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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之民事责任.ppt

上传人:11xg27ws 文档编号:8698369 上传时间:2019-07-08 格式:PPT 页数:10 大小:68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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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污染之民事责任,制作人:吴张,社会危害性:近期危害、远期危害 复杂性:损害原因、损害过程 广泛性:地域范围、权益,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以过错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原告负主要举证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18条、第119条、第120条 “谁主张谁举证”,无过错原则 “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民法通则第106条和124条 1982年制定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条 水污染防治法 第55条第3、4款 环境保护法第24条、第41条第3款,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三要件说: 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污染环

2、境的违法行为与污染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要件说: 须有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事实 须损害与污染环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对抗性、客观性、法定性、确定性 (l)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之正当理由的抗辩。这类抗辩主要包括:依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等。 (2)基于事件的抗辩。主要有意外事件和不可抗。 (3)基于第三人过错或受害人过错的抗辩。,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1)战争行为;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且排污单位又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时,才能免除赔偿责任。 (3

3、)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4)第三者或者受害者自身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民法通则第134条 一般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其中,前八种为财产责任形式,它们都适用于破坏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遵循的原则: 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 对人体健康、生命的伤害,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原则; 适当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原则。 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我国环境保护法至今尚未作具体的规定。但应注意防止只赔偿直接损失,而忽视成赔偿间接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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