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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普通文件格式及范例.doc

上传人:小屁孩 文档编号:8821526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DOC 页数:69 大小:17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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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一、初查报告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一般写作要求是:1、标题。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的初查报告 ,如事由是“挪用公款” ,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如果被反映问题较多,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呈送单位。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3、正文。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 ;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3)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按所反映的问题发生时间顺序或问题性质分类,对初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叙述。对因各种客观原因尚未核查清楚的疑点,也要作出说明交代。(4)处理建议。承办核查部门与人员就初查情况,向批准机关提出是否立案及其它相应处理的建议。经初查,违纪问题属实,建议批准机关立案查处;问题明显较小,可建议批准机关不予立案,对其批评教育;问题失实的,建议向当事人或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正文之后,另起一

3、行,写上“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4、落款。写明承办核实的机关部门的名称和年月日。参与初查人员在报告上要分别签名。例文: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中共临泉县纪委:根据县纪委领导同志关于的批示,镇纪委成立由镇纪检办主任同志、镇纪委委员同志和镇办副主任同志组成的调查组,从 2006 年 3.月 1 日至 2006 年 3 月 20 日,对群众来信举报李挪用公款的问题进行了初核,现报告如下:李,男,1966 年 4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临泉县镇人,1993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 年 11 月至2004 年 9 月任村党支部书记,2004 年 10 月至今任镇外经办副

4、主任。经查,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 2004 年 5 月 10 日,指使该村出纳员从村集体帐户中提取公款 20 万元给儿子经商,2005 年 12 月 5日已归还。李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的错误,且数额巨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中纪发19944 号文)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县纪委立案调查。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调查人:镇纪检办主任纪委委员党政办副主任.2006 年 3 月 20 日二、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呈批报告,是建议对犯有违纪错误并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被检查对象,进行立案调查的请示。立案呈批报告由文头、编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落款等组成。一般的

5、写作要求是:1、文头和编号。文头格式为中共临泉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呈批报告 ,并编上号,如编为“纪请20074 号” 。2、标题。通常写为关于对(被检查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违纪问题的立案请示 。3、主送单位。顶格写明立案批准机关。4、正文。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线索来源。简明扼要地说明何时何人反映什么问题,根据哪些领导的什么批示在何时间段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 (4)呈报立案的依据,即党纪、政纪法规的具体条款。 (5)呈报单位意见。5、落款。写明呈报单位名称和年月日。报告呈送时应附反映、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材.料。

6、例文: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套红)纪请20074 号 签发人:关于对黎违纪问题的立案请示中共临泉县纪委:2006 年 12 月 20 日,署名“村群众”的群众来信,揭发村党支部书记黎,于 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间,涉嫌受贿和嫖娼。根据县领导关于的批示,我镇纪委派员于 2007 年 2 月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黎的违纪问题确实存在。黎,男,1955 年 5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临泉县镇人,初中学历,1980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 年 7 月至今任村党支部书记。主要问题:一、2005 年 10 月,把本村委会办公大楼工程发包给个体建筑包工头罗,

7、从中收受包工头人民币 5 万元。.二、2006 年 3 月 6 日去海南岛三亚旅游,在酒店嫖娼。为了弄清全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黎立案调查。当否,请批示。附:检举信和初查报告各 1 份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盖印)2007 年 1 月 20 日.三、立案决定书例文: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套红)秘密(密级)东纪立字200号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决定书临泉县局党委:经我委初查核实,(单位)(职务)同志有严重违犯党纪、政纪事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中共临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同志予以立案。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

8、会(印章)2007 年 12 月 6 日主题词:立案决定书 (违纪者姓名).抄送:县委组织部(如果违纪者是公务员或国家干部身份,同时抄送县人事局)中共临泉县纪委办公室 2007 年 12 月 6 日印发四、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和说明材料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指调查组在调查取证结束后,就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的与被调查人进行见面核对的材料。材料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构成。1、标题。通常是用关于同志所犯错误事实的见面材料 ,若是单一的错误,可在标题中写明是什么性质的错误,如关于同志违反财经纪律错误的见面材料 。2、正文。一般写清楚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所犯错误事实及其性质。写错误事实时,要注意几点:(1)只

