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普通高考考点 考务工作培训2016年6月6日,监考员职责,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考试规则,答题卡、试卷验收装订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考务实施程序,考场布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违规、作弊处理程序,考 务 培 训 内 容,流动监考员职责,1、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实记录考试情况,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流动监考。 2、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提醒考生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印在答题卡袋背面)。,一、监考员职责,3、按规定领取、发放、回收、整理、清点、上交试卷(卡)、草稿纸,并做好考
2、场记录。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4、组织本场考生入场,核对考生准考证和检查二代身份证,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5、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6、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要求,在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考场记录单等处做好缺考记录。 7、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以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对缺考考生试卷(卡)加盖缺考专用章的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8、遵守监考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吃零食、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
3、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擅自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9、监考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0、按要求参加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通讯工具。未培训者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11、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1、服从主考和考点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试卷保密和楼道的巡考工作。 2、负责本楼道范围内考场监考员与考点主考等考务人员联络,保证考点负责人与各考场之
4、间的信息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考。 3、考前在楼道内引导考生入场。开考信号发出后,及时提醒并督促未进考场的考生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在考点楼道内流动巡视,维持所辖楼道、考场的秩序,制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区域。,二、流动监考员职责,5、主动热情为考生服务,做好场外的监护工作。如有考生上卫生间要负责跟随。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主考汇报。 6、监督本楼道范围内监考员的工作,防止监考员随意脱岗。 7、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8、不准向有关人员询问试题、索要试卷,更不准为考生传递信息或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
5、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的检查。 三、准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三、考试规则,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6、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考场号、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考生答题“注意事项”,,待监考员在答题卡上粘贴完条形码后,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与自己的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和答题卡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应立即报告楼层考务);开考后,再进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得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听力考试部分结束后,考生
7、方可开始做其他部分的试题。 七、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外语/汉语科目考试1445禁止考生入场。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指定的区域内等候;未接考点通知不得离开考点。,八、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答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按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将答题卡折叠、弄破、弄皱;不准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
8、,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1、认真清理考场,打扫考场卫生,检查考场的广播、日光灯等是否正常。,四、考场布置,2、考场按照单人单桌设置,课桌内不得存留任何物品。考场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所有柜子、壁橱均应清理。,
9、3、考场座位分布示意图,讲 台,20,25,19,24,23,22,21,17,18,13,14,15,16,08,07,12,11,10,09,05,06,01,02,03,04,前门,后门,窗户,窗户,4、前门需张贴考场号;座位右上角张贴座位标签。考场内黑板需张贴:监考员职责、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如下图:,本场考试科目: _ 考试起止时间: _试卷共 页 试题共 大题,本场考试 监考员姓名:_ _考区监督 举报电话: 3860401,试题更正:第 大题 第 小题_更正为 _,(一) 、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应全部到位,由主考
