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堂吧奖惩条例1、 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含 10 分钟)罚 10 元,迟到或早退 10-30分钟罚 20 元,无故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含 30 分钟)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罚 50 元,累积三次退回人事部。2、 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每周三的岗点培训,有事需至少提前1 天以书面形式向领班请假,经大堂副理或经理同意后方可。违者罚 20 元。3、 当班人员应准时到岗,中班应提前 10 分钟到岗交接班,不得早退或迟到,如有事需提前请假。4、 员工当班期间,如要上洗手间、用餐或因工作原因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替换才能离开。如未告知大堂副理,擅自离开岗位者,罚 10 元/
2、次。5、 未获得批准私自调班者,罚 10 元。6、 有主动服务、推销意识;在工作中态度生硬,服务不主动、不热情,未主动问好,未使用礼貌用语者,罚 10-30 元;如造成客人投诉,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7、 员工仪容仪表应符合酒店规定,当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未按规定着工装、未佩带工号牌、女员工未化淡妆、男员工留胡须、头发凌乱者,每项罚 10 元。8、 当班时不可在岗位吃东西、使用电子产品(看电视、小说、聊天等) 。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或同其他岗点员工打堆聊天,禁止其他无关人员在大堂吧吧台逗留。违者每项罚 20 元。9、 大堂吧的书籍、杯子等物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责任由当班员工承担,违者一次罚 20
3、 元。10、 每天早班员工必须做卫生,中班保持卫生(详见卫生细则) ,如检查不合格应立即整改,复查再不合格有灰尘或不干净处,一处罚 10-20 元,屡次指出不改正罚 30 元。11、 交接班时要仔细核对书籍、茶叶、乌木及饮料等物品的数量及完整,交接完后,双方签字确认,未签字者,罚 10 元;如发现丢失,责任由当班人员承担,并按原价赔偿。12、 员工当班时,坐在吧台椅上不得前俯后仰、摇腿跷脚,头不得低于吧台,违者罚 10 元。13、 不可向客人索要小费。违者罚 20 元。14、 被客人投诉一次,情节较轻者,罚 20 元。15、 当班时间睡觉者,一次罚 50 元。16、 客人点名表扬一次,奖励 10 元;客人书面表扬一次,奖励 20元,并上报人事部。17、 一个月内无任何纰漏、违纪,奖励 50 元。以上条例如同一人违反 3 次以上者(包括第 3 次) ,以后每次将加罚10 元,其它违纪行为按常规处罚!岗位人员签字:(此条例所有条款签字后有效)2013 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