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与国内货物保险一、货品运输保险索赔时效分歧。国内保险公司以中保财产公司为例,索赔时效为保单承保起 2 年内有用。而国外保险公司的索赔时效普通为一年,一年的时间关于那些地处偏僻山区且设备量大、超限货品多的用户是非常严重的。一旦超越索赔期,即便文件完备、来由足够,保险公司也不再受理。二、联络不方便。再以中保公司为例,一旦用户发现货损,即可告诉本地分公司经理赔。而国外保险公司承保的货品一旦发生货损,则需由用户告诉买方,再由买方告诉外商,由外商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告诉其保险单上指明的国内检验代理。假如由用户直接告诉报单上的检验代理人检验,那么用户还要为该代理人付出一定的费用,不然这些检验代理人
2、是不会为用户理赔的。三、国外保险公司对提赔文件的要求极为严厉,缺一不成,手续也相对复杂。提赔文件除保证正本报单、提单、发票、装箱单外,还应提供理货单、向船方或运输公司的提赔声明函、查验代理出具的查验申报、报单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等等及其它保险单上规定的提赔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寄达国外保险公司。一旦保险公司受理,你还应按其要求填写其需要的其他文件并及时寄回,不然国外保险公司仍可以各类理由拒赔。国内保险优势分明经过几年来的理论和总结,运输保险由买方国度的保险公司承保有着诸多优势。如仍以中保公司为例,有以下几点优势:货品运输保险第一,可以防止海运及内陆运输二段投保而易形成的责任不清,索赔扯皮的景象。
3、第二,保险局限可以从终止目标港延长至合同现场,不另加收保险费。第三,索赔查验赔付较为便利,用户可以在本地保险分公司处理及申报。如需卖方补供货品的,本地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将赔款费用汇外商帐户。第四,索赔时效为二年。给卖方的理由在运用 CIF、 CIP 条目签署进口合同时,买方可以根据以下几点说服卖方,要求在买方国内投保:1.CIF 、CIP 合同条目下,合同价中已包括保险费用,故外商在发货时必需按每批货品 发运状况处理投保手续。此条理由是反对有些外商以自己是大公司,本公司与保险公司有年度合约,不再每批投保,故不按合同规定每批处理投保手续,出具正式保单,而只供应保险证明书的做法。2.CIF 、CI
4、P 合同条目下,卖方是代买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买方,货品风险在装港船舷转移。若有货损发生,由买方自行负责索赔,卖方只是有义务协助买方,故卖方应尊敬买方的建议。3.合同的买方为中国用户,故由中国保险公司承保运输险是合情合理的,且更能便利最终用户。4.中国的保险公司当前都以国营公司为主,无论在资信上,实力上都可以与其他国度的保险公司比拟,且更胜一筹。 外资保险公司相较中资保险公司在货运险方面的优势1、货品运输保险查勘代理点较多相比起国内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的查勘代理点相对较多,而且在海外的机构遍布较广,对于货物运输保险来说,更有利于出险后的现场查勘,时间也更快。2、查勘代理机构全权处理外资公司在
5、货运险方面经验更为成熟,相比中资保险公司在出险后需要将查勘卷宗寄回国内定损,然后索赔。外资保险公司则全权委托给查勘代理机构,不仅可以保证及时查勘定损,而且将理赔也委托给合作的查勘代理机构。这样做不仅保证了快速查勘定损,理赔的速度也大大加快,更方便于客户。3、拥有独立的网上电子出单系统英国太阳联合保险公司本就是最早做水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四家保险公司之一,所以对于货运险方面有很成熟的操作系统,有自己开发的电子出单系统,可方便客户随时随地在网上完成出单,不受地域时间限制。4、无需见费出单因国内现在施行见费出单,所以水上货物运输险也不例外,而国外的保险公司不受国内政策影响,可以先行出单后交保费,这样的操作方式更能提高出单效率,五、先开发票后结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