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指南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我院病案管理科提供住院病历复印服务。为方便患者或保险机构复印病历, 请在申 请复印病历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1、何人可以复印住院病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2、复印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相同地址、户口本、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2、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和出院手续;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重要提醒:为及时快速调阅住院病历,办理复印病历手续前请记住携带患者的出院小结或出院证。3、哪些住院病历内容可以复印?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人可以复印以下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
3、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 单、医嘱 单、化验单( 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 术同意书 、手 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 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讨论记录、会 诊记录是不可以复印的。4、患者病历尚在病区,如何办理复印手续?患者住院病历仍在病区的,应向经治医师提出复印申请,由经治医师负责安排专门人员携带住院病历到病案管理科复印病历资料。复印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和复印内容范围同上。5、复印病历资料如何收费?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按照扬州市物价局批文规定收取工本费 0.35 元/张,由病案管理科代收取。6、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复印病历手续?受理病历复印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7、病案管理科工作地点在哪里?东区 5 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14-82981199-87275西区住院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4-82981199-57274病历复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