10、或副主考点名、宣读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对未能按时到岗的监考员及时调换备用监考员参加监考。,五、考务实施程序,2、两名监考员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仔细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答题卡袋上标明的科目、语种和时间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语种和时间相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考汇报。,3、监考员核对试卷袋、答题卡袋无误后共同签字同行进入考场,共同看管试卷至考试结束交回考务办公室,期间不得出现只有一名监考员在场的情况。 领取试卷到考场的封闭式路线示意图: 教学楼南楼考场向东 南楼东楼梯口分别至二、三、四楼层 考场 考务办 向西 一楼考场 教学楼北楼考场 考
11、务办 向东 南楼东大门 向北 北楼东大门口 向西 一楼考场东楼梯口 二楼考场,4、考务办公室准备好各种考试用品,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监考员进入考场时,着装适宜,不得携带任何与考务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甲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答题“注意事项”(印在答题卡袋背面)。,注意事项: 1、态度和蔼,减轻考生应试前的紧张心理,为考生创造一个和谐的应试环境。 2、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考点、考场和座位号等信息。 3、对迟到的考生要先确定是本考点、考场的
12、考生后,再指引考生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如在考前可适当安抚考生的情绪。,4、提醒考生注意听取宣读内容。 5、监考员、考生携带的水杯、饮用水瓶应将商标撕去,并盖好、旋紧盖子,防止试卷、答题卡被水渍浸湿。,6、要严格遵守监考员职责,监考时必须佩带证件,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对考生既要严肃认真,又能热情服务。监考时不擅离职守,不串岗离岗,不携带手机,不吃零食,不吸烟,不打瞌睡,不读书阅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三)开考前15分钟,启封答题卡。监考员甲当众验示答题卡袋是否当科考试科目,密封是否完好,无疑后按照卷
13、袋箭头向上的方向竖起整理,使答题卡离封口有足够的距离,答题卡袋的封口处为双舌并有提示箭头,在拆封的时候应小心谨慎,避免出现损坏答题卡、答题卡袋内舌或启封方向错误等。分发答题卡、草稿纸,并细心检查核对。,启封答题卡袋后注意将密封条收集整理好,避免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监考员乙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认真指导考生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填写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甲当众验示试卷袋是否是当科考试科目,密封是否完好,无疑后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题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
14、施。监考员乙持该考生的条形码从左至右规范地贴在该考生答题卡的红色条形码框中并认真核对。,注意事项: 1、用剪刀启封塑料薄膜,用小刀启封试卷袋时应小心谨慎,避免将试卷损坏。 2、检查、清点试卷的科目、数量是否正确,发现科目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监考员应参照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冷静处理,迅速报告流动监考,同时稳定场内考生的情绪,考场内仍必须保持两名监考员同时在场。,3、流动监考在所负责的楼层内保持必要的移动,确保各考场出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五)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甲开始分发试卷。,(六)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甲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及座位号。同时,在黑板上
15、注明“本场考试科目、试卷页数、考试起止时间(注明是北京时间)、监考员姓名、举报电话”等。如下图:,本场考试科目: _ 考试起止时间: _试卷共 页 试题共 大题,本场考试 监考员姓名: _考区监督 举报电话: 3860401,试题更正:第 大题 第 小题_更正为 _,注意事项: 1、分发试卷时要细心,避免试卷漏发、损坏等。 2、试卷必须由监考员本人亲自分发给考生,不得由考生自行传递。 3、提醒考生先认真核对科目、页码,完整填写信息,在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得答题。,4、提醒考生使用规定的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信息,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 5、提醒考生答题时注意答题的位置,按照试题
16、序号对应的答题序号进行答题,不得擅自更改答题卡上答题的序号。,6、在黑板上板书时要工整、准确,两名监考员都应先后核对,避免出现错填、漏写等现象,起止时间用标准的24小时制书写(并注明是北京时间)。 7、流动监考要坚守岗位,对迟到考生确定考场后直接将其带入考场。,(七)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甲宣布开始答题。 注意事项: 1、开考信号要准时、统一发出。 2、使用广播设备时,信号发出后要及时关闭话筒等音源,避免对考生造成影响。 3、开考信号发出前,两名监考员应保持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八)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试,监考员乙持“考场座次表”(带照片)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准
17、考证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及“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无误后,监考员乙持该考生的条形码从左至右规范地贴在该考生答题卡的红色条形码框中并认真核对。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核对考生信息,贴条形码,注意事项: 1、在核对照片、贴条形码的过程中,轻声慢步,动作柔和,减少对考生答题的影响;发现考生照片等信息与考生本人有疑问时,按照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中的要求妥善处理。,2、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时,也应冷静处理,必要时和流动监考员取得联系向主考汇报。避免考场内发生冲突、混乱,确保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受影响。 3、条形码应小心揭起、平整的粘贴在规定的区域,避免出现倒贴、漏贴和破损的现
