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南先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及进度管理奖惩办法为了加强对集团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管理,调动相关单位、部门 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清除隐患,杜绝事故,确保建设项目按期交付,特制定本办法。一、奖罚办法1、集团“安全质量监管部”(下称“ 安监部”)全权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隐 患问题整改完成结果的督查,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结果的督查。安 监部负责对本部门、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政府安监站和质监站下达的整改通知或要求的执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执行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反馈意见,向集团领导提交检查报告。2、安监部代表集
2、团公司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有权对相关责任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 单 位)和责任人作出奖罚决定,下达奖罚单。3、建设单位(包括汇财投资、先伟实业)工程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组织检查,下达整改要求,按时进行检查验收。4、子公司总经理和工程副总有责任对工程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提出工作要求,签批奖罚单。集团总工程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有权签批对相关单位或人员的奖罚单。5、建设方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见附件 1)的规定,对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出奖罚
3、决定。6、安监部依据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件 2),按期组织督查工作,对整改 结果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填写安全、质量及进度整改结果核查表(见附件 3),真 实记录整改完成结果,由相关整改单位的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对符合程度作出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和奖罚建议,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27、对安全质量隐患问题分为“严重”、 “一般”、 “轻度”三个等级,工程部、 监理单位在填写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时应予以标明。 “严重” 项下的问题必须在限定整改日前完成整改,否则给予顶格处罚;“一般” 项下的问题必须在限定整改日前完成整改,否则给予处罚;“轻度 ”项下的问题报经下达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以适当
4、延长整改日期,否则给予处罚。 (“严重”、 “一般” 、“轻度” 等级划分 标准见附件 4)8、对发生“严重”安全或质量隐患未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单位,处以每次 2000 到 10000 元罚款。二、奖金来源及奖罚内容(一)、奖金来源: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罚金均作为奖金使用。(二)、奖励对象:施工单位、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建设方工程部、安监部,以及其他在安全、质量和进度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三)、奖励1、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整改的,从上周罚金总额中提取 30%作为奖金奖励到施工单位,提取 5%作为奖金奖励到总 包单位。2、本周时限内的“ 严重”隐患问题得到完全整改,从上周罚金
5、总额中提取30%作 为奖 金奖励到监理单 位,提取 20%作为奖金奖励到工程部。3、安监部严格履行职责,每周按时进行督查,完整真实填报核查表,从上周罚金总额中提取 5%作 为奖金奖励到安 监部。4、对于发现“ 严重”安全和质量隐患问题并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的员工,给予每次 200 元奖励。5、对于没有发生“ 严重”和“ 一般”安全和质量隐患问题的施工单位,每周奖励 1000 元。6、对于年内(812 月)没有发生“严重”安全和质量隐患问题的施工单位,年底给予 万元的一性奖励。7、对于认真执行进度计划,年内所有相关关键节点没有拖延的施工单位,年底给予 万元的一性奖励(工程进度关键节点一览表见附件
6、5)。(四)、处罚1、“严重” 项下隐患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对施工单位每项次3处罚 2000 元;“一般” 项 下隐患问题在规定时 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对施工单位每项次处罚 500 元;“轻度” 项下问题在规 定时限(含批准的延期时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对施工单位每项次处罚 500 元。2、连续三次发生“ 严重”项下隐患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情况时,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罚 10000 元;连续三次发生“严重” 项下隐患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情况时,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罚 5000元。3、经安监部督查发现施工单位在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时未在要求的时间
7、内完全整改完毕的,对施工方加以延期支付施工款的处罚,即:整改结果通过监理单位验收每延期一天,工程款付款延期十天。4、安监部一旦发现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不能发现安全、质量、进度方面需要整改的“ 严重” 隐患 问题,未及 时下达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给予监理单位每项次 1000 元处罚,给予总包单位每项次 200 元处罚,同时按绩效考核办法对建设方工程部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罚。5、安监部人员、 监理单位人员以及建设方工程部人员在安全质量监管方面出现不作为问题,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每次 1000 元处罚。6、发生关键节点进度延期情况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
8、条例第 2 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抢工期的补救方案(报经安监部审批),从延期第三天起处罚 500 元/天;同时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处罚 200 元/ 天;建设方工程部未按此条款要求履职时,给予每次 10000 处罚。三、兑现办法 1、汇财公司财务部建立专门账户收取、保管和发放此类款项,所有罚金作为奖金专款专用。2、建设方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和进度检查,按照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由监理单位提出奖罚意见,填制 奖罚单(见附件 6),工程部会签,报工程副总批准后,送财务部兑现奖罚。3、安监部每天组织人员对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
9、的执行结果进行督4查,每周依据本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提出奖罚意见,填制奖罚单,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后,送财务部兑现奖罚。4、年度内兑现的奖罚在次年春节前兑现发放完毕。5、奖金专款未使用完毕的转入次年继续使用。 四、其他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2、本办法的实施不影响建设方与各合作单位所签订的商务合同的履约。3、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部门或人员,可向集团公司公共管理中心进行申诉,公共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裁决权。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公共管理中心。附件:1、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2、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3、安全质量及进度核查表4、安全质量隐患等级划分标准5、工程进度关键节点一览表6、奖罚通知单湖南先伟(集团)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