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会计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依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要求,必须加强医院的财务制约与监督,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做到不相容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一、 收入相关岗位设置(一) 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二) 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三) 严禁由一人办理收入业务的全过程。二、 支出相关岗位设置(一) 支出申请与审批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二) 支出执行与审核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三) 严禁由一人办理支出业务的全过程。三、 货币资金相关岗位设置(一) 出纳与票据管理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二) 出纳与会计档案保管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三) 出纳与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面的登记岗位必须相互分离。四、 药品及库存物资相关岗位设置(一) 采购与验收、保管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二) 采购、验收、保管与会计记账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三) 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五、 固定资产相关岗位设置(一) 采购与验收、保管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二) 采购、验收、保管与会计记账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三) 严禁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