18、象发生。,4、无异常情况时,监考员保持前后站立监考,密切关注场内考生的应试情况,不随意来回走动或观看考生答题。 (九)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注意事项: 1、开考15分钟已进入考点但未进入考场的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核实其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同时带至考场内参加考试。,2、对超过15分钟未能进入考点的考生,应妥善解决。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最好在考点外的休息室或门卫室内由主考或副主考等人处理,避免出现围观等事件的发生。对迟到考生的处理必须做好记录,由主考、纪检监察人员、督考员共同签字确认。,3、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甲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将“缺考标记
19、”涂黑;在考生姓名处填写“缺考” 字样并填写该缺考考生准考证号;将缺考考生的条形码核对无误后规范的贴在条形码框内;监考员甲在试卷上填写缺考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并按照座位号顺序装入考场的答题卡、试卷袋内;,协助考点考务人员对“缺考”及“空白”的试卷、答题卡在其空白醒目处加盖蓝色“缺考”或“空白”印章。考场内“缺考”和“空白”的答题卡要密封,试卷也要放在试卷袋内,答题卡袋密封时应保证有25份答题卡。民语言考场的试卷袋和答题卡袋面用汉语填写。,缺 考,缺考,缺考标记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填写准考证,4、监考员甲、乙保持前后分布的位置主持场内的考试,监考员甲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试
20、卷袋、答题卡袋上的时间、考场号等信息栏,并分别签名。 (十)、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十一)考试过程中 注意事项: 1、监考员应减少不必要的走动,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 考点主考、督考、纪检监察人员应保持必要的巡视频率,检查各考场情况时,轻声慢步,无特殊情况不进入考场影响考生答题,在考试过程中要对监考员进行必要的提示和检查,制止发生打瞌睡等现象。 3 、考点主考、督考、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将自己的手机设置在震动状态,接听与考试有关的重要电话时,注意选择场地和音量,不得干扰考生答题。,4、按要求使用监考大师、作弊克等设备对考场进行流动检测。 5、流动监考必须坚守岗位
21、,保持必要的移动频率。 (十二)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并当众宣读。,(十三)监考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规情况和考试情况按要求如实记录。 注意事项: 1、监考员应密切监督考场内考生的考试情况,对有违规意图的考生及时制止。 2、发现有考生违规行为时要冷静、果断的处理,及时制止并保留必要的证据,注意减少对其他考生的影响。,3、配合检测人员使用监考大师、作弊克等仪器流动检测,及时发现作弊考生。使用仪器检测的人员应按要求注意方法和技巧,避免对考生造成影响。 4、监考员要具备责任心
22、和观察力,对考场上的考生保持持续的关注,有效遏制考生作弊的意图。,5、在协助主考处理各种违规现象时,要及时让考生写下有效的检查或情况说明的文字材料,按照程序填写相关表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6、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考生,要善抓时机,参照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处置并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7、妥善安排好对违规考生的后续处理。 8、流动监考应坚守岗位,协调处理各种违规额考生。 (十四)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当众宣布离考试结束所剩时间。 注意事项:当众答复考生提出的正常问题及提
23、醒考试还有15分钟结束时,音量、语速适中,避免造成误解。,(十五)每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可发出考试结束的明确指令,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把试卷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平放在课桌上,整理自己携带的物品,特别提醒考生将准考证、身份证妥善保存好。监考员再次申明继续答题者按违纪处理。,监考员甲在前监督考生整理试卷、物品,监考员乙检查核对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上还要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准确,与答题卡上所粘贴的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完全相符,试卷页数是否完整,并按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好考生的试卷、答题卡(同侧同面)
24、和草稿纸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注意事项: 1、监考员分别整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按照座位号顺序由小到大将25份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确保数量无误,注意答题卡缺角的位置,缺角对齐、同一方向,防止反装、倒装,保持答题卡的整洁、无折叠、损坏等,分别装入答题卡袋和试卷袋内,暂不密封;,监考员将草稿纸全部整理装订好,并在首页上签名;两人共同将整理好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送考务办公室。 2、离开考场前,监考员要仔细检查考场内是否有考生遗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十六)监考员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答题卡袋面各栏,再次对本场考试试卷进行整理,,注意再次检查答题卡的数量、顺序、方向等。之后,先将整理
25、好的考生试卷、答题卡交“考点检查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签名后,再将答题卡袋密封并交主考验收并签名。试卷只装订、装袋,不密封,交考点检查验收组。所有考场的试卷、答题卡核对无误后,监考员方可离开。,注意事项: 1、监考员甲将答题卡交考点检查验收人清点、检查无误后,按规定将答题卡装入塑料袋密封后再装入答题卡袋用自治区招办统一制作的密封条进行密封,均匀涂抹胶水,避免出现粘不牢或粘到答题卡等现象,不得将除答题卡以外的物品装入答题卡袋。,2、按规定把密封条小心贴至答题卡袋的封口处。 3、请考点主考在答题卡袋上签字。 (十七)每科目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清理考场。,六、答题卡、试卷验收装订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
26、一)、答题卡验收程序及要求 1、验收程序: (1)清点数量(2)检查顺序(座位号125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3)同侧同面(缺角统一在答题卡右上角方向),防止漏装、反装、倒装(4)逐一检查答题卡上的有关内容(考生信息区,条形码,“缺考”、“空白”、“违规”的印章)。,2、验收注意事项: (1)保持平整,不得折叠、污染、损坏。 (2)条形码检查:贴在红色框线内,端正,无污损、脱落。 (3)考生所填姓名、准考证号与条形码一致,无错涂缺考标记。,(4)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姓名栏内写有“缺考”两字,准考证号填写完整,缺考标记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涂,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与答题卡袋面记录一致。 (5)凡盖有“缺