9、写认定作处分依据的事实。 (2)对事实不夸大也不缩小。 (3)用词要恰当,表述要严谨,不能有可产生歧义的语句。3、落款。落款单位一般为县纪委某室或某镇纪委或机关单位纪检组,并于后写上年月日。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经被调查人核对后,被调查人应在该材料上签署意见、签名、按指模。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对其不合理的意见,调查组要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写说明材料时应注意:(1)如被调查人不承认或推托辩解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则要用清楚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事实的存在与情节的轻重。 (2)如被调查人对适用纪律条规及定性提出质问或辩解,则要运用有效的纪律条规予以说明。 (3)对明显故意狡辩、拒不承认错误的

10、,应说明其不端正的认错态度。值得注意的是,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不得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人等内容。例文一:关于陆同志所犯错误事实的见面材料陆,男,1976 年 1 月出生,汉族,安徽省临泉县人,大专学历,1998 年 9 月参加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镇宣传干部,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陆所犯错误事实如下:一、发包工程,从中受贿2006 年 1 月,陆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物2007 年 3 月,陆.上述错误事实揭露后,开始陆对错误避而不谈,经过教育后,认错态度较好,坦白交代了问题,于 2007 年 8 月20 日退清了全部赃款赃物。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

11、007 年 9 月 4 日见面人意见:陆(签名并按指模)2007 年 9 月 9 日例文二:关于杨同志所犯错误事实的见面材料杨,男,1978 年 8 月出生,汉族,临泉县镇人,高中学历,2000 年 8 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02 年当选村委会委员,现任镇村村委会委员。杨所犯错误事实如下:2004 年 9 月间,村委会干部李、韩、梁、杨讨论决定,将位于村的一块约 100 亩的荒地租给黄(镇人)使用,此事没有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双方商定实际租金 37 万元,但合同只写租金 30 万元,另外 7 万元直接支付现金。2004 年 12 月 3 日双方签订了有期有偿租赁土地合同书,合同约定:村把

12、100 亩左右的山地租赁给黄,租期 50 年,租金 30 万元一次性付清。随后黄把 30 万元转入经济联合社的账户内,并按约定将 7 万元交给杨。杨在合同的见证人栏目上签了名。签订合同后,杨从 7 万元现金中分得 16000 元。根据上述错误事实。杨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村委会委员职务期间,将位于村“的一块土地租给黄使用,伙同李等人侵吞村集体资产,杨个人侵吞 16000 元,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杨在检察院约其谈话期间,承认在出租土地过程中侵占村集体资金 16000 元的错误事实,认错态度较好,于 2006 年 5 月 12 日已经主动退款16000 元。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006 年月

13、日.见面人意见:杨(签名并按指模)2006 年月五、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从事案件检查的人员,在案件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的情况综合整理,并相应提出处理建议,向立案机关写的报告,调查报告要打印成文。如一宗案涉及多人的,只需写一份调查报告,但应将每个人的简历、涉案情况、在案中的责任大小、量纪的轻重写清楚。调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导语、事实、结论和落款五个部分。一般的写作要求是:1、标题。有三种常用的格式:第一种:关于(被检查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的调查报告 。这种标题多用于违纪问题比较单一的情况,例如:关于王受贿的调查报告 、 关于王、李、张等三人受贿的调查报告 。第二种:关于

14、(被检查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这种标题多用于违纪问题多而不便一一列出的情况。第三种:关于群众举报(被检查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 。这种标题适用澄清事实或经查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调查报告。2、导语。一般要反映如下的情况:(1)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简介。(2)立案依据。包括案件线索来源,初步核实情况简介、领导批示和批准立案的机关、时间等。(3)调查组的情况。包括何时成立,由哪些机关牵头组织或联合组织,哪些部门、多少人员参加,历时多久。(4)采取的措施情况。被调查人有无被停职检查、免职审查,有无被公安、检察机关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5)调查的主要问题及对

