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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新最全的基督教会规章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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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揭阳空港经济区基督教地都堂规章制度(草案)前 言1第一章 教 会 1第二章 信 仰 2第三章 信 徒 3第四章 礼 仪 4第五章 堂委会6第六章 教牧与同工 12第七章 义 工16第八章 诗 班17第九章 聚会点 22第十章 卫 生 24第十一章 消 防25第十二章 治 安26第十三章 财 务27第十四章 公章及档案 38第十五章 监督与劝惩及考核 39第十六章 附 则401前 言圣经教导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为适应教会发展的需要,使各项圣工能更好地拓展,为珍惜“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明确教会是一个整体

2、,教会各肢体在这个整体中,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彼此尊重,团结合作,把地都教会建设得更好。本堂现任堂委会成员(于2013年3月份换届完成)经决议,一致通过同意建立合主心意的规章制度。堂委会根据圣经、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中国基督教协会章程、广东省基督教教会规章(1997年3月14日通过)、广东省基督教会堂务管理制度(2006年9月27日通过)、揭阳市基督教两会暨市区堂会规章制度汇编(2009年6月印刷通过)及结合本堂会实际情况,对本堂会的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使各项圣工有章可循和有章必循。第一章 教 会第一条 本堂会定名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基督教地都堂。第二条 本堂以基督为元首,由信奉“

3、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真神的基督徒所组成;本堂具有高度的独立自主权,不受任何宗派、组织或机构的控制,只接受来自揭阳市基督教两会(以下简称“市两会”)和宗教部门的指导、监管。第三条 本堂宗旨:传扬福音,牧养信徒,敬拜上帝,彰显主名。第四条 本堂以圣经、使徒信经为信仰依据,按自治、自养、自传的原则办好教会;带领全体信徒敬拜上帝,追求灵命长进,教导信徒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爱国爱教,荣神益人,并为兴旺福音作出美好的见证。2第二章 信 仰第五条 基本信仰根据圣经、使徒信经为信仰的基本原则,基本要点如下:一、信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二、信上帝是全能的父,创造天地、掌

4、管万有的主,是慈爱的、公义的、圣洁的、信实的。三、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由圣灵感孕,道成肉身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完全的上帝(神),也是完全的人。被钉十字架,流血赎罪,是全人类的救赎主;死后三日复活,升天,将来必再荣耀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按照圣经教导,没有人知道基督再来的日期,任何确定基督再来日期的做法都是违反圣经教训的。四、信圣灵是启示、安慰、帮助和教导人、使人知罪、悔改、赐给人智慧和能力等各样恩赐、引导人认识上帝(神)、明白真理、进入真理、使人能够过成圣生活的保惠师。五、信全部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圣灵感动人写成的。圣经在信仰上具有最高的权威,也是信徒生活的准则。六、信教会是耶稣基督的身

5、体,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使徒所传的、唯一的、圣洁的、普世的。有形教会是蒙上帝(神)选召、信奉耶稣基督为主的会众所组成的属灵团契,是使徒根据耶稣的命令所设立的。教会的使命是传扬福音、施行圣礼、教导和牧养信徒、广行善事,为主作见证。七、信人是按上帝(神)的形象被造的,人不能称为神,救恩乃神白白所赐,凡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认罪悔改,罪被赦免,由圣灵重生而进天国。八、信圣徒相通。九、信永生。3第三章 信 徒第六条 信徒守则一、凡来教会追求福音真道及参加聚会活动者称慕道友,慕道友愿意接纳耶稣基督的救恩,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接受洗礼(点水礼或浸礼)后,即可正式成为教会的信徒。二、信徒应遵守圣经教训

6、,勤读圣经,追求灵命长进;遵守教义教规,对教会尽心尽责;尊重教牧人员,乐意奉献;支持教会事工,热心事奉。三、信徒应在在行事为人上与蒙召的恩相称,坚守纯正信仰,虔诚圣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对社会尽责。四、信徒应敬虔爱主、追求灵命丰盛、生活圣洁、切实相爱、彼此宽容、维护教会合一;不得分争结党、造谣诽谤、恶意攻击同工同道。五、信徒应抵御异端邪说的扰乱和破坏,不可追求奇异感觉、荒渺无凭的言语和新奇的道理,以免被形形色色的异端邪说所迷惑;如发现异端邪说应及时向教会报告。六、信徒如有严重行为不端,随从异端,教牧人员应予以教育规劝。屡劝不听且情节严重者,堂委会报市两

