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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莆田委组织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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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 共 莆 田 市 委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莆委人才20183 号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委(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及建议,请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 年 4 月 13 日- 2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莆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

2、试行)(闽委人才2015 5 号)和 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 的意 见(莆委发20172 号)、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莆委发 20172 号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通知(莆委办 20178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 办法。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以各种方式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不含中央、省直垂管部门和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下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确认。二、分类评定高层次人才的分类评定包括认定制、评审制、推荐制和积分制等四种人才评定方式。(一)认定制。即对符合

3、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直接认定为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见附件 1)。(二)评审制。即通过评审的入选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见附件 2)。(三)推荐制。即由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特级人才和 A类高层次人才推荐,来莆之后给予认定相应人才类别(见附件 3)。- 3 -(四)积分制。即采用指标量化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从资历、业绩、综合评价和创业创新贡献等四个方面进行积分评价,根据积分总和所属档次,给予确认为对应层次人才(见附件 4)。主要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的人才,或是来莆创办的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评价认定结果作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津贴、安家补助、子

4、女就学等政策及今后人才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政策支持根据“壶兰计 划” 等规 定,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所属类别相应待遇和扶持政策。其中工作津贴、安家补助原则上仅面向引进人才(见附件 5)。(一)工作津贴。给予新引进、签订 5 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 6 个月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工作津贴。工作津贴以实际工作月数按年度发放,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 5 年。其中:第一类人才:8000 元;第二类人才:3000 元;第三类人才:2000 元;第四类人才:1500 元,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补助 1300 元。第五类人才:2000 元-800 元,其中:(1)博士研

5、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师每月补助 1000 元;(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 4 -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 倍以上的及人才评价积分 65 分以上者每月补助 800 元;(3)壶兰英才按管理周期每月补助 2000 元。(二)安家补助。1.对于新引进、签订 5 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 6 个月的人才,在我市无住房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到岗落地后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时,根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同,分行业分类别给予用人单位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分两次发放,按到岗(任职)后购房时给予 50%、到岗(任职)第五年余额一次

6、性发放;或根据人才需求,在上述发放原则上多次发放。发放方式可在聘用(工作)合同中明确,聘用(工作)合同中未明确的由用人单位商引进人才后集体研究决定。发放购房补助款情况送市房产部门备案,由市房产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所购商品房上市交易、转让等限制信息在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进行记载。其中:第一类人才 150 万元;第二类人才 100 万元;第三类人才 50 万元和 25 万元;第四类人才 10 万元和 5 万元;第五类人才 5-100 万元(不包含壶兰英才)。(1)对非“双一流 ”全日制普通院校 应届 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在民营企业的,在企业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人才经费再分别给予 5

7、万元、10 万元购房补助;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购房补助。- 5 -(2)对“双一流 ”院校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购买首套房时,在民营企业的,在企业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人才经费再分别给予 26 万元、40 万元购房补助;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给予36 万元、60 万元购房补助。(3)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 20 位的卫技专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工作,分别给予 36 万元、60 万元购房补助;引进 5 年后,对具有正常履职能力、愿意继续留在我市累计服务期满 10 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和

8、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 20 位的卫技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再分别给予 10 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该项补助在服务期满 10 年时一次性发放)。(4)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购买首套房时,给予购房补助 30 万元。(5)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的购房补助,由市政府和人才所在县区(管委会)或所在市属国有企业各承担一半。(6)领取购房补助时,引进人才须与市房产部门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承诺必须在我市继续工作满 5 年,不满 5 年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购房补助资金收回工作,由所在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或在后续给予该用人单位资金支持时抵扣。 2.对提供短期

9、服务、每年在莆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的柔性人才,或没有在莆购房的长期工作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租住的,所在县区(管委会)或市属国有企业按下列标准每人每月给予租- 6 -房补助,凭租房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报销,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补助时间不超过 5 年。第一类人才 3000 元;第二类人才 2500 元;第三类人才 2000 元;第四类人才 1000 元;第五类人才 1000 元(不包含壶兰英才)。3.申请入住人才周转房,根据全市周转房情况给予统筹安排,由所在县区(管委会)免费提供人才周转房,标准如下:第一类人才:不少于 140;第二类人才:不少于 120;第三类人才:不少于 100;第四、五

