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体会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和技术难度相应都有所提高,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地被应用导生产建设中。在此期间,各种新的安全问题也不断涌现,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煤矿,建筑,化工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消极影响。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的安全全年生产法早在 1980 年就开始筹划与起草。在 200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安全生产法(草案) 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全国人大进行了多次调研,广泛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专家的建议,许多人大代表和专家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之后,经过
2、了两次会议审议后,于2002 年 6 月 29 日通过,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实行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安全生产法的制定和实行,既是各个方面共同炉里的结果 ,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代表了广大劳动群众呼声。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社会关系复杂,在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经济呈现多样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个体与私营经济迅猛发展。安全生产面临各种新问题,新特点和新形势,长期以来大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人民群众和社会遭受重大损失,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作为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建设领域都需要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法规,它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
3、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四个主要方面。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1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由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管理等。对于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解决。2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不少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够健全,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够强烈,这些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就显得格外重要。特别是对于新工人,如临时工,实习人员,再进厂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
4、进入工作岗位。对于特种工作人员,他们从试点行业,由于存在的危险因素很多,非常容易出事故,因此必须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技能,从而减少失误,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3 安全监督地方政府要根据自己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严格进行检查,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范于未然。4 法律责任为了防止违法生产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重大损失,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没有对特种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的擅自经营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谎报或者拖延
5、不报的,都要给予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要醉酒刑事责任。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他们享有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对生产中安全问题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请求赔偿权。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他们是弱势群体,在很多情况下,安全都得不到有效保障,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很多权利无法得到满足,甚至被无情践踏。在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用私了的方式解决,正因这样,使得其他的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无法得到有效改善。6 立法的可行性法律的制定者,基本上都是未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他们提出的很多法律条例都是理论性的东西,看起来非常在理,听起来头头是道,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甚至没有实际意义,给执法者造成很大麻烦,因此安全生产法里的那些操作性太差的东西应该被改良,甚至被摒弃。7安全生产法的更新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突飞猛进,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短,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很多东西也在不断改变。 安全生产法的内容也应该适时的进行更新,修改,这样才跟上新的生产模式,新的生产方法和渠道的步伐,更好的尾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通过对安全生产法的初步了解,知道了很多对我们以后工作生活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东西,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的接触和学习,对自己,对他人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