7、会核实审定后,可停止其圣餐,以至除名。七、信徒在敬拜神时要衣装整齐、干净大方,不得穿小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不得在堂内乱扔果皮、废弃物,不可随地吐痰,应存虔诚、敬拜、谦卑的心参加各种聚会。八、敬拜神前后不得在教堂内谈论教会或别人的是非,敬拜神时应保持安静、肃穆,把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不可在堂内大声喧哗、争辩,以免羞辱主名、影响肢体。九、信徒如对堂委会及个人有意见,可逐级反应,不可越级上访。4第四章 礼 仪第七条 洗礼一、遵照圣经教训,对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决志悔改的慕道友施行洗礼,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重生得救。二、接受洗礼者必须参加教会聚会不少于一年,自愿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清

8、楚蒙召、悔改重生、行为端正、遵纪守法者,完成慕道班学习及考核合格者,并且对信仰有一定的认识和根基,经牧师、传道、同工审核认可者方可参加洗礼。三、本堂按本教会传统采用浸礼,特殊情况可以采用点水礼。第八条 圣餐礼一、遵照主耶稣的吩咐设立圣餐,圣餐用的饼与杯分别表明了他的身体和血。信徒领受圣餐为的是纪念主耶稣舍身流血的赎罪之恩。藉着圣灵的工作,圣餐礼重申信徒与基督的关系,使信徒的信心得坚固,灵命得丰盛;增进合一的团契生活。受过洗礼的信徒,方可领受圣餐。二、本堂定在每逢单月份第二个主日守圣餐,由本堂牧师或本市其他堂牧师主礼,不可委托非圣职人员主持圣礼。派餐员为本堂的堂委。三、所有人领圣餐时必须起立领受

9、(身体不便者除外),以示敬虔。四、吃圣餐必须是受过洗(浸)礼的信徒。因病或年老体弱不能前来守圣餐者,可由本堂同工或执事携带经牧师祝福的饼和杯上门施餐,或由牧师长老亲自上门为其守圣餐。第九条 婚礼一、条件1.婚礼的一方必须是已受洗的信徒,非本堂洗礼的信徒必须出示证明。2.持有合法的结婚证书。3.符合基督徒要求,经牧师、同工认可。二、程序1.填写申请表格。2.交纳所需费用。53.布置礼堂。4.练习婚礼仪式。5.由牧师或传道主礼第十条 丧礼一、条件1.已洗(浸)礼加入教会的信徒,死者家属一致要求按基督教仪式举行丧事者,均可按教会仪式举行丧事活动。非本堂洗礼的信徒应出示其他教会的证明。2.有死者户口所

10、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书。二、按教会仪式举行的丧事活动杜绝与基督教信仰相违背的礼仪,死者家属不可再搞其它诸如撒纸钱、烧冥纸等迷信活动。三、丧事工作要遵纪守法、讲究卫生、提倡节俭。治丧日程除为等候在远途的直系亲属到达外,一律不要超过三天。丧事聚会期间,在遗体告别仪式上一律不点头或鞠躬。四、凡死者属烈性传染病(如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和炭疽等)离世的,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将尸体立即消毒,就近火化,不组织会众在遗体现场举行丧事活动。患其它传染病离世的,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遗体。丧家应如实说明死者病因,不可隐瞒传染病情,以便有关人员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五、教会婚丧喜庆组负责人主持聚会、出殡仪式,

11、其它事务由丧家自行安排,教会不负责介绍搭棚、电工、厨工和采购各种用品。六、丧事工作只一次通知会众参加,由专人负责。入殓仪式只由亲属和工作人员、教牧人员参加,仪式尽量简单。七、主持丧事工作的教牧人员不接受宴请(有亲属关系除外)和红包;对教会指定的丧事义工工作人员,丧家应酌量送误工费;教会反对在丧事活动中铺张浪费、讲阔气、讲排场。八、其它未尽事宜丧家应服从教会的指挥安排。6第五章 堂委会第十一条 堂委会性质基督教地都堂堂会管理委员会(简称堂委会)是本堂会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并非任何个人是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和管理者。所有堂委委员权力平等,只是职能或分工不同,任何人不得独断专行。堂委会所制定

12、的一切工作计划必须围绕:广传福音,牧养信徒、荣神益人这一中心。第十二条 堂委会组织一、堂委会由本堂教牧同工和信徒代表组成,教牧同工为当然委员,堂委会的组成要符合“老中青”三结合原则,具广泛代表性。本堂委员人数不少于7人,不多于9人,总人数为单数。70岁以上的信徒一般不再担任堂委。二、堂委会设主任1人,秘书长1人,副主任1-2人。三、为确保教会的更好发展,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按照圣经的教导堂委会原则上采用“牧者治会、集体领导、分权监督、民主协商”的方式管理教会。第十三条 堂委会的职能与责任一、根据圣经的教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三自原则,有计划推进本堂的各项事工。安排各种聚会、礼拜及圣礼,使之有秩