15、案件调查进行总的评价。3、调查事实。这是调查报告的主体部分,要写清楚如下几个方面的情况:(1)一是要将主要错误事实按性质归类,按先重后轻、先大后小的顺序逐项来写。二是要将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后果和责任等如实写清楚,使其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一目了然。三是抓住关键,注意突出写清楚主要涉案人、情节和主要作案手段。四是正确引用证据,列举数字要准确,.不用大约数,不舍小数。五是对那些已查清的事实,但难以确定性质的问题,可采用写实的办法来写。(2)经查证属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在报告中也应列述,但应从简。(3)经调查核实否定的问题,必须把查后否定的事实情节及其依据写清楚。对所反映

16、错误性质轻微,查后否定的问题可从简。(4)暂时查不清或证据不足,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的问题,可采取写实的办法予以叙述,并说明暂时没能查清的原因,以备查考。4、结论。指在调查报告的末尾部分形成对所调查问题的归纳总结和概括性认定,以及对此所提出的处理意见。通常用“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来表达。5、落款。署上调查组名称,是单一机关派出的,就署“(派出机关名称)调查组” ;是几个机关联合派出的调查组,就署“(几个派出机关名称,由主到次)联合调查组” 。参与调查人员应在调查报告上签名。最后写明调查报告产生的时间。例文一:关于吕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2007 年 4 月 20 日,群众举报吕贪污、受贿、赌博

17、等问题,根据县领导同志的批示,中共临泉县纪委第纪检监察室派员对吕有关问题进行初核,认为违纪事实基本成立,并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经临泉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对吕立案检查。立案后,由临泉县纪委、县审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于 5 月 12 日开始对吕的问题进行调查,至7 月 20 日,对反映吕的主要问题已查清。现报告如下:吕,男,1958 年 8 月出生,汉族,临泉县镇人,身份证号码:,中专学历,1979年 8 月参加工作,1988 年 4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局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局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工资为。一、吕错误事实(一)贪污事实经过(时间、作案手法、金额数、款项去向、

18、造成影响等) 。(二)受贿事实经过(时间、地点、人物、具体情节、金额数、款项去向、造成影响等) 。(三)赌博事 实 经 过 ( 时 间 、 地 点 、 具 体 情 节 、 金 额 数 、 造 成 影 响 等 )。.二、处理意见综上所述,联合调查组经研究认为,吕在 2002 年 10月至 2003 年 2 月在担任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 3 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1 万元,且参与赌博。在组织调查期间,吕对所犯错误有一定认识,并能配合组织调查,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退回全部赃款。鉴于吕所犯错误性质严重,违犯党纪、政纪,应给予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9、第条、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条以及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黄、赌、毒”活动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条的规定,调查组建议给予吕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联合调查组中共临泉县纪委:一室副主任 (签名)副科级纪检员(签名)临泉县审计局:科副科长 (签名)科副主任科员(签名)2007 年 7 月 22 日.例文二:关于殷同志失职案的调查报告2005 年 11 月,经群众举报反映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殷非法转让土地问题,根据镇领导同志的批示,我镇纪委对殷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认为违纪事实基本成立。2006 年 2 月 26 日,经临泉县纪委常委会议批准对殷立案调查。现问

20、题已基本弄清,报告如下:殷,男,1965 年 7 月出生,汉族,临泉县镇人,身份证号码:,初中学历,1999年 8 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镇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2005 年 4 月至今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殷的主要错误事实.2004 年初,殷参与村委会两委干部会议研究决定,将位于该村“六岭塘”(土名)土地租给梁(台商)兴建大洋光电厂。2004 年 3 月 8 日,经济联合社与梁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租用合同书 ,合同约定将村“六岭塘”的 54 亩土地租给梁兴建厂房、宿舍使用,租期 50 年,租金为每亩一次性有偿使用费 3.6 万元,合计土地