27、考”、“空白”或“违规”印章的答题卡,印章盖在答题卡上空白醒目处。,缺考,3、装袋要求: 将验收合格后的答题卡,先装入塑料袋,答题卡袋检查完毕后再装入密封。 (二)答题卡袋面检查要求 1、各项内容须用汉语填写准确、完整、详实,不得少填、漏填、错填。,2、签名齐全(签名人:监考员甲乙、验收人员、考点主考)。 3、验收合格方可密封(密封时注意胶水不要过多,以免粘连答题卡或答题卡袋)。 (三)、试卷验收要求 1、每份试卷页数齐全,无缺页现象。 2、份数齐全(每考场25份)。,3、试卷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摆放(每份试卷第1页正面向上)。 4、考生姓名、考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齐全。 5、
28、缺考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等内容填写完整,缺考、空白、违规试卷盖章(可盖在试卷第1页上方中间醒目空白处)。,6、试卷验收合格后,沿装订线装订(可用订书机装订,不少于两针),放入试卷袋内(不封口)。 (四)、草稿纸验收要求 1、份数齐全。 2、以考场为单位装订,注明科目、考场号。 3、监考员甲、乙在装订好的草稿纸首页上签名。,七、违规、作弊处理程序,如发生考生违规、作弊或其它紧急情况,考场主监应在第一时间迅即向考点主考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基本事实确认后,监考员将违规考生答题卡按考号顺序装入答题卡袋内,并在袋面“违规考生准考证号”栏注明准考证号。,八、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置,1、考生
29、未带“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不准进场。但如属忘带准考证,监考员可验证考生相貌与考场座次表照片是否相符,经带队教师或有关方面证明确系本场考生,由主考批准,可先安排考生进场应试,但考生应委托他人取回,在本场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交监考人员检查。,2、考生准考证重号监考员应稳定重号考生的情绪,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应立即与统考办联系,尽快查明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并安排考生进行考试。3、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 “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不符 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是开考后检查发现的,先答题,结束后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由主考核实情况,如
30、确系代考,报经统考办同意,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由监考人员详细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及违规处理意见书。,4、试题卷或答题卡启封前,如发现袋口或密封有曾被拆封的异常迹象监考员应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并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主考立即将异常情况报统考办,经考区主考同意,启用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同时填写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启用审批表。统考办立即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将有问题的试题卷或答题卡交还保密室,封存备查。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5、试题卷或答题卡启封前,发现所发试题卷或答题卡与考试时间和科目不符监考员应暂停拆封,并
31、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将异常情况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立即与统考办联系;统考办将应考试题卷或答题卡送达考点,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6、试题卷或答题卡启封后,发现内装试题卷或答题卡与所考科目不符监考员应立即装回试题卷或答题卡袋内,并向考点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将异常情况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应立即报统考办,经统考办同意,启用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填写备用试题卷、答题卡启用审批表,并派出未接触错装科目试题卷或答题卡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考场监考员,对接触该试题卷或答题卡的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题卷或答题卡科目考完
32、为止。统考办应立即上报自治区招生办,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7、试题卷或答题卡印刷字迹不清,或明显漏印字句或错误少数考生试题卷或答题卡字迹不清,监考员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题卷,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题卷或答题卡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或明显漏印字句或错误,则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由主考请示统考办,再由统考办请示自治区招办答复后,由监考员将更正写在黑板上,并告诉考生在试题卷或答题卡上改过来。如无答复,应告诉考生,按自己的理解答题。,8、试题卷或答题卡启封后,发现份数不足,或者缺张、少页、重印、漏印、损坏无法使用时监考员应先让考生答题,并立即报告考点
33、主考,考点主考报告统考办批准,启封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解决,填写备用试题卷、答题卡启用审批表;若启用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数量不够时,可使用尾数考场的“余卷”或“余卡”,当动用“余卷”或“余卡”、“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仍不能解决问题时,主考应立即报告统考办同意,采取复印试题卷或把试题抄在黑板上,发给考生八开白纸答题等果断措施。同时,统考办要将具体情况和解决办法尽快报自治区招生办。如影响考试时间,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具体情况由监考员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9、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应立即报统考办,由考务人员培同考生到考点医务室治疗。在当科目考试结束前