13、序进行,以心灵和诚实敬拜上帝(神),避免发生混乱。二、根据本堂的各项教务工作,合理使用本堂的同工、义工参与事奉。三、制定和完善本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本堂的重大开支项目;讨论和处理本堂的重大事宜,采用民主集中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同心合意治理教会。四、堂委会委员应按堂委会的安排,切实承担分管的事工,尽心尽责做好,并遵守民主决策原则,服从堂委会的决定。五、教育信徒识别和抵制异端、邪教的渗透。防止外来渗透及假借基督教之名进行宣传异端邪说、诈骗钱财、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国家建设事业等非法违法活动,发现此类活动,应予以制止,及时向市两会7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六、处理本堂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违

14、反教义教规的信徒作劝戒,对犯严重错误者,调查核实可作出处分意见。七、代表本堂与各有关方面商谈和签署与本堂有关的项目或协议。八、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基础上,与境外教会开展友好往来。九、决定本堂举办的社会服务活动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有义务支持上级两会的工作。十一、堂委会委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灵性修养、文化水平和神学思想建设;提高圣经真理的造诣和教义教规、宗教政策的学习。十二、堂委会应对信徒特别是义工进行培训,提高对信仰的认识及守法意识,防范异端的侵扰;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十三、堂委会委员应自觉接受信徒的监督,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信徒意

15、见,凡事都作信徒的榜样。十四、承担作为法人或责任人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十五、堂委会有责任编订信徒名册;妥善整理、保管教堂史料及档案。第十四条 堂委会选举制度(差额选举)一、堂委候选人产生由各村信徒自行选举各村堂委候选人(每村最少1人,最多2人),及教牧同工和在任堂委提名(提名对象原则上是那些在教会各事工组服事的义工及各区域的信徒代表,每人最多提名1人)两种方式并举执行制定堂委会候选人名单。二、候选人条件1.信主3年以上(受洗时间为准),并在本堂参加聚会两年以上,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二时间在本堂参与事奉,热心参与教会事工的忠实信徒。2.无刑事记录,在教内外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能力充足,诚实无妄,

16、恨不义之财,品德优良,灵命成熟,且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3.有责任感,甘心奉献;有节制、自守、行为端正、乐意助人、善于教8导,与家人和邻舍和睦相处。三、堂委产生1.在堂委正式选举前两个礼拜,将各候选人的简历、相片公布于教堂内。2.选举人资格:受过洗礼,并在本堂聚会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对地都堂有一定了解的弟兄姐妹。3.选举之日(一般为主日),应有市两会派人员主持。将选票当场发给信徒,信徒按要求填写后当场投入票箱,等全部投票结束后,由市两会人员推出写票、唱票和监票人(一般为现任堂委)进行统计,以符合公开、公平、民主选举的原则。4.将差额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堂委于下个主日公布

17、于众,并上报市两会和宗教局备案。四、堂委主任条件及产生1.堂委主任除了堂委候选人的条件满足外原则上还必须是对神的真理能够全面认识,在神学上有一定造旨,懂得教会管理学,有组织管理的才能,勇于承担责任,为人正派,谦卑自守,能融洽众人,为会众所认可拥戴,原则上由教牧人员担任堂委主任,可以通过圣经考问测评及民意调查两种方法考核。2新一届堂委选举产生后,即召开全体堂委会议(到会人数须超过90%)。在会议中由堂委互选(每人最多提名2人)产生2名堂委主任候选人。最终市两会根据市两会的相关规定及揭阳教会发展需要与本堂现实需要最终审批通过决定新任堂主任人选。3.将新选的堂委主任简历和相关档案送市两会和有关政府部

18、门备案。五、堂委会秘书长产生秘书长由堂委会成员互相选举(每人选1人)过半数通过产生。主要职权是协助堂委主任准备会议议程,审查会议报告,记录会议内容,起草有关决议、章程等。六、堂委副主任产生会议产生新一届堂委主任后,副主任由堂委会成员互相选举(每人选1人)过半数通过产生。主要职权是协助堂委主任进行工作,堂委9主任缺席时代理执行堂委主席职务。七、会计出纳的产生会计出纳由堂委会成员互相选举(每人选2人)过半数通过产生。主要职权是负责堂会的一切财务事工。八、堂委顾问产生对于前任堂委委员或有权柄的属灵长辈,或年老体弱,精力不佳的堂委委员,经堂委会协商后确定为本堂堂委顾问;在工作上有指导和顾问作用,堂委会