21、使用费 194.4 万元人民币。合同还约定该块土地的“三通一平”由村经济联合社负责。2004 年 6、7 月份,梁交清了土地使用费 194.4 万元和青苗补偿款 87.5 万元,要求村委会尽快落实土地的平整。2004 年 8 月,在没有向国土部门申办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村委会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经研究,决定将“六岭塘”约 54 亩土地承包给吕平土,工程造价为每亩 6 千元人民币。2004 年 9 月,吕施工队进场施工,同年 11 月完成平土工程。同年 12 月 5 日,县国土资源局发现此事后,认为村委会违规用地,向村委会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其停工并进行复耕。经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测

22、量,认定村委会共推填土占用农用地 36394 平方米(合 54.6 亩),于 2005 年 1 月 9 日发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非法占用的 36394 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 30 元处以罚款,共计罚款 1091820 元。2005 年 5.月 13 日,村委会已缴清罚款 1094910 元(含逾期罚息) 。目前,上述违法用地已进行复耕。二、处理意见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施工队推填土占用 36394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第六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村委会是此案的违法主体,殷作为村委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堆填土、出租土地等事宜的主

23、要决策者,对造成此违法用地事实应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有关规定,调查组建议给予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镇纪委监察办调查人:(签名)(签名)200年月日.六、党支部会议记录召开支部大会对案件进行讨论,作出有效决议,并将党员的意见记录下来,整理成一份会议记录 。支部大会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才有效;表决人数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如果犯错误的是支部书记,支部会议应由支部副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员主持。例文:镇村党支部关于对李所犯错误的讨论记录.时间:2008 年 2 月 20 日地点:村委会会议室到会党员:支部有正式党员 46 人,到会

24、40 人,请假 6人;到会的预备党员 2 人。列席:孙(职务) 、王(职务)主持人:张记录人:叶主持人讲话:(说明支部会议讨论内容,对到会同志提出要求) 。李本人检讨主持人对李所犯错误的说明,宣读党章有关条款和处分的有关政策、规定。到会党员发表意见党员甲党员乙李本人表态主持人进行小结到会正式党员表决,同意给予李开除党籍处分的有40 人,5 人意见给予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 人弃权。表决结果: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党支部决.定给予李开除党籍处分。中共临泉县镇村支部委员会(印章)2008 年 2 月 20 日七、党支部处分决定党支部处分决定是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结论,通常包括:受处分人的

25、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处分意见等四个方面,同时要求受处分人在处分决定书上签署意见和签名。党支部的处分决定不是最终决定,最终决定应根据党纪处分权限的规定由相应的党组织作出。例文:关于对李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李 , 男 , 1977 年 4 月 出 生 , 汉 族 , 临 泉 县 镇 人 ,高 中 学 历 , 1997 年 7 月 加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 1999 年 12 月 至 2005.年 5 月 任 村 委 会 治 安 队 长 , 现 任 村 党 支 部 委 员 兼 治 保 主任 。李 于 2003 年 10 月 至 2005 年 5 月 任 村 委 会 治 安 队 长

26、期间 , 利 用 职 权 , 侵 占 外 来 人 口 登 记 费 26.52 万 元 , 与 治 安 队 员等 6 人 先 后 4 次 私 分 罚 没 款 26.52 万 元 , 李 分 得 5.31 万元 。李身为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差,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李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镇村支部委员会(印章)2006 年 8 月 5 日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我服从组织处分。李(按指模)2006 年 8 月 6 日.八、给予党纪处分的请示(意见)设立纪委的镇(街)党委和有纪检组的机关局党委,对违纪党员给予党纪处

