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法学导论.pdf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578388 上传时间:2019-07-03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196.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学导论.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法学导论.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法学导论.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法学导论.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法学导论.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法学导论绪论第一节法学是什么一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一门学问二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一)法学产生的条件1客体上:公开的成文法的出现2主体上:社会上形成了职业法学家集团(二)法学产生的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和研究法律理论的专门机构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体系的形成三法学的发展(一)西方历史上的法学1法学的产生:萌芽于以雅典城邦为代表的古希腊城邦2罗马帝国时期法学产生3欧洲中世纪,法学成为基督教的附庸4十一世纪到十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注释法学派,评论法学派,法国出现

2、了人文主义法学派5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盛行6十八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出现7二十世纪,新自然法学派,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法律社会学等相互靠拢(二)中国历史上的法学1先秦时代的刑名法术之学2汉代与儒家思想相结合产生律学3近代西方法学思和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传入中国4近代中国的法学渊源(1) 中国古代法学(2) 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法学(3) 马克思主义法学(4) 俄国社会主义法学四法学的体系和分科(一)法学体系的概念:指法学的范围和分科,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由法学的为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二)法学的分类1各种类别的法学出发:国内法学,国际法学,

3、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学2从制定到实施这一角度出发: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3从认识论角度出发: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4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角度分类:法学本科,法学边缘学科第二节法学的研究方法一价值分析法二实证分析法(一)语言分析法(二)逻辑分析法(三)比较分析法(四)阶级分析法(五)社会调查法第一章法律是什么第一节法律是什么一法律是达到一定目的手段二对国家制定法的疑惑三法律不仅仅是一些法律条文第二节法律的主要特征一法律有国家制定和认可和解释(法律产生的三种方法)(一)法律产生的三种方法:1有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认可判例,国际条约协议,专家学者的著作论文,原有的法律以及民俗习惯,由此产生的叫

4、不成文法2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由此产生的叫成文法3对原有法律的制定意图精神目的进行解释(二)法律具有权威性和普遍性二法律是调整行为的规范(一)法律调整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思想(二)法律具有规范性1法律不仅使用一次2法律适用于一般的人和事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法律有严密的逻辑结构1法律规范又行为模式和行为后果构成2三种行为模式:应该这样行为,可以这样行为,禁止这样行为3两种法律后果:肯定性法律后果,否定性法律后果三法律规范以权力义务权利为基本内容四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一)法律有国家强制性(二)法律有程序性1程序性是国家强行性合法性的保证2程序性保证法律公平正义第三节法律以权

5、利为基石一. 权利的概念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及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自由,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或享有的某种利益二. 权利的分类(一)原有权利和救济权利(原有权利即第一位权利,人天生就有的不依赖于任何东西,就集权立即第二位权利是指用来保护和维护第一位权利的权利,如诉讼权)(二)对世权利和对人权利(对世权利指无特定的义务人,以一般人作为可能的义务人,例如人身权,所有权人格权等,而对人权利指的是有特定的义务人,例如债权)二者是以权利的效力范围为依据划分的(三)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基本权利指的是一个人最根本的权利人要生存不可离开的权利,普通权利指的是由

6、宪法以外的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四)公权利和私权利(共权利例如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而思权力指的是债权财产权等)三. 权利义务权力的关系(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机构上的相关关系2功能上的互补关系3数量上的等值关系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二)权利与权力的关系1权力来源于权利2权力服从于权利3权力必须由权力制约四法律与人权(一)人权的概念:人权是与权利相关的概念,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二)人权六方面的内容1生命健康权2自由权3财产权4国藉权和各项民主权利5涉及政府行为的权力6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三)世界人权运动1十七十八世纪的自然权利运动21940年以后以世界人权宣言为起点的人权运动3人权

7、的法律保护(1) 人权的宪法保护(2) 人权的立法保护(3) 人权的司法救济五权利与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指的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规范的过程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法律关系应当注意的几点1法律关系形成的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形成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4法律关系有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三部分构成(1) 法律关系的主体:指的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指的是有权利能力和有行为能力的人或组织(权利能力指的是法律认可的人或组织能够参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意志以自己行为独立参

8、加法律关系,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2)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三)法律关系的分类1依据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基本法律关系,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1)基本法律关系:例如地方关系,民族关系,所有制关系(2)实体法律关系:例如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3)诉讼法律关系是以诉讼法为基础形成的法律关系2依据法律关系的地位是否要平等:平权性法律关系和隶属性法律关系3依据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责任:第一性法律关系(与原有权利相对应)第二性法律关系(与救济权利相对应)4依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否特定化:绝对法律关系(对世权利)相

9、对法律关系(对人权利)(四)法律关系的变更消失和灭亡1 法律关系的变更消失和灭亡的条件(1)法律规范(2)法律事实A必须出自于法律的明文规定B必须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第二章法律的内部结构第一节法律体系一 法律体系的概念:指的是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协调统一的整体二部门法:指的是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一)宪政法(二)民商法: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三)行政法(四)经济法(五)社会法(六)环境法(七)刑法(八)程序法

