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戏剧学院 2010年招生简章一、学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校本部: 上海 市 静安 区 华山 路 630 号二、校址莲花路 校区: 上海 市 闵行 区 莲花 路 211 号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表演 272,戏剧影视文学 24,艺术教育 12,导演 2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50,艺术设计1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舞蹈编导 6,播音与主持艺术 20,广播电视编导 25,共计460人,不做分省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表演、导演、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男女生 1:1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 0.8九、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自行划定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语文等单科的分数线,详见各专业考试规程具体要求) ,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录取:1、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喜剧、京剧、昆剧、木偶皮影、京昆器乐与民乐、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 、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喜剧、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 、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表演(京剧、昆剧)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京昆器乐与民乐分列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游戏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分数达到 2010 年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要求者,优先录取。艺术教育(戏剧)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1,达到规定最低文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依次录取前 6 名投档考生,2,其余计划名
4、额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艺术设计(游戏动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 10%)为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平衡,择优录取;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湾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十、收费标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 10000元(沪价行(2000)120 号)、(沪教财(2000)27 号)准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1500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教财(2003)93 号)学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 021*62488077十三、投诉电话 021*62495375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 50左右。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