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接待工作程序一 、 接 受 任 务一 批 或 一 次 任 务 以 衔 接 单 、 传 真 、 电 话 、 领 导 批 示 或 口 头 安 排 等 形 式下 达 。二 、 制 定 接 待 方 案根 据 客 人 来 资 目 的 、 活 动 时 间 和 领 导 要 求 等 , 由 接 待 人 员 会 同 相 关责 任 部 门 拟 订 接 待 方 案 , 然 后 报 领 导 或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审 阅 。 接 待 方 案 一般 由 以 下 部 分 组 成 : 活 动 时 间 、 活 动 地 点 、 活 动 内 容 、 出 席 领 导 、参 加 人 员 、 活 动 承 办 人 和 接 待 人
2、 员 等 七 部 分 。在 制 定 接 待 方 案 的 同 时 , 要 先 预 留 接 待 任 务 需 要 的 客 房 、 餐 厅 、 会 议室 等 , 以 保 证 方 案 制 定 后 的 顺 利 实 施 。三 、 方 案 送 审将 制 定 好 的 接 待 草 案 报 相 关 领 导 审 阅 , 并 修 改 定 稿 。四 、 安 排 落 实 任 务接 待 方 案 确 定 后 , 及 时 将 方 案 报 送 有 关 领 导 和 部 门 , 及 时 检 查 考 察 点准 备 情 况 , 确 认 接 待 任 务 需 要 的 房 间 、 会 议 室 、 就 餐 地 点 、 房 内 鲜 花 水果 配 备
3、 、 菜 谱 等 , 确 保 任 务 落 实 到 位 。五 、 制 作 接 待 指 南 手 册接 待 方 案 确 定 后 , 及 时 制 作 接 待 指 南 手 册 。六 、 迎 接接 待 人 员 应 根 据 来 宾 身 份 、 职 务 、 来 资 目 的 等 因 素 , 准 确 了 解 来宾 所 乘 交 通 工 具 的 班 次 、 路 线 及 抵 达 时 间 , 报 相 关 领 导 及 有 关 人 员 做好 迎 接 安 排 。七 、 安 排 会 议 室 或 会 见根 据 参 加 人 员 多 少 或 会 议 形 式 安 排 适 当 的 会 议 室 , 并 准 备 席 位 卡 、话 筒 、 鲜
4、花 、 纸 、 笔 等 , 会 议 室 一 般 不 安 排 水 果 , 除 矿 泉 水 外 也 不 安 排其 他 饮 料 。八 、 宴 请 安 排一 批 客 人 原 则 上 只 安 排 一 次 宴 请 。 宴 请 时 根 据 需 要 安 排 打 印 席 次卡 , 并 送 主 要 领 导 或 市 委 办 、 政 府 办 审 核 。九 、 参 观 考 察接 待 人 员 要 协 助 对 口 业 务 部 门 做 好 工 作 考 察 的 相 关 衔 接 工 作 , 重 点 安排 好 旅 游 景 区 的 参 观 考 察 活 动 。十 、 送 行来 宾 离 开 , 应 根 据 需 要 恰 当 安 排 送 行 。 送 别 地 点 视 情 况 灵 活 安 排 , 既可 以 到 机 场 , 市 、 县 交 界 处 , 也 可 以 在 客 人 下 榻 的 宾 馆 ( 酒 店 ) 送 别 。十 一 、 总 结一 批 任 务 结 束 后 , 应 根 据 任 务 的 重 要 程 度 , 及 时 做 好 资 料 收 集 整 理 和信 息 反 馈 , 确 认 核 实 接 待 费 用 , 并 认 真 总 结 经 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