19、议可参加也可不参加。第十五条 堂委主任职权一、召开并主持堂委会会议,贯彻执行堂委会决议,主理及监督堂会日常工作。二、负责保管本堂公章,也可委托可信赖的他人保管,但责任还须由堂委主任本人承担。三、有权提名增补或提名罢免堂委委员,堂会干事和杂工,最终由市两会及堂委会投票三分之二人数通过罢免相关堂委成员。四、审批各部门的计划、各种报销单据,签署有关文件、协议、合同;传达政府主管部门和市两会的文件精神,上报工作计划等。第十六条 堂委任期根据市两会的规定,所有堂委每三年换届一次, 连选得可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第十七条堂委守则一、要有始终如一的信仰立场,不得散播异端邪说。二、应尽心尽责,做主忠心管家,

20、不可得过且过。三、应尊重教牧人员及其教务活动,顺服牧者的带领,不可横加指责、诽谤、恐吓、攻击教牧人员。四、应遵守教义教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宗教政策。五、在教会中做信徒的榜样,团结教牧同工和广大信徒,共建神的家。六、不得争名夺利、拉帮结派、制造分裂,不得搞地方主义、官僚主义、个人主义、山头主义、世俗主义。10七、不得私下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或人云也云,搬弄是非。八、不得在教会内或信徒中蓄意诋毁他人,或宣扬标榜自我。九、不得私自以教会名义向境内外团体或个人索取钱财或搞募捐,有损教会声誉。不得以教会名义向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行贿,也不得接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的行贿或回扣等。十、在会议上有不同意见时,应对

21、事不对人,不得吵架或进行人身攻击,凡事以教会利益为重。十一、不得凭个人血气、人意、偏见或世俗观念在各项事工中独断专行、唯我独尊、为所欲为。十二、堂委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揭阳空港区基督教地都堂组织结构图的规定分工合作,明确自己的责任及权限范围,任何人不可越过自己的权限范围,只有在发生重大事情时,在堂委会上可以互相提出。十三、堂委会委员之间应尽量避免有直系亲属的关系。第十八条 堂委主任罢免堂委主任如在工作上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或凭个人血气、人意、偏见、主观想法在工作中严重失职,对教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生活中出现极坏的作风问题,有损教会形象,堂委会有权提出罢免,罢免时必须

22、经市两会及经堂委会投票三分之二人数通过决定。第十九条 堂委的劝惩堂委委员在任职期间,如有一次或多次违反守则,可由堂委会视情节轻重予以劝戒、劝退或开除出堂委会处理,堂委会投票三分之二人数通过决定。第二十条 堂委的工资或补贴本堂所有堂委为义工,一律不领教会任何工资补贴,包括离职后一律不领教会任何工资补贴,违者视为贪污。第二十一条 堂委会会议一、会议举行1堂委会每月举行一次例会,定于每月的第二个主日中午,必要时可11以提前或延期召开。2堂委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堂委扩大会议(一般在主日崇拜后开会,不要午餐),听取群众意见,以利民主决策。3堂委主任在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或紧急大会。4必要时,经半数以上的堂委

23、提议后可临时召开会议。二、会议考勤1.堂委有事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2.无请假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者、或无故迟到早退3次者、或请假2次者,都算作1次缺席。3.在任期内连续缺席3次或累计缺席6次者,被视作自动退出堂委会处理,缺额另外增补。三、会议程序1灵修:由牧师或传道人主持,有唱诗、读经、分享、祷告等。2将本次会议的议题、内容,复印分发给与会者。3堂委会听取堂委主任上个月的工作汇报,商讨此次会议议题;中间任何人都不可插题。等所有议题商讨决定后方可自由提议,所提议案或在本次会议上当场商讨决定,或留在下次会议决定。4牧师或传道人作结束祷告。第二十二条 堂委会活动为提高堂委会的决策和管

24、理能力,同时也使得有关决策和管理能顺服在圣灵的引导之下,堂委会计划每年一次出访潮汕地区其他教会进行考察学习,同时必须参加本堂礼拜日下午的神学培训,每礼拜有一个时间一起沟通、灵修,为教会守望,使堂委委员能成为忠心而有见识的神的好管家。12第六章 教牧与同工第二十三条 教牧人员一、教牧人员的产生:本堂教牧人员由市两会直接差遣。二、教牧人员的具体条件教牧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神学教育或培训,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且具备一定的讲道恩赐和工作能力,需爱国守法、遵行三自原则、遵守教会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其年龄、学历、工作能力及健康情况(应有健康检查资料)须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三、教牧人员的任期1.教牧人员到

25、本堂首先要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堂委会讨论对其作出评价,决定去留;然后上报市两会,由市两会统一聘用或辞退。2.任期由堂委会和市两会与教牧人员协商决定,一般任用的时间为3年,以后可改为长期任用,以利教牧人员安心牧养事工。四、教牧人员的待遇及福利1.教牧人员工资和福利标准可参照市两会的工资及福利制度,结合本堂的实际经济能力予以制定。目前标准为工资每月1800元,外加每月380元的社保费,补助及浮动部分,根据社会发展、市两会的规定和教会自养状况可适当调整。2.教牧人员如有家人同住教堂或参与服事,教会给予支持,并且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3.若同工被本堂派出学习,可依旧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4.

