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饭店用餐协议甲方:乙方:杭州百汇旅行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签单用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用餐招待指定在甲方时,可提前通知预订或临时安排(须有足够座位前提下) ,用餐后由乙方导游人员结帐。二、乙方在甲方餐饮店消费时,以团餐餐标计,人均消费按实际团队餐标核算。三、甲方应保证饭菜的品质和卫生,并给乙方提供一个满意、卫生的就餐环境。 四、结账方式为现结,五、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协议授权委托人姓名: 协议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地址: 地址: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