10、类人才:不少于 80。(三)子女就学。1.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个人意愿:第一、二类人才:在全市范围内择校一次;第三、四类人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择校一次(第三类中 B 类 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择校一次);第五类人才: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就读(博士子女可在全市范围择校一次)。2.中学教育阶段,第一、二、三类人才选择民办学校的,本人自行承担同级公办学校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责。(四)医疗保健。第一类人才:可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 7 -第二类人才:可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五)配偶和子女就业。1.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在莆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县区(

11、管委会)协调安排,按同类性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暂时无法安排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2.高层次人才配偶和子女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六)其他配套补助。1.入选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给予团队 300 万元补助,给予入选个人最高 150 万元补助;入选国家和省级计划的,市级按 1:1 比例给予配套 补助。引 进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和国家“千人 计划”“ 万人计 划” 人选的,除省级补 助外,分 别再给予 200万元和 100 万元补助。2.对在莆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 ,从人才、科技、工 业等项目经

12、费中 统筹给予最高综合支持3000 万元,所需资金由市 财政与企业属地财政各承担一半。3.引进 5 年内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标准给予全额奖励。4.对引进国内 500 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每年发布的“中国企业 500 强”排行榜 为 准)和主板上市公司 总部的中高层管理人才,或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8倍以上的人才,给予企业(不含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下同)税前支付薪酬 30%的补助,同一对象累计补助不超过 5 年,当年度补- 8 -助不超过 100 万元,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5.对企业总部设在莆田并在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莆籍在外回归人才

13、,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 倍以上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薪酬 30%的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 5 年,当年度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6.对来莆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经济实体且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 化项目的,按其投资实际到资额的 30%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的 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并给予 50%的项目贷款贴息(最高为 100 万元,贴息期不超过 2 年)。7.创业创新平台补助和科技人才激励等其他政策,按照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 的意见(莆委发 20172 号) 执行。四、申报材料(一)申报

14、工作津贴所需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聘用)合同;企业类人才还需提供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二)申报购房补助所需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聘用)合同、购房合同、正式税务发票;企业类人才还需提供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三)申报租房补助所需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聘用)合同、租房合同、正式税务发票;企业类人才还需提供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四)以积分制认定的人才,需填写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 9 -申请表,提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表及所需证明材料。(五)申请其他配套补助按所需材料提供

15、。五、评审程序采取网上申报为主、现场申报为辅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见附件 6),明确申请确认的层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7),向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 ”服务窗口提交申 请。(二)审核。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 服务 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并会同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卫计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审,提出符合确认条件的建议人选,按程序提交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三)公示。经研究审定的人选,在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四)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兑现政策支持。六、管理

16、服务(一)新引进人才指人才“壶兰计划” 文件实施后(2017 年 4月 1 日起)从市外来莆工作的。从境外引进的人才,应为目前在境外,或近 3 年内从境外到中国大陆(不含莆田)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人员(超过 3 年的视同国内引进)。(二)人才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待遇就高从优,从重新认定之日起享受,合并计算前期补助时间,补助不超过 5 年(购房补助以- 10 -初次认定为准)。(三)原则上,确认后 1 个月内应拨付到位第一笔支持资金。安家补助只能用于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家属,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四)市高层次人才未能履行协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

17、见,及时上报市人社局查核。经查核属实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五)实行退出管理,具体参照关于建立市级优秀人才退出制度的意见(莆委办发2015 29 号)执 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标准可根据省里认定标准和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发展人才需求等情况适当调整。附件: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定标准3.莆田市高层次人才推荐制评定办法4.莆田市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表5.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部分政策一览表6.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7.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18、11 -附件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根据莆田市重点产业转型发展人才的需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编制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8 年),分为五类人才。认定标准将根据省里认定标准和我市实际需要等适当调整。 (一)第一类人才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即:福建省 A 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的第 1、2、3 项人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二)第二类人才1.福建省 A 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的第 4 项至第 13 项人才;2.国家“万人 计划” 杰出人才;3.国家“千人 计划” 顶 尖人才与创新项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和“外专千人 计划” 项目入选者。(三)第

19、三类人才1.福建省 B 类引进高层次人才;2.福建省引才“百人 计划” 入选者(个人或 团队带头人);3.福建省 C 类引进高层次人才;4.用人单位支付年薪高于莆田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 倍以上的;5.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达 85 分以上者。(四)第四类人才- 12 -1.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2.其他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4.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 倍以上的;5.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达 75 分以上者;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第五类人才