34、,考生如能继续考试,经统考办同意,由考务人员带回考场;如不能继续考试,则在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点,由考务人员陪同在医务室治疗;如考生病情严重需立即到医院抢救,经统考办同意,由考务人员送考生到医院急救,并通知考生家长。具体情况由监考员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10、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监考员应予以制止,如制止无效,则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及统考办,经统考办同意,按违规处理,并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违规处理意见书。11、考生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不符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于该科考试结束后,请考务人员将其带至考点办公室,由主考核实情况,如确系换卷、替考,报
35、经统考办同意,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由监考人员详细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及违规处理意见书。,、考生无意弄脏试题卷或答题卡,要求更换如不影响答题或评卷,一般不予更换;如影响答题或评卷,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报告统考办批准,启封备用试题卷或答题卡解决,并填写备用试题卷、答题卡启用审批表。具体情况由监考员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 1、考生将试题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应立即报告统考办,并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经统考办同意,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由监考人员详细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及违规处
36、理意见书。,、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监考员应及时制止并予以当众警告,如考生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则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报经统考办同意,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违规考生处理结果,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违规处理意见书。 、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案时将答题卡撕破、污染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报告统考办,经核实情况后,报告自治区招生办,按要求将具体情况记入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并上报。,1、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上级有关通知统考办应立即与各考点主考联系,告之具体内容,考点主考应立即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
37、字通知,及时传达到考场监考员,监考员应统一书写在考场前方黑板上,并向考生传达。 1、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考试的监考员应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并逐级上报。,1、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令违规考生写出书面检查,报经统考办同意,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违规考生处理结果,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违规处理意见书。,、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如手机、无线耳麦等)监考员应立即制止,暂扣通讯
38、工具,并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报告统考办,如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的,保留其短信内容,如是通过手机、耳麦等形式的,联系公安、无线电管理处、电信等部门调查通话来源,保留证据,经统考办同意,在考试结束后,令违规考生写出书面检查,监考员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违规处理意见书。,、其他偶发事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如实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应立即报告统考办,统考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处理意见。,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节 选),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
39、试违纪: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
40、破坏考试的公平、公正,以非法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劫、偷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或者利用其他工具、方式传递试题答案、信息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
41、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直接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2、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无理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
42、的行为。,第九条 考生有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
43、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非法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取得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其所在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第十二条 代替他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是在校生的,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Thanks!,感谢各位老师对我们工作的 大力支持!,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