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暑假工临时工用工协议甲方:诚信旺手袋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罗芝华 监护人: 联系人:姜小姐 身份证号码: 电话:0769-82010767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聘用乙方在诚信旺手袋厂 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聘用,服从甲方安排,并保证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2、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2011 年 月 日起至 2011 年 月 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 乙
2、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范。 在职期间乙方严禁无故旷工 、迟到、或早退,凡旷工三天以上者,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 队上班期间外,产生的一切后果皆由乙方本人自行负责承担。 未满合同期,如乙方有其它事情需离厂的,工厂不给予任何补偿(生活费及房租15 元/天)4、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办理。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联系方式: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