10、第二节法律效力一法律效力的两种理解(一)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二)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三)法律不等同于法律实效二法律的三种效力(一)法律对人的效力1属人主义:对拥有本国国籍的任何在本国注册过的法人起作用2属地主义:在本国管辖范围内的人或法人使用3保护主义:以保护本国公民的利益为主要出发点4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主要标准(二)法律的时间效力1法律的生效时间(1)自公布之日生效A 有其他法律文件规定其生效时间例如我国的宪法82年B 有法律明文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例如我国的国籍法(2)公布后一段时间生效A 有该法明文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例如我国1994年的劳动法B 有其他法律明

11、文规定其生效时间例如我国的特区基本法(3)明文规定满足一定条件之后生效例如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试行)2法律的终止时间(1)明示废止A 在新发中明文规定旧法作止B由有关机关颁布法律文件规定旧法作止(2)默示废止A新发公布之后旧法自动失效B 法律自身的有效期满之后自动失效C 完成某项历史任务之后自动失效(3)法律的溯及力A 从旧原则B 从新原则C 从新兼从轻原则D 从旧兼从轻原则例如我国的宪法三法律的空间效力(一)法律的域内效力1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一般是由全国机关制定的法律)2法律在国家部分区域有效(1)地方性法律(2)有些法律虽然又全国国家机关制定,但在部分区域有效(二)法律的域外效力不仅在本

12、国生效范围内生效,而且在本国管辖范围内生效第三节法律渊源一 法律渊源的概念:简单地说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组成形式二 法律渊源的种类(一)习惯法(二)判例法(三)制定法(四)协议法(五)学理法:就是法学家对法律的见解解释和主张三当代中法律的正式渊源(一)宪法(二)法律1基本法律(全国人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或调整国家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具有根本性或全面性的法律,例如刑法,民法,行政法)2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具体方面的法律)(三)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法规)(四)地方性法规(指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

13、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使用于本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五)自治法规(六)国际条约(七)其他法律渊源里入党的文件以及指示四当代中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一)判例(二)习惯(三)政策(四)道德法规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一)法律汇编 :制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颁布的年代顺序或其内容的性质,进行系统的整理便会成册的活动(二)法律编纂:指的是国家立法机关在重新审查某一法律部门的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消除过时的或者其内容相互冲突相互重复的部分,增补适应新情况的内容,从而编织成内容和谐一致,体例完整合理的系统化的新法律或者法典的活动(三)法律清理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授

14、权,对已经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第四节 法律的分类一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实体法和程序法三根本法和普通法四一般法和特别法五国际法和国内法六公法和私法第二章法律是如何让制定出来的第一节 什么是立法一立法的特点(一)从性质上讲是一项国家的专门性活动(二)从方式将具有程序性(三)从内容上讲包括法律的立废改二立法的原则(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1从中国的国情出发2总结立法实践经验和外国的立法经验3处理好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二)合宪性和合法性统一的原则(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四)人民主权和立法民主化原则(五)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和变动性相结合的原则第二节 谁有权立法一

15、立法权限(一)中央一级: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部位的立法权(二)地方一级:包括地方一级人大及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享有一定的立法权(三)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多层的立法机构第三节 立法程序一立法的阶段和步骤(一)立法的三大阶段1立法的准备阶段2立法的确立阶段3立法的完备阶段(二)立法的四大步骤1提出法律议案2审议法律议案3表决法律议案4法律的公布(使得法律拥有了效力)第三章法律的遵守第一节一 法律的遵守:法律的遵守又叫守法指的是法律作为普遍性遵守的规则应该得到所有人的遵守第二节人们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一 法律的强制性二 守法是道德要求第二节违法及其后果一违法的后果:责任和制裁(一)为

16、什么我们要承担法律责任1道义责任论2社会责任论3规范责任论(二)法律责任应当坚持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2责任相称原则3责任自负原则4因果联系原则(三)法律制裁才法律制裁是只又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这一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措施(四)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关系1法律责任是前提和基础,法律制裁是后果2有法律制裁一定有法律责任,但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第四章法律的使用和实行第一节 司法的含义和原则一司法的特点(一)司法的被动性(二)司法的中立性司法的专属性(三)司法的独立性(四)司法的终极性二司法的原则(一)司法公正的原则(二)司法独立的原则1司法的排他性2司法的中立性3司法的公开性4司法民主的原则(1

17、)陪审制(2)参审制(3)治安法官制第二节 执法的含义和原则一执法的含义:广义的执法指的是一切的国际机关公职人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和运用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事实和运用法律的活动。二执法的原则(一)执法范围的广泛性(二)执法行为的主动性(三)执法主体的可转授性(四)执法方式的单方面性三执法的原则(一)依法行政的原则(二)行政和理性原则(三)行政效率原则(四)行政公开原则第三节 对司法和执法的监督一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制(一)监督的主体:指的是行使法律监督的主体(二)法律监督的客体: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监督的方式和内容1内在监督(1)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内部各组织的自我监督(2)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2外部监督:指公民,组织政党的监督第五章法学教育一法律职业(一)法官:依法行使国际审判权的专业人员(二)律师: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三)检察官:形式国家检察权的法律职业者,是政府的法律工作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