20、1.取得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2.取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3.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教师;4.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5.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 倍以上的;6.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达 65 分以上者;7.莆田市壶兰英才。- 13 -附件 2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定标准凡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创办(合办)企业、或已有企业引进的人才;已与相关县区、部门或用人单位达成来莆创业创新意向的,均可申报莆田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 5 年的聘

21、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年度在莆工作时间在 6 个月以上,并符合申报条件其中之一: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重点引进的海(境)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境)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 30%以上、或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以上的创业人才;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本人投入企业的货币出资验资不少于 50 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在海

22、(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 14 -在海(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我市急需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长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人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承担国家科技计

23、划(专项)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4.在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闽江学者” ;省级学科带头人;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5.“新世 纪 百千万人才工程 ”省级人选;中小学特 级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场潜力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来莆实施成果转化的创业创新型人才。6.市级重大项目、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有突

24、破关键技术或掌握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紧缺人才。7.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团队成员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人员组成,一般应有 3 名以上(含 3 名)成员;带头人需符合上述个人申报的基本条件,其- 15 -他主要成员应为在海外或国内企业、金融机构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 3 年以上,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8.申报创业的,应已来莆创业满 6 个年度(如 2018 年申报创业人才须 2012 年 1 月 1 日之后来莆创业,以此类推);已与

25、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莆创业意向,已与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莆创业意向,并能在过渡期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可依托当地组织部门先申报并在入选之日起 6 个月内在我市注册企业(特殊原因经批准最多可延长 6 个月),创办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我市。9.申报创新的,应已来莆工作满 3 个年度(如 2018 年申报创新人才须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来莆工作或服务,以此类推)。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来莆工作意向,并能在过渡期内到岗的,可依托用人单位先申报并在入选之日起 12 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特殊原因经批准最多可延长 1 年,超过 1 年按退出处理),合同

26、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我市。10.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尤其是能够带项目的创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核心人才等高端人才,承担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申报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业绩突出的,可突破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及来莆创业创新时间等限制破格申报,但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创业人才须在申报年度前 14 年(如2018 年申报创业人才须 2004 年 1 月 1 日之后)已来莆创业,以此- 16 -类推)或创新人才须在申报年度前 11 年(如 2018 年申报创业人才须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后,以此类推)已来

27、莆工作或服务。破格条件如下:(1)学历、学位破格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 3 年内,独立取得 1 件(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或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或第三类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农药登记证书、或兽药证书的。取得 6 件(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团队取得的,人才需为前三名)。(2)职务、职称破格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承担我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或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

28、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促进文化繁荣或社会进步;或者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特等奖前二名,一等奖第一名)。前年度企业申报人核心技术产品实现销售并创造税收额、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本人争取到位的纵向科研经费超过省“百人计划 ”补助数额 (团队 300 万元、海外人才 200 万元、国内人才 100 万元)。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或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前二名,一等奖第一名)。“万人计划”“长江学者” 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人

29、才。- 17 -申报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属于柔性引进的,即在莆工作时间少于 6 个月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后在莆连续工作或服务 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 2 个月(含产学研合作)。柔性引才补助资金按 50%安排,酌情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规定的相关待遇。- 18 -附件 3莆田市高层次人才推荐制评定办法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凡经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特级人才和 A 类高层 次人才推荐,来莆之后给予认定我市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 19 -附件 4莆田市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表人才档案号: 申报者姓名: 所在单位盖章:类别 积分项目 分值 积

30、分 标 准 提供证明材料 自评 得分博士研究生 10分硕士研究生 9分大学本科/学士 8分大学专科 7分受教育程 度 10分中职/含中专、中技、职高等 5分提供最高学历或学位证明,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就高不累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0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9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8分专业技术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5分高级技师、注册类 10分技师 8分专业技术能力技能人才10分高级工 7分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就高不累计。3年及以下 6分高层正职3年以上 6分+1分/满1年,最高10分。3年及以下 4分高层副职3年以上 4分+1分/满1年,最高8分。3年及以下 2分管理能力