27、分,需要向县纪委提交请示的,应以镇(街)纪委或纪检组的名义向县纪委提交,标题可写成:关于给予李党纪处分的请示 。如果是既没有设立纪委、也没有设纪检组的机关局党委,对违纪党员给予党纪处分,以党委名义向县纪委提交意见,其标题可写成:关于给予李党纪处分的意见 。例文: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套红)纪请20067 号 签发人:.关于给予李党纪处分的请示中共临泉县纪委:2006 年 9 月 7 日,镇党委会议讨论了李侵占公款的问题,认为李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村治安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分治安管理费 26.52 万元,李个人分得5.31 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给予李开除党籍处

28、分。当否,请批示。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2006 年 9 月 8 日.九、案件审理报告案件审理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就移送审理或呈报审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等提出审理意见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是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审议案件的主要依据。案件审理报告体现了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问题的说理、论证过程,是案件审理部门审理意见的综合反映。案件审理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导语、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违纪事实、定性及处理意见、落款等六个部分。一般的写作要求是:(一)标题。案件审理报告的标题一般由被调查人姓名、违纪行为性质、文种组成。对于一人仅有一种违纪行为的案

29、件,标题写.成关于贪污案的审理报告 ;对于一案有多人共同违纪的,在主要责任人的姓名后加“等”字,如关于等人共同贪污案的审理报告 ;对于一人有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违纪行为或多人实施了多种违纪行为的,可以笼统地写成“违纪案” ,如关于违纪案的审理报告 、 关于等人违纪案的审理报告 。(二)导语。导语部分包含的主要内容有:立案日期,某调查室(组)移送审理的日期,审理人员与查案人员沟通的情况,审理中补证的情况。(三)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任职情况、工资情况、身份证号码。如被调查人任职情况复杂,可着重写出违纪时的任

30、职情况和现职。如案发后被停职、免职的,或被拘留、逮捕的,要写清楚具体时间。(四)违纪事实。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是审理报告的重要内容,对违纪事实的叙述,要全面、准确,不夸大,不减少,不作主观臆断和推理,要用证据说话,凡叙述的违纪事实都要有充分的证.据作支撑。内容要能准确明晰地反映出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要围绕违纪构成的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依据等。案件审理部门与调查部门对于违纪事实的认定和定性若有分歧,案件审理报告一般应先对调查报告所认定的事实加以叙述,着重写清审理分歧的部

31、分,然后运用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有针对性地说明与调查报告不一致的缘由。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次犯同一性质错误的案件,要按照被调查人违纪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则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质不同的案件,需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顺序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不同性质的违纪问题可列出小标题;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仍按时间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责任不同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以性质、时间、案情发展的内在联系等为顺序)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

32、清各人责任;有的被调查人除了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了其他违纪行为,对此,应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违纪的事实。(五)定性及处理意见。定性及处理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案件移送或呈报单位(部门)对被调查人的处分意见。有关单位或部门对被调查人的处分意见。案件审理部门对违纪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意见。案件审理部门根据审理后认定的违纪事实、情节,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对被调查人行为的性质作出评断。写明被调查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属于何种违纪性质,应对被调查人作何处理及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制作成附件附在审理报告后面) 。案件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既包括是否给予被调查人党纪、政纪处分、相应的处分档次及处理

33、建议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责令退赔、收缴、登报批评、通报批评、整改等建议内容;对于共同违纪的案件,要依次分别写出对每个被调查人员的处理意见;提出撤职处分建议的,要写明具体职务,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写明是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根据有关的规定,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引用法律法规依据时,要完整引用法律法规的名称及具体条款。.(六)落款。一般署制作案件审理报告的案件审理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最后写年月日。例文一:关于罗挪用公款案的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关于临泉县镇原村委会委员罗违纪的案件,经群众举报,于 2005 年 10 月初查,同年 12 月 26 日立案,经本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调查,于 2006 年 8 月 28 日移送我室审理,我室经阅卷、补证并与调查组交换意见,将该案审理完毕。现报告如下:一、罗的基本情况罗,男,汉族,1968 年 7 月出生,临泉县镇人,身份证号码:,初中学历,1994 年 9 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97 年 4 月至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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