26、解聘的教牧人员,解聘后按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按结束工作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因故开除和除名的除外。五、教牧人员守则1.在政治上必须按照圣经要求,清楚蒙召、信仰坚贞、在教内外有好名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关心国家大事,遵13纪守法,服从政府,依法管理。2.必须坚持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自觉抵制外来渗透。3.必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柔和谦卑、圣洁自守、言行得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神学造诣和综合素质,在教内作信徒的好榜样,教外做有道德的好公民。4.必须严格遵守教会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市两会及教会的领导和信徒的监督

27、,认真作好牧养工作,带头搞好团结、不另立教派,不另外单独组织聚会,坚持走联合礼拜的道路。5.对两会或教会工作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者,可当面提出,也可向上级两会反映。不得藉讲道之名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攻击他人(对于明显的罪恶或犯错误而教牧人员对其屡劝不改的人可明确提出,以警戒他人),不得趁机鼓动闹事、拉帮结派、阻碍教会工作。6.把好讲台关。讲台要严格管理,对来历不明的人,不能让其登台讲道,更不可把礼拜堂变成辩论的场所。用纯正的信仰做好牧养工作,严防迷信化、功利化或极端化的信息,避免异端邪说的入侵,如有发现,应马上制止,并向市两会汇报有关情况。7.教牧人员不得私自收取信徒奉献,如经手信徒奉献款应及时上交

28、教会财务组,不得私自支配使用、归为己有、挪作它用,否则按挪用公款对待,将给予严厉惩处。8.积极推进神学思想建设,引导信徒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9.要尽忠尽责,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讲道和栽培事工的水平,给信徒提供丰富的灵粮。提高治理教会和牧养信徒的能力。10.不得在讲台上或各种聚会中蓄意诋毁他人,标榜自我;更不得攻击政府和国家领导人。11.教牧牧人员原则上需3-5天在本堂工作,包括出外探访及公干。如若不在教堂,接到堂会通知有事工要做,需以最快速度赶到。遇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12.教牧人员如外出超过3天(包括3天)必须向堂主任请假,请假期间14本堂如遇特殊事情不能赶回

29、,堂委会不能责罚。13.教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探访的一切工作,教会一切探访工作必须由教牧人员及探访组长协商决定,如果失职,堂委会可以质问教牧人员及探访组长,任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或干涉探访事工。14.教牧人员在教会有需要,并且教牧人员有时间的情况下,可以协助做一些杂工,但这不是教牧人员的责任范围。六、教牧人员的职权1.教牧人员有权对教会的一切事工进行提议、指导、监督、督促。任何人不得限制教牧人员的人身自由。2.按照圣经的教导,教牧人员属于牧者地位,具有带领的作用,堂委必须配合牧者做好教会的一切相关牧养工作,具体事宜可由教牧人员提出开会,通过开会共同协商决定,任何堂委不得以个人的偏见、血气、学识的有限

30、或世俗观念等随便否决阻挠牧者的牧养事工。3.对于明显违反教会规章制度的堂委成员,教牧人员有权提名罢免,可以直接向市两会汇报,经核实,由市两会及堂委会投票三分之二人数通过罢免相关堂委成员。4.教会的一切牧养事工必须通过教牧人员同意才能最终决定,任何人无权随意改变或决定事工的方式、时间、范围等(除非教牧人员的牧养有严重错误)。5.教牧人员属于教会的一员,享有所有信徒的权利与义务,包括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等,任何人不得把教牧人员当作外人或雇工。6.教牧人员在按圣经真理,正意分解圣经而讲道或将要讲道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反对、干涉、改变、指使教牧人员的讲道内容及范围等,教牧人员有权按照上帝所赐的信息及圣灵

31、的感动而决定所讲内容、范围及要讲的时间等。7.退休教牧人员在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根据本教会需要及本人自愿,可以被邀请讲道。七、教牧人员辞退和辞职1.教牧人员如一次或多次违反“教牧人员守则”,经堂委会和市两会劝15戒后仍然执迷不悟,可劝退,直至辞退。同工辞退后,其所居住的若是本堂房屋,需在15天内搬离,而其今后的一切言行皆与本堂无关。2.教牧人员辞职须在30日前书面通知堂委会。第二十四条 堂干事及杂工的聘用一、因工作需要,可由本堂堂委推荐,经堂委会投票三分之二人数通过决定聘任堂干事或其它堂杂工(简称同工),以协助教会事工。聘用时间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若能胜任工作,可继续聘用,但每次聘用时间

