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卖部合同甲方: 乙方:为便利员工生活,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厂区内经营小卖部。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经营范围及时间:1、乙方可以在甲方厂区内经营文化用品、生活用品、烟酒副食、水果饮料等;严禁提供自制的任何食品;不能经营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晚上经营时间不得超过 23:00。三、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 (大写: 元整)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数退还乙方。四、 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小卖部场地。 2、甲方有权
2、对乙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厂区。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4、乙方如经营严重危害员工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且视情节严重,可扣除乙方保证金 503000 元。5、乙方若超出经营范围,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且视情节严重,可扣除乙方保证金 503000 元。(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一切有关经营手续,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3、不得经营“三无”产品
3、,过期、霉变食品。不得经营自制食品。不得经营刀具及其它有害员工身心健康的商品。4、如发生与所售商品、食品有关的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6、乙方应做好小卖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火灾等安全等事故,乙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7、乙方每月 日要按时向甲方缴纳水电费。8、乙方小卖部不得向门外延伸,不得影响厂区环境卫生。小卖部门前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五、特别约定:1、甲方免费提供场地供乙方经营,乙方人员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乙方人员或财产损
4、失,甲方概不负责。2、乙方人员与甲方员工发生纠纷,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行协调处理,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安排人员予以协助处理。3、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违约金不足 元时、乙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续交违约金到 元,否则合同解除。六、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1、乙方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2、由于甲方的管理制度发生改变,致使甲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3、如本协议内容与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相违背时。七、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除有权解除协议外,还可全额没收乙方保证金。八、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3、本合同执行中如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经办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