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凡在国外留学的博士,申请回国做博士后时,如果 还没有与国内的单位(设站单位或非设站单位)取得联系,而需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协助联系其回国后做博士后的单位,应将本意向书和其它申请材料(最好还有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研究工作情况的论文资料)寄给全国博士管委会办公室。一、申请人姓名和通信地址申请人姓名 电 话 传 真申请人在国外通信地址申请人在国内的联系人和通信地址二、希望回国做博士后的城市或单位城市或单位三、希望从事做博士后研究的专业或方向专业或方向 注:此表由留学博士填写单位审批意见表此表用于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有关部门填写审批意见,也可作为非设站单位审查留学博士申请博士
2、后的意见表。当同意招收申请人做博士后时,需将此表和其它申请材料一起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的人事、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核查备案。一、单位(流动站)学术机构审查意见对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意见:对申请人提出的研究计划的评价(如可行性、先进性、创新之处、理 论和实用意义):综合意见(是否同意招收)申请人姓名 学术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二、单位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有关要求的答复意见项 目 答 复 意 见配偶安排子女入托上学住 房科研经费 、实验仪器及其它三、单位(校、院、所) 审批(或审查)意见招收种类为 年国家资助招收 留学博士计划外招收 与企业联合招收自筹 经费招收 留学博士非设站招收 依托 项目招收 其它对申请表所填内容核查情况及进站审批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四、核查备案登记( 此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的人事、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填写)复核( 或审批)机 构 名 称承办人签字 承办时间 年 月 日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