31、管理人才 10分中层职务或内设机构职务 3年以上 2分+1分/满1年,最高7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其任职情况证明。就高不累计。3年及以下 2分工作年限 5分从事现专业或行业工作时间 3年以上 1分+1分/满1年,最高5分。由一家或多家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国内100强 3分+1分/满1年,最高6分上市企业 2分+1分/满1年,最高5分省属、市属重点企业 1分+1分/满1年,最高4分市属绿色二产企业 1分+1分/满1年,最高4分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部委高校 3分+1分/满1年,最高6分工作经历 任职情况 6分省级科研机构省属高校 2分+1分/满1年,最高5分企业情况由工商、经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任职

32、情况由人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合同。就高不累计。个人素质得分45分需求匹配 4分 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或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 4分 由人社部门判断是否纳入指导目录- 20 -学 科带头人 10分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学科带头人分别为10分、8分、6分。 提供文件或证书荣誉称号 10分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9、8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7、6分,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7、6、5分(以团队名义获得的,需是团队带头人)。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著作 10分 专著5分/部,学术论文国家级5分/篇、省级3分/篇、市级2分/篇,最高10分。 提供专著或

33、论文原件专利创造 15分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两类,专利必须与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密切相关,其中拥有被授权发明专利1项加2分,拥有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提供文件或证书年累计纳税1万元及以下 2分业绩贡献得分50分个 人所得税 5分 年累计纳税1万元以上,每增加5000元加1分,最高不超5分。 提供个人纳税证明综合评价得分5分业绩考评 5分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一次性加5分,良好的加4分,较好的加3分。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书面评价意见。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20分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

34、年缴税额在50万元及以上。 16分投资创业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30万元及以上。 12分提供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和企业纳税证明。承担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前三名完成人,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重大贡献奖20分、特等奖18分。 20-18分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主要负责人,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国家一等奖、省级重大贡献奖。 16分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前三名完成人,科技成果获得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14分创业创新贡献得分加分项20 分科技创新20分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参与完成人,科技成果获得省级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 12-8分提供文件或证书。总 分说明:本表总分为

35、120分,其中100分为基本分,20分为附加分。积分达85分认定为第三类人才,积分达75分认定为第四类人才,积分达65分认定为第五类人才。- 21 -附件 5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部分政策支持一览表安家补助类 别 认 定 标 准工作津贴(元/月)(长期)购房补助(长期)租房补助(短期)适用对象第一类人才 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特级人才 8000元 150万元 3000元 所有行业第二类人才1.省 A 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的第4项至第13项人才;2.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3.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和“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3000元

36、100万元 2500元1.省高层次人才中 B 类人才; 50万元第三类人才2.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个人或团队带头人) ;3.省高层次人才中 C 类人才;4.用人单位支付年薪高于莆田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倍以上的;5.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积分达85分以上者。2000元 25万元 2000元企业1.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2.其他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4.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的;5.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积分达75分以上者;1500元 10万元第四类人才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

37、 1300元 5万元1000元 企事业10万元 民营企业非“双一流”院校 30万元 机关、事业、国企40万元 民营企业“双一流”院校 60万元 机关、事业、国企1.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博士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的卫技专业博士,服务满10年 60+40万元学校教师卫技人员本科 30万元2.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教师; 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10年1000元36+10万元 学校教师5万元 民营企业非“双一流”院校 10万元 机关、事业、国企26万元 民营企业“双一流”院校 36万元 机关、事业、国企3.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全国医药

38、类大学排名前20位的卫技专业硕士,服务满10年 36+10万元 卫技人员4.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5.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的;6.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积分达65分以上者;800元5万元1000元企事业单位第五类人才7.莆田市壶兰英才。 2000元 无 无 入选人才备注:工作津贴、安家补助等具体细则详见人才“壶兰计划” 。- 22 -附件 6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 性别国 籍籍 贯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来莆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地址属于引进人才是 否 岗 位职 务所在县区相 片最高学历 职称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合同

39、起止时间出 生年 月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申请认定的人才层次第 类本人具备的认定条件第 类第 条: 教育背景(从大学起填写)及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及取得的荣誉用人单位意见(公章)根据 同志的综合表现,建议确认其为第 类人才。 年 月 日初步审核意 见年 月 日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23 -附件 7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近期 2 寸免冠半身彩照 2 张。4.申请人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的相关凭证,包括: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入选国家、福建省以及莆田市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才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5.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证明、股权比例证明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证明材料。- 24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3 日印- 25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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