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护理部应根据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职业意外事件。2、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3、一次性针筒、针头用后应直接放入密闭盒内统一处理(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4、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刺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针刺伤的防护措施护理人员应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1、护理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必须戴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进行必要的手部消毒。2、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护理操作时,护理人
2、员应当戴乳胶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目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护理人员的身体时,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3、护理人员手部皮肤如有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护理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 ,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或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
3、防刺伤。6、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7、针刺伤后的报告:护理人员发生针刺伤后,应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并填报医务人员传染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经护士长签字后递交保健科。由保健科确定职业暴露等级和预防用药方案。医护人员发生针剌伤时的处理1、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被污染的锐器刺伤,一旦发生针剌伤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通知科主任和护士长,必要时报告上级领导,根据污染源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2、如不慎被乙肝、丙肝、HIV 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再用碘酒或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口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3、被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 24 小时内去预防保健科抽血查乙肝、丙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同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 1 个月、2 个月、6 个月接种乙肝疫苗。4、被 HI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 24 小时内去预防保健科抽血查 HIV 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按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复查,同时口服抗病毒药物,并通知医院感控科。5、告知员工家属,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6、向医务科护理部汇报紧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7、做好事例发生过程、处置过程及结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