32、均不超过3年。二、同工待遇同工工资待遇及福利标准由本堂堂委会商议决定。三、辞退和辞职1.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同工严重违反教会规章制度、国家法律、工作守则、严重影响正常教会活动秩序的,或擅离工作岗位、消极怠工、旷工的。3.同工严重失职或行为不轨,对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害或不良的影响。4.同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5.聘期(合同期)届满,经堂委会超半数成员不同意续聘者。6.同工如一次或多次违反“同工守则“,经堂委会劝戒后仍然执迷不悟者。7.在聘期(合同期)内,一次年度测评为“不称职”,并经堂委会讨论决定解聘(解除合同)者(不论原聘期或合同期是否届满)。8.凡符合上述

33、条之一件者,教会有权解除合同。同工辞退后,其所居住的若是本堂房屋,需在15天内搬离,而其今后的一切言行皆与本堂无关。9.同工凡未经堂委会集体讨论同意(以堂委会会议记录为准),擅自离开岗位超过一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停发工资(或工作补贴),取消一切经济待遇,并向有关部门通报。10.同工聘用合同期满不再被续聘者,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11.同工主动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聘用单位申报辞职,教会解聘受聘人员也应提前30日通知本人。四、同工守则161.要有纯正的信仰,不得散播异端邪说。2.要遵守教义教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3.要服从堂委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不可目空一切4.

34、要遵守上下班制度,有事或有病应事先向负责考勤的同工或堂委主任请假。5.要言行一致,以身传教,不可说一套做一套,失信于人。6.要存公义怜悯的心,服事所有信徒,不可喜富厌贫。7.不得争名夺利、拉帮结派,使教会分裂,群羊失散。8.不得私自向境内外团体或个人索取钱财,有损教会声誉。9.不得私下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及不利教会团结和他人声誉的事,并本堂的内部事务。10.本堂门卫(守堂人)同工有责任对出入所有人员开或关门及保护教会财产的安全。有责任修理看护教堂的花草树木。第七章 义 工第二十五条 义工守则一、义工由自愿在本堂侍奉的信徒组成,经本堂同工或堂委会认可后均可进行侍奉的安排。二、本堂所有义工均不受薪

35、,若因工作需要(如探访、出访、学习等),经各部门上报、堂委会协商后可给予补贴。三、义工必须爱国守法、坚持三自原则、持守纯正信仰抵制异端邪说及境外渗透。四、义工须有美好品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在教内教外有好名声、要以身作责、言行一致、为人正派、不一口两舌、不贪不义之财。五、义工不可利用教会义工身份在教会内、外谋取个人利益。六、义工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向信徒索取奉献;除为其本人之外的一切奉献款应上交教会统一安排。七、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属灵生命,必须参加教会的义工培训17及扩大会议,以提高综合素质,增加自己的奉献心志、侍奉能力。八、义工须保证侍奉时间,有事请假,以便及时做人员调整,无故不到耽误

36、教会工作者视为自动退出。九、义工有责任维护本教会的合一,未经教会同意,不可在教会内散发任何宣传品,发现有人散发时应及时制止;不得急燥处理任何事情,有重大问题及时与教牧或教会负责人联系。十、义工必须自觉遵守义工守则,对于违反教规而屡教不改的组长,堂委会可随时撒消其职务并更换人选;对于违规的各部下设人员,由组长提名,堂委会决定取消其职务。对于工作能力缺乏或没有时间侍奉的,可予劝退更换人选。十一、各义工组长由堂委和教牧同工提名,并报堂委会审议通过。义工职务任期为2年,可连任。第八章 诗 班第二十六条 诗班制度诗班是敬拜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会的主要事工之一,为加强诗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诗班的由

37、来1.诗班是由耶和华亲自设立的(历上16:4-11,诗篇150篇)。2.诗班设立制度是符合神心意的(历上25章)。3.歌颂赞美神的事奉是永恒的事奉(启5:13)。二、诗班意义1.教会主日礼拜崇拜唱诗创造好的属灵气氛。2.诗班通过献诗向神献祭。3.诗班通过唱诗向会众宣布神的信息。三、诗班成员加入诗班的目的1.用歌声纪念神的作为。2.将神的事迹广为传颂。3.向公众显示神的荣耀。184.表达自己对神的热爱和感恩。5.将自己的时间才智献给神。四、诗班的主要职责1.主日礼拜的献诗。2.重大节日(受难节、复活节、圣诞节、春节、各种庆典等)的圣乐崇拜。3.婚礼和追思礼拜的献诗。4.对所属堂、点教唱赞美诗的辅

