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2017 号某某公司关于发放高温天气补贴的通知司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黔人社厅201321 号)文件规定,经公司第 届 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发放 2017 年度高温天气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范围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岗及生产经营辅助岗人员,即:公交车驾驶员(高级公交车驾驶员除外) 、修理工,导乘员,稽查员,对外洗车员,现场调度员,加气员。二、发放标准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 8 元的高温天气津贴。三、发放时间发放时间为 2017 年 月至 2017 年 月。四、发放方式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按照公司人力资源处提供的日最高气温 35天数进行人员造册汇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初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统一在 2017 年 月发放。五、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核发高温天气补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扩大高温天气补贴发放范围,违反的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2017 年 月 日某某公司行政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印发共印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