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设施类别 设 计 要 求 入 口 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第 1 节的有关规定。 门 扇 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第 4 节的有关规定。 通 道 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 1.50m。 洗手盆 1 距洗手盆两侧和前缘 50mm 应设安全抓杆。 2 洗手盆前应有 1.10m0.80m 乘轮椅者使用面积。 男厕所 1 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度 0.600.70m、高 1.20m 的安全抓杆(图 7.8.1-1)。2 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 0.50m(图 7.8.1-2)。 无障碍厕所 1 男、女公共厕所应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 2 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
2、 1.80m1.40m(图 7.8.1-3)。 3 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 2.00m1.00m(图 7.8.1-4)。 4 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 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5 坐便器高 0.45m,两侧应设高 0.70m 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设高 1.40m 的垂直抓杆(图 7.8.1-5)。 安全抓杆 1 安全抓杆直径应为 3040mm。 2 安全抓杆内侧应距墙面 40mm。3 抓杆应安装坚固。 7.8.2 专用厕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 7.8.2 的规定(图 7.8.2)。 表 7.8.2 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设施类别 设 计 要 求 设置
3、位置 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及城市的主要地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入 口 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第 1 节的有关规定。 门 扇 1 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第 4 节的有关规定。 2 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 面 积 2.00m2.00m(图 7.8.2)。 坐便器 坐便器高应 0.45m,两侧应设高 0.70m 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加设高 1.40m的垂直抓杆。 洗手盆 两侧和前缘 50mm 处应设置安全抓杆。 放物台 长、宽、高为 0.80m0.500.60m,台面宜采用木制品或革制品。 挂衣钩 可设高 1.20m 的挂衣钩。 呼叫按钮 距地面高 0.400.50m 处应设求助呼叫
4、按钮。 安全抓杆 符合本规范第 7.8.1 条的有关规定。 7.8.3 公共浴室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 7.8.3 的规定(图 7.8.3-1, 图 7.8.3-2) 表 7.8.3 公共浴室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设施类别 设 计 要 求 入 口 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第 1 节的规定。 通 道 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 1.50m。 门 扇 1 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第 4 节的规定。 2 无障碍浴间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 无障碍 淋浴房 1 淋浴间不应小于 3.50m2(门扇向外开启)。 2 淋浴间应设高 0.45m 的洗浴坐椅。 3 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是 1.50m。 4 淋浴间应设高 0.70m 水平抓杆和高 1.40m 的垂直抓杆。 无障碍 盆浴间 1 盆浴间不应小于 4.50 m2(门扇向外开启)。 2 浴盆一端设深度不小于 0.40m 的洗浴坐台,浴盆一侧应设洗面盆。 3 在浴盆内侧应设高 0.60m 和 0.90m 的水平抓杆,水平抓杆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0.80m。 4 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 2.00m。 呼叫按钮 无障碍浴间距地面高 0.400.50m 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安全抓杆 应符合本规范第 7.8.1 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