38、导。5.与兄弟教会诗班的交流与献诗。五、诗班的组织1.组织划分:诗班长一名,指挥老师一名,声部长四名,司琴一名及若干组员组成。(1)班长职责1)负责管理全面性的工作,负责安排落实诗班的灵修学习与交通。2)负责选组织诗班成员练唱、歌词分享及音乐知识学习,定期开会通报诗班近况。3)负责诗班的发展与交流。4)负责制定诗班的管理制度。5)协调班委会各项工作。6)负责组织参加教会的有关崇拜和其他活动。7)负责诗班发放灵修用的圣经、赞美诗,复印和发放赞美诗的曲谱;负责歌谱、谱架及诗班服装等诗班用品的保管工作;定期安排诗班成员对圣诗服清洗;考勤统计、通知等事宜。(2)诗班长的条件:除了具有一般诗班员的要求外

39、,诗班长还要具备以下条件:1)谦卑、正直,有沟通、协调能力;2)有一定组织和决策能力;3)有较强的凝聚力。(3)指挥老师:负责选歌及献唱技术方面的指导,献唱时担任指挥,协19助诗班长执行诗班音乐学习计划。(4)声部长:各声部长负责本声部人员的管理,关心他们的音乐素养,灵修生活,带领本声部人员练习诗歌情况。1)声部长配合指挥协调本声部音色、音量、音质统一和谐;2)声部长应提前熟练每次献唱的赞美诗歌,掌握本声部人员练唱、献诗的情况,并灵活作出处理;3)声部长应关心本声部成员,经常交通,协助诗班长做好牧养工作,掌握本声部的出勤情况。(5)司琴:伴奏,协助诗班成员视唱练耳。(6)组员:积极参与诗班练唱

40、等其他活动六、诗班成员的要求(诗篇33:1-正直人的赞美是合宜的)1.凡参加诗班的人员,必须悔改重生,并受洗归入基督,积极追求属灵生命的成长,有彼此相爱、合而为一的心侍奉上帝。甘心乐意奉献时间和精力。(路1:46、47)(詩51:12),2.凡参加诗班的人员必须具备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高尚、信仰纯正、虔诚追求、愿意侍奉、没不良习惯、在教内外有良好的声誉,称为优秀的信徒,作盐作光,荣神益人,在信仰上得到众人的见证(参考标准信仰一年以上并且受洗)。3.诗班成员应热爱音乐和歌唱,追求音乐事奉的成长和进步。4.诗班成员要能遵守诗班规定以及练习和献唱的相关注意事项,服从教牧人员的带领。对不遵守本规章制

41、度、自律行为能差,对说服、劝导、帮助没有果效的违规人员,应劝其退出。5.诗班建立考勤签到薄(指定专人负责),诗班的成员必须按时认真参加诗班的圣工,不迟到,不早退,坚持点名考勤,追求真诚的崇拜(约4:24)。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并说明事由,一般情况请不要请假。6.在诗班不得搞分裂,说是非,散布纷争,拉帮结派等,若有违反者经调查属实后,通过帮助仍不悔改者,应退出圣诗班。7.诗班成员必须管好自己的圣衣、歌本、歌夹,如有损失或丢失由自20己赔偿,除特殊情况(外出活动),一律不准擅自带回家中。8.本人自动退出者,须事先与主管教牧同工和诗班长提出报告,退出前向全体诗班成员做退出诗班个人感言,并形成文字记录。

42、诗班成员退出时,必须交回圣衣和歌夹等。9.诗班班员有担负义工、主日学老师及其他工作的,在不影响圣诗班练唱、献唱的情况下,可以兼职,若有影响,自己选择事奉的工作,将个人意见上报诗班。10.诗班班员必须保证能长期参加练唱及主日献诗并且服从教会安排。11.诗班不论献诗或练唱,都应该充满对神的敬拜,人人用心灵和诚实自觉维护诗班的庄严、肃穆与安静;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可自由活动与交谈外,一律严禁说小话,做小动作;或中途擅自离开;情节严重者交由诗班长及堂委会处理。12.诗班员练唱时先预备好心,听从指挥的安排,虚心学习,将通讯工具调到静音震动状态或关机,练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场。练唱前应先有简短的祈祷,再进行练唱。

43、练唱时不得拒唱,坐姿端正,不说闲话,不得中途打断练唱,有不同意见可在练习之余向指挥或老师提出。对争议不下的问题,班长有权做最后决定。13.诗班班员必须服从分配,不可感情用事,个人的意愿要服从整体的意愿,不批评论断,要彼此相爱,互相尊重、团结,配合默契。14.诗班班员须做到练前预习、练后复习,提高练诗效率。原则上没有参加练唱者,不得上台献诗,献诗者不得早退。15.上台献唱时要注重仪表,必须衣着统一整洁、端庄,头发整齐;有秩序地走上台,统一用右手拿谱夹,谱夹放在腰边位置,面带笑容;不穿露脚趾凉鞋、白鞋上台;不穿短裤、短裙、吊带衫之类服装在崇拜场所出入;姊妹们可以适度化妆,但不宜浓妆艳抹,不可戴醒目

