门负责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并对其职责权限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1、查有关文件(如任命文件和职责规定等)2、座谈。有文件明确指定,且职权明确。有文件,但职权不明确;或无文件,但能提供证据表明领导层中一人履行质量领导职权。领导层中无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1.1 组织领导2 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37、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1、企业应设置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组织机构或人员。2、各组织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应明确。1、查有关文件(如任命文件、职责规定和组织机构图等)2、座谈。有文件明确指定,且职权明确。企业有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但职权不明确,或文件规定不明确。无机构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1 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1、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可量化的质量目标。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形成文件,经批准后贯彻实施。查有关文件(文件化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正式批准手续等) 。制定了文件化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可测量。质量方针和目标经过正式
38、批准后实施。制定了质量方针和目标,但质量目标难以测量;或虽制定了质量方针和目标,但未经正式批准。未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1.2 方针目标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1、应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各级人员必须知道并理解。2、质量目标应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解。 1、查宣贯记录2、查质量目标分解文件3、与各级人员交谈,了解其理解程度同时满足 3 条审查方法的要求。审查方法中有一至两条不满足。不满足各条审查方法的要求。20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1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1、企业应
39、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质量活动应处于受控状态。2、对重要的质量活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或作业指导文件。3、应明确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查质量手册2、查程序文件3、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文件4、查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文件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且明确规定了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质量体系文件编写正确。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但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或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编写不正确。未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1.3 管理职责2
40、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1、企业应通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质量体系的有效性。2、应严格实施并纪录。1、查质量体系审核记录2、查管理评审记录3、审核和评审之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全部满足要求 满足部分要求,但记录不全面未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工作。二、生产资源提供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2.1* 生产设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 检查其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能否满
41、足正常的生产要求能满足要求有缺陷,但不会严重影响正常生产不能满足要求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2* 设备工装1企业必须具有实施细则附件 2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应必备的生产设备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应具有实施细则附件 2 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按申证范围,现场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附件 2 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必备生产设备齐全 必备生产设备不齐全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1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2 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企业必备生产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应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合格产品
42、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现场核实企业必备生产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能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能满足要求 不能满足要求的,判为严重不合格。1、企业必须具有实施细则附件 3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应必备的检验仪器中规定的必备的检验仪器。企业必须具有实施细则附件3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应必备的检验仪器中规定的必备的检验仪器。按申证范围,现场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附件 3 中规定的必备的检验仪器 必备的检验仪器齐全的,判为合格。 必备的检验仪器不齐全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3* 测量设备 2 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
43、的有效期内使用。1、企业必备检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应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2、企业的检验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计量校准,并进行校准状态的标识管理。1、检查必备检验仪器是否符合附件 3 中规定的种类、规格和准确度要求,并核实其性能是否完好,能否满足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2、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计划和计量检定/测试证书,核实其是否计量检定合格,并处于计量检定有效期内。同时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状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检验用配气装置和重要检验项目(如燃气参数和热效率等)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应操作熟练、计算准确能满足要求的判为合格。计量
44、器具的计量检定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仪器操作有不符合要求的。必备检验仪器不符合附件 3 中规定的要求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情况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仪器操作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2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企业的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知晓自己的职责,并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核实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 不太清楚和不够了解不了解实施细则和强制性标准对企业的要求。2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
45、理知识。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质量管理技能,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并具有一定的、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抽查 5-10 名(不足 5 名全抽)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被抽查人员能较好掌握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被抽查人员不能较好掌握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被抽查人员基本不掌握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24 人员要求3企业的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 ,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1、企业从事关键生产工序、检验工序和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应能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技能
46、和知识水平应满足本岗位工作的要求。2、企业的培训和考核应形成制度,按计划进行,有关记录应予以保存。1、检查培训考核计划、实施记录和考核记录2、提问 3-5 名员工,检查其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1、培训考核文件和记录齐全,且符合要求2、被提问的员工能正确回答问题,并能正确熟练地操作培训考核文件和记录不齐全、或被提问的员工不能正确回答,或操作不熟练未进行培训考核、或员工不会正常操作23三、技术文件管理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3.1 技术标准1 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
47、准和行业标准。1、企业应具备和执行实施细则附件 1 中规定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和有关法规条例、规程、规范等,并应保证这些文件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2、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电磁阀,以下同)的用前检验标准或规程,其检验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 4 中的规定。3、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标准或规程,其检验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 4 中的规定。4、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抽样检验标准或规程,其检验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 4 中的规定。1、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附件1 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及相
48、关标准, 是否是有效版本2、检查是否制定了重要零部件用前检验标准或规程、产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标准或规程和成品抽样检验标准或规程3、检查所制定标准的检验项目是否符合实施细则附件 4 中的规定完全符合审查方法中的三项要求基本符合审查方法中的三项要求,但有一定缺陷重要零部件用前检验标准或规程、产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标准或规程和成品抽样检验标准或规程不齐全,或者其检验项目严重不符合实施细则附件 4 中的规定24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方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2 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所有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或规程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技术性能应符合或严于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其内容应包括标准或规程的适用范围、技术性能要求、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抽样规则、判定原则和不合格的处置方法等。1、检查企业标准中主要性能指标的制定情况2、检查企业标准的格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标准中主要指标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其内容均符合要求。企业标准中有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企业标准中有国家标准强制性项目的指标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或所制定标准的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