44、的头饰和下垂大耳环。上台时也要轻步走,不可东张西望,或与会众打招呼。16.献诗时,站立姿态要端正,面带微笑,谱夹放在胸前且高低要一致;要学会用情感表达,用悟性歌唱,吐字清晰;要目注指挥同心献上。2117.献唱完毕,统一合上谱夹,左手拿谱夹有秩序地走下台与会众一同参与其它程序的崇拜。18.注意个人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保持桌椅物品、座垫清洁整齐,共同创建优雅、舒畅的敬拜环境。检查电源的断开及门窗的关闭,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19.严禁穿诗班圣服出入卫生间,不可因私事随意穿着。20.入席、退席、起立、坐下等动作要轻声整齐。21.与其他堂进行交流及在教堂以外的非常规团契活动,应由教牧同工会议

45、商讨同意批准,方可进行。22.练唱时非诗班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入排练室,如有特殊情况,应与对方在外面小声交谈。23.诗班的各项费用支出应以本堂的财务管理制度为标准。七、练唱时间1.周六下午1:30-4:30,诗班练唱。2.星期日上午8:00-8:30,诗班练唱。八、出勤请假制度:及考勤管理1.班长负责考勤制度2.每次学习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到会要自觉签到,按实际到会时间签上。3.遇特殊原因时(如事假、病假等),应向班长请假,可发信息、打电话或委托其他成员请假。4.定期对出勤签到表进行统计,对出勤优秀者进行鼓励,落后者进行批评。九、祷告及探访(适用于第一诗班)1.祷告:每位成员当彼此代祷求神祝福

46、诗班。2.周六下午1:00祷告会。3.探访组职责(1)按照堂会相关规定,由诗班长负责一般探访;(2)密切关心每一位诗班成员、灵命、生活、身体状况;22(3)根据各成员情况做好探访工作;(4)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圣诞节前的探访、慰问工作。十、外出规定:1.各诗班去外堂交流、献诗或个人以本堂诗班名义,被境内外教会邀请献诗,须先由主管教牧同工提出,经教牧同工会议商讨同意,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2.诗班原则上不接受社会上任何单位的邀请外出唱诗。若遇特殊情况,须由教牧同工会议提议,经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3.诗班的出访交流,或其它活动,成员须积极参加,活动期间要服从诗班的统一安排。 第九章 聚会点第二十七条

47、 聚会点制度一、本堂将本地区内信徒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及照顾一些“老、弱、病、残”的人而设置一些聚会点或一些祷告小组。二、每个聚会点及祷告小组各设组长一人。三、各聚会点或祷告小组的组长的工作是在教牧人员的直接领导及带领下进行。1.组长应在堂会及教牧人员的领导下,团结各聚会点及祷告小组的信徒自觉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同心合意做好各项圣工。2.组长的委任由本点提名,教牧人员决定,报告堂会。3.组长原则上均由本点的信徒中产生;特殊情况,可以推行教牧人员负责。4.聚会点或祷告小组的划分及其带领人或分享同工,需经教牧人员确定通报堂会,带领人和分享同工原则上由本点的信徒中产生,暂时缺乏分享的,可由教牧人员委派外

48、来人员等。5.聚会点或祷告小组学习内容和资料,应有年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并由教牧人员确定交由堂会通过。如堂会有学习材料,应由教牧人23员统一发给组长及分享的同工。并定于每主日下午2:00在教堂组织学习,由教牧组指定专人讲解,然后由组长及分享同工按此带领聚会点及祷告小组。6.对接待聚会点或祷告小组的家庭,教会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茶、水、电费等),费用标准由堂会统一规定。7.每主日中午13:00在教堂召开组长联席事工会议。建立专门会议记录本和签到本,要求每位组长必须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急事需事先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加以执行。无故缺席者应帮助教育,屡劝不改情节严重者,应交由教牧

49、组处理,并报告堂会。8.聚会点或祷告小组同工的团契活动费用,按教会的统一规定活动经费使用标准,团契活动的地点和内容,应先有年度计划书并征得教牧组的同意。9.聚会点或祷告小组内任何信徒,未经教会许可,均不能代表本堂对外进行任何宗教外事活动,否则后果自负。10.信徒原则上应按所居住地的聚会点或祷告小组参加聚会,特殊需要才可跨(区域)聚会点参加聚会。11.聚会点或祷告小组内应增进和睦和同心,反对制造纷争与派别,一旦发现,教牧人员应进行教育帮助,屡劝不改情节严重的,应进行严肃处理。四、担任聚会点或祷告小组组长的条件聚会点组长是教牧人员的好帮手,是教会的眼和耳,也因此有较高的要求:1.信仰纯正